廣州:香港籍人民陪審員首次坐堂審案
昨天上午,香港籍居民賴亞力第一次以人民陪審員的身份,坐在了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的審判席上,他參與審理的是一起涉港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據悉,這是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在全國法院參與開庭審理的第一宗案件。賴亞力參與整個庭審過程後,讚歎“內地司法很有效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兩會期間的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改革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的問題。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院長表示,由港澳籍居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是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深化。
庭審前接受崗前培訓
2014年11月,廣州市南沙區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南沙新區條例》等相關規定,經推薦審核等程序,任命賴亞力為人民陪審員。與他一同被任命的還有王明焱等5名港澳籍居民。根據規定,南沙區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審員主要參與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審理,任期為5年。
據瞭解,此次南沙法院選任的5名港澳籍人民陪審員中,3人為香港籍,2人為澳門籍,均在南沙投資、工作或生活。他們都是南沙區政協委員,在企業擔任管理人員。

港籍陪審員首次坐堂審案
從背景資料看,這5名陪審員的年齡從60後到80後均有涵蓋,最年輕的26歲。值得注意的是,5人學歷較高,本科及以上學歷4人,其中碩士、博士學歷各1人,大部分有海外求學背景,有3人分別畢業於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英國威爾士大學、英國布萊頓大學等國外高校。
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審員接受了南沙法院組織的崗前培訓,學習了人民陪審員的職責和權力、民事案件訴訟規則和證據審查、審判紀律和司法禮儀等課程,並現場觀摩庭審。
這次案件庭審前,南沙法院經過隨機抽選,確定賴亞力為人民陪審員。隨後,南沙法院與賴亞力的工作檔期進行了對接,敲定開庭時間,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案件資料,幫助其瞭解案件情況。一週前,審判長徐華斌便通知賴亞力到法院進行現場閲卷,合議庭成員就案情和審理思路進行討論。
“內地司法很有效率”
上午10時,庭審正式開始。賴亞力和審判長、代理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坐上了審判席。南沙區人大代表、港澳籍政協委員和多家媒體代表到場旁聽。同時,南沙法院用網絡、微博微信對庭審進行了同步直播。
賴亞力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畢業於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副總經理,由於其分公司在廣州南沙,故長期在南沙工作和生活。他參與審理的這起案件是一起涉港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原告竣嘉公司是廣州市的一家公司,兩被告分別是香港法人獨資企業飛龍玩具公司和香港永久性居民朱某,朱某是涉案合同的擔保人。

港籍陪審員首次坐堂審案
案情起因是,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租賃合同,被告依約支付了9萬元訂金,原告依約交付廠房。被告對廠房進行了部分裝修後開始經營,但因經營不善,資金鍊斷裂導致拖欠原告租金。原告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由被告交還廠房並賠償損失。
在庭審現場,賴亞力認真聽取了原、被告的發言,不時地跟審判長交換意見。在法庭調查環節,他從合同內容出發,結合案件事實要點對原、被告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發問。問題涉及裝修費、押金、違約責任等。在一個多小時的庭審中,賴亞力幾次發問的時間合計達到10多分鐘。
賴亞力仔細詢問了“雙方如何約定被告延遲支付租金的違約責任”,“涉案廠房在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租金税收由誰承擔”等關鍵性問題。原、被告雙方一一作了解答。
法庭調解階段,賴亞力也力促雙方達成調解,“替被告考慮一下,畢竟公司經營困難”。經過幾番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簽署了調解協議。審判長宣佈休庭10分鐘,由合議庭對調解協議合法性進行合議審查。從已屏蔽了語音的監控畫面看到,合議庭成員正在有條不紊地討論,而據工作人員介紹,整個合議過程有同步錄音以防止“合而不議”。恢復開庭後,審判長當庭宣佈,合議庭一致確認了調解協議合法有效,依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當被問及第一次坐堂審案的感受時,賴亞力坦言道:**“有點緊張,不過因為事先有經過培訓和閲卷研究證據,也學習過民事訴訟的流程,所以整個過程還比較順利。沒想到能夠這麼快將糾紛解決,內地司法很有效率。以後要進一步加強學習,努力履行好人民陪審員職責。”**本案審判長徐華斌告訴記者,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在參與涉港澳案件辦理時可以發揮其溝通協調優勢,促進這類矛盾糾紛化解。
旁聽的港澳籍政協委員告訴記者,可以看得出來,庭審的前期準備比較充分,人民陪審員也比較從容,能夠適應庭審節奏。以後應當繼續堅持和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制度,消除港澳同胞對內地司法的陌生感和由此產生的誤解偏見,增強對內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人民陪審員不是陪襯
今年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的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司法改革中推進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的變革。同時,這也是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的一項重要內容,其中明確提出:要落實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拓寬人民陪審員選任渠道和範圍;進一步規範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改革選任方式,完善退出機制;明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職權,完善隨機抽取機制;改革陪審方式,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加強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職的經費保障,等等。有專家指出,人民陪審員是司法民主的“擴音器”,而“倍增計劃”讓這一“擴音器”更加響亮。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院長吳翔説,由港澳籍居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是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深化。**在制度的具體運行上,需要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尤其是發揮他們在事實認定上的優勢,讓他們有足夠的機會參與進來,真正培養人民陪審員的司法認同感。同時,要切實加強人民陪審員的履職保障,提高他們的參審熱情。目前,南沙法院已經自主研發了一套人民陪審員電子管理系統,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參審等信息都會統一錄入該系統,從而實現人民陪審員的動態管理。

港籍陪審員接受媒體採訪
據統計,2013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審理的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中,人民陪審員陪審率已達71.7%,但仍存在人民陪審員構成中基層羣眾代表比例偏低的問題,不利於將民間的智慧、常識、想法帶入司法程序。2013年5月,在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啓動了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提出要在兩年內實現人民陪審員數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標,計劃在兩至三年內將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增至20萬人左右。
長期以來,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現象被廣為詬病。為解決這一問題,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個省市的19箇中級、基層法院啓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現象正在悄然發生改變。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截至2014年底,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總數已近21萬人,比“倍增計劃”實施前增加約12.5萬人,增長了近1.5倍,人民陪審員數量超過全國基層法院法官總數38%。
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選任過程中,各地法院嚴把人民陪審員人選的推薦關,堅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法定條件,將敢於主持公道、羣眾威望較高、善於做羣眾工作作為選任人民陪審員的重要指標。目前,全國法院的人民陪審員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佔78%,一大批熱心陪審工作、具有良好素質的專家學者、退休幹部、社區工作者和羣眾代表加入人民陪審員隊伍,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
此外,各地法院還特別注重增補不同行業、性別、年齡、民族的人員,適當降低黨政幹部比例,除注重按條件從基層羣眾中選任人民陪審員外,還積極從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羣團組織中產生推薦人選。江西、安徽、雲南、貴州等地法院根據“涉農”案件較多的特點,着力提升農村人民陪審員比例。“倍增計劃”實施以來,普通羣眾已佔全部人民陪審員的70%,人民陪審員的代表性和廣泛性明顯增強。
觀察者網綜合人民法院報、廣州日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