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祚庥質疑內陸核電安全 國核專家:AP1000核電站中美同等安全
據科技日報23日報道,日前何祚庥、王亦楠等撰文,就我國擬建內陸核電安全性提出質疑。對此,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專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章華表示,AP1000核電站中國與美國同等安全。
核電是今年兩會期間備受關注的輿論熱點之一。日本福島核事故4週年前夜,以紅沿河核電站二期兩台百萬千瓦機組獲核准為標誌的中國核電實質性重啓,把業界“批量化”建設(包括內陸核電站)的長久企望推向高潮;而幾乎同一時間,何祚庥院士、王亦楠研究員發表《湘鄂贛三省發展核電的安全風險不容低估》(見下頁),也把對內陸核電站的質疑推向同樣高度。對於該文就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寧、江西彭澤等3個內陸廠址採用的三代核電AP1000技術的安全性所提一系列異議,公眾應如何看待?科技日報特此採訪了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專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章華。

何祚庥(資料圖)
什麼是設計控制文件(DCD)?
科技日報:何、王文質疑中國發展內陸核電的理據,除了湘鄂贛核電站的廠址條件與歐美內陸核電差距甚大(人口密度、大氣彌散條件及近年頻發的旱情等其他不安全因素)之外,有關AP1000技術本身,最核心一點就是中、美採用的AP1000,“兩者的設計控制文件有本質區別”,勢必導致中國在建的AP1000達不到美國本土AP1000的安全標準。這就涉及AP1000技術的基本面,也是普通公眾比較難以認知的專業技術層面。
陳章華:**曾幾何時,跨界説核電成為一種時髦。**但核電是涉及多個學科的高科技系統工程,跨界説核電,可以理解為公眾利益的合理代言,卻也面臨專業門檻、信息缺失等多種信息不對稱的風險。無論何種情況,挺核還是反核,都應以服從科學理性、尊重客觀事實為底線。
具體到專業技術層面,所謂“設計控制文件”(The Design Control Document,簡稱DCD),是美國核電供應商按照美國核安全監管部門(美國核管會,簡稱NRC)要求,編制提交的申請核電廠設計許可證的文件。
2005年12月,NRC在對AP1000原創方——西屋公司提交的AP1000設計控制文件進行了歷時5年的獨立審查、安全分析和試驗驗證後,對AP1000的DCD15版頒發了設計許可證,並列入美國聯邦法規10CFR52的附錄中,AP1000的安全性得以法律形式確認。
這意味着,一、AP1000可以在美國進行商業建造了;二、2006年12月中美簽署兩國政府《關於在中國合作建設先進壓水堆核電項目及相關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及2007年7月中國企業與西屋公司簽訂AP1000技術轉讓和依託項目核島工程合同時,DCD15版是AP1000技術唯一有效的法律版本。

DCD19版的來由
科技日報:既然DCD15版是AP1000技術唯一有效的法律版本,那麼如何解釋DCD19版?
陳章華:美國聯邦法規10CFR52和NRC文件規定,DCD得到設計許可(DC)後也可以修改升級,修改的內容包括:核電設計的優化和標準化,以及按照政府新法規的強制性要求所進行的修改。
西屋公司在取得AP1000設計許可證後,繼續對AP1000的設計作一些優化和標準化改進。
“9·11”恐怖事件發生後,美國聯邦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建核電廠應在遭遇類似波音747這樣的大型商用飛機的惡意撞擊下,能夠保證核電站反應堆堆芯或安全殼的安全。
為此,西屋公司進行了鋼製安全殼外面的屏蔽構築物的設計修改,這是設計控制文件升級版中一項最為重要的改進。
在這些修改過程中,產生了審評中的過渡版本DCD16版、DCD17版、DCD18版。但這3個版本並不具有法律效力,直到2010年12月,NRC針對DCD18版發佈了安全評價報告(FSER),確認DCD18版滿足美國聯邦法規10CFR50.150關於抵禦大型商用飛機惡意撞擊的要求,並確認另有15項設計變更也符合法規要求。
由於文字修改和編輯等原因,西屋公司又對設計控制文件進行了升級,並於2011年7月13日向NRC提交了兩座AP1000核電廠的DCD19版。2011年9月,NRC正式批准了AP1000的DCD19版。
此後,西屋公司向NRC提交公函,提出撤銷DCD15版的法律效力。NRC同意西屋公司的請求,確認DCD19版是唯一有效的版本。
“美方限定中方使用DCD15”並非事實
科技日報:是否可以據此理解為,中國依據的DCD15版是一個過時的、安全標準低的AP1000技術?
陳章華:不是這樣的。中國企業與西屋公司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AP1000的任何設計優化和修改成果,中方都有權得到,這是合同確定的法律責任。
西屋公司在技術轉讓過程中,很好地兑現了承諾,向中方反饋了DCD升級版的全部設計優化信息。
中美雙方也建立了定期的會晤機制,保證了信息的及時溝通。中方設計院參與了中國首批AP1000機組的聯合設計和分包設計。美方的任何設計優化和變更,中方都會及時得到,並開展評估以決定是否採用。
中方企業認為,DCD19版的設計修改對核電站安全是有益的,決定採用到正在建造的三門和海陽自主化依託項目上。目前,DCD19版絕大多數設計修改已經在依託項目4台機組建設中得到應用。
只有其中的2項,包括1項針對軟土地基的設計修改,不適用於三門和海陽的巖體地基;1項針對抵禦大型商用飛機惡意撞擊的設計修改,因中國核安全法規沒有要求,經國家批准暫不考慮採用這項設計修改。所謂“美方限定中方使用DCD15”,並不符合事實。
湘鄂贛核電站與美國本土的沒有本質區別
科技日報:有關飛機撞擊的這唯一一點不同,會影響到中、美AP1000技術的整體安全評價嗎?
陳章華:考慮到隨着形勢發展,今後中國核安全法規會增加核電廠“抵禦大型商用飛機惡意撞擊”的要求,中方企業已經獲得了西屋公司這項設計技術的商業授權。
中國正在進行的後續AP1000核電項目(包括湘鄂贛3個內陸核電廠)的工程設計(中方稱之為“CAP1000”),已經採用了DCD19版所有的設計修改,包括“抵禦大型商用飛機惡意撞擊”。同時,根據三門、海陽核電建設的經驗反饋,以及日本福島核事故後中國核安全局的改進要求,進一步作了設計優化。
所以説,湘鄂贛3個內陸核電廠擬採用的CAP1000設計,與美國本土正在建設的4個AP1000核電機組,是同等安全的,沒有本質區別,符合國際最高安全標準。
西屋公司使用AP1000技術競標失利與安全性無關
科技日報:何、王文還提及2011年6月美國升級版AP1000在英國競標時慘遭安全評審出局,以此判定“國際社會對AP1000的安全可靠性持觀望和懷疑態度”。這又作何解釋?
陳章華:此前,西屋公司使用AP1000技術,在阿聯酋、英國項目的競標中遭遇失利,主要是因為其戰略意圖、經濟成本等市場因素所致,與AP1000的安全性無關。
相反,AP1000提出的不依賴內外部交流電源的革新性的“非能動技術”,在日本福島事故之後,得到國際核電界的廣泛認同,認為“非能動技術”在應對核電站發生的超過設計基準事故時,具有獨特的優勢。
目前,英國、土耳其、南非、巴西等國新開工的核電項目,都表達了採用三代核電AP1000或CAP1400技術的強烈意願。俄羅斯、中國等一些原本採用能動安全技術的核電機型,也開始儘量多采用非能動技術。
湘鄂贛三省發展核電安全風險不容低估
中國科學院院士,第八、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何祚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亦楠
自2012年10月國務院做出“十二五”不建內陸核電站的決定後,“十三五”成了部分核電業人士重啓內陸核電的希望所在。2014年11月,國家核安全局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根據核電相關規劃,“十二五”期間不會核准內陸核電項目開工,“十三五”能否開工仍在討論,目前無定論。近期,業內卻一直盛傳“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咸寧大畈核電站和江西彭澤核電站(下稱‘湘鄂贛核電站’)的各項準備工作都按照2016年開工進行”。
“採取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是黨中央國務院一再強調的核電發展前提。然而,以這一前提重新審視“2016年或將動工”的湘鄂贛核電站,卻發現無論是電站選址還是所採用的技術,其安全問題還有一些關鍵因素亟待深入研究、審慎決策。湘鄂贛核電站均地處敏感的長江流域,其安全風險不容低估!
一、湘鄂贛核電站的廠址條件與歐美內陸核電差距甚大
與沿海核電相比,內陸核電選址要求更為複雜,除了地理位置、地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等自然因素外,電站選址的安全要求還涉及人口增長限制、應急撤離、放射性廢液和廢氣排放等重要的社會穩定及生態環境因素。因此,儘管美法兩國60%以上的核電機組都在內陸地區,但絕不能簡單籠統地因為“歐美都有”就推斷出“中國也該有”,而應該具體比較中外內陸核電的廠址條件是否一樣以及是否適合建設核電站。
根據中國核能行業協會2013年公開發布的《內陸核電廠環境影響的評估》及湘鄂贛核電站公示的環評報告,不難發現,按照美法兩國在內陸地區的核電選址標準,我國湘鄂贛三省並不適合建設核電站。
1.核電站廠址周邊的人口密度遠遠高於歐美內陸核電。在方圓80公里範圍內,美國現有內陸核電廠址的人口平均為153萬(最多為427萬,絕大部分在250萬以下),美國9個擬建內陸核電廠址的人口平均為142萬(全部小於250萬)。法國被認為“人口太多”而被呼籲關停的3個內陸核電廠址的人口分別是440萬、160萬和390萬,而我國湘鄂贛核電站方圓80公里範圍內的人口分別高達738萬、617萬和666萬,人口密度是歐美的4~5倍以上,對我國較為薄弱的應急指揮響應和技術支持能力是巨大挑戰。
2.核電站放射性排放物的大氣彌散條件低於美國要求。大氣彌散條件是內陸核電選址的重要關注點之一,年平均風速越高,靜風頻率越低,大氣彌散條件越好,越有利於放射性氣載污染物擴散,核電站正常運行時對周圍公眾的輻射影響越小。反之,則產生微米級“放射性氣溶膠”顆粒,形成“核霧霾”。
美國內陸核電廠址的大氣彌散條件遠遠好於我國,9個擬建核電廠址的年平均風速都在2米/秒以上,年靜風頻率在1%以下(只有一個廠址高達2.28%),即每年無風期不到4天(最長也不過1周)。而湘鄂贛核電站中除江西彭澤氣象條件稍好外,湖南、湖北的年平均風速均在2米/秒以下,年靜風頻率則分別高達16%、8%,即每年無風期長達29天~60天,均大大超過了美國標準,也超出了美國“高斯煙流模式”分析工具的適用範圍(但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卻用此工具,得出湘鄂核電站對大氣影響可接受的結論)。
3.其他不能忽視的湘鄂贛核電廠址的不安全因素。一是內陸核電將加重長江流域近年頻發的旱情。核電的熱污染比火電嚴重得多,發達國家已注意到內陸核電對氣候變化呈乾旱趨勢的區域造成很大負面影響。我國長江流域多次有連續三年大旱的記錄,而素以水量豐富著稱的湘贛兩省近年均出現了鄱陽湖和洞庭湖湖底大面積乾裂、人畜飲水困難的嚴重旱情。

二是湘鄂核電站所依託的水源的穩定性差。桃花江核電站的資水落差大,枯水位平均流量只有400立方/秒,是典型的“易漲易退山溪水”。湖北咸寧大畈核電站面臨富水水庫垮壩和洪水頻發的危險。水庫工程質量差,且當地山洪暴發、縣城被淹的情況時有發生。一旦出現河牀斷水、水庫垮壩、電站被淹等情況,後果不堪設想。
三是彭澤核電站存在贛皖交界廠址的鄰避糾紛。其中暴露出我國《核動力廠輻射環境防護規定》的相關要求亟須根據國情完善。因為承擔核事故應急風險的是一定區域內所有居民,並非只有城鎮非農業人口。若按全部人口計,彭澤核電10公里和5公里半徑範圍內的人口均大大超出了核事故應急所要求的人口限制。
二、湘鄂贛核電站的AP1000技術並非國際最高安全標準
1.我國在建的AP1000(編者注:由美國西屋電氣公司研發的核電技術,後於2006年由我國引進)達不到美國本土AP1000的安全標準。湘鄂贛核電站與美國本土4座新核電站雖然都採用的是AP1000型第三代核電技術,但兩者的設計控制文件有本質區別:我國依據的是DCD15版(在美國獲得安全認證時被限定“僅限在中國使用”),而美國依據的則是多次升級後的DCD19版。
然而,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在對湘鄂核電站進行案例研究後指出“在嚴重事故工況下其環境風險可以達到與美國本土AP1000核電項目相同的低水平”。不知在中美AP1000的設計控制文件存在上述重大區別之下,這一結論是如何得出的?
2.國際社會對美國AP1000的安全可靠性持觀望和懷疑態度。儘管美國的升級版AP1000比我國的AP1000做了重大設計修改、安全性要求有了較大提升,但以AP1000為主要技術的美國西屋電氣公司卻在世界核電市場競爭中屢遭敗績,甚至2011年6月在英國競標時在安全資質評審環節就慘遭出局。
針對英國核安全監管當局提出的51個未解決的技術問題(其中包括屏蔽廠房、屏蔽電機泵、爆破閥等重要核設施和安全設備)和明確要求的“飛機撞擊評估的批准分析報告”,西屋電氣公司無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材料,項目負責人MikeTynan不得不承認“在安全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如果美國升級版AP1000尚且如此,那麼湘鄂贛核電站依據的DCD15版AP1000又該如何呢?
美國升級版AP1000在英國慘遭安全評審出局,而DCD15版AP1000卻能在中國的核安全評審中順利通過,值得深思!事實上,首次採用AP1000的我國三門和海陽核電項目均已嚴重拖期兩年以上,美國本土4台機組也於2014年8月宣佈延期一年,原因都是設備研製(其中包括核電廠安全可靠性的核心設備)有重大障礙,目前還在試製中!2011年,中國工程院曾有研究報告指出“AP1000引進項目有重大經濟風險,必須高度重視,採取措施規避風險,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3.我國核安全法規亟須根據國際最新標準完善和升級。湘鄂贛核電站一直宣稱“設計標準、安全評審和環保評審都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進行,都完全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和要求”。然而,這一“完全滿足”卻是建立在“我國核安全法規嚴重滯後於國際最新安全標準”的基礎上。
比如:安全殼和屏蔽廠房是核電站最重要的安全設備,是抵禦大量放射性向環境釋放的最後有效屏障。福島事故前國際社會就已要求“安全殼必須能抵抗大型飛機衝撞”。然而這一對歐美早已是強制性的安全要求,至今也未能在我國核安全法規中反映出來。相反,我國核安全監管機構和核電界卻一直強調“我國《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HAF102)沒有這項規定”。
雖然國務院早就要求對不合時宜的HAF102等系列法規應不拖延地修改升級,2014年中央領導也多次強調我國核電發展“要按照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然而福島核事故已經過去近4年,我國2004年修訂的HAF102法規至今仍未改變。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日本國會福島核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最後判定“福島核事故並非天災,明顯是人禍”,禍根則是日本核安全監管機構和東電公司共同觸及了“核安全文化”的紅線——將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置於公眾安全利益之上,並未按當時已有的新安全導則對核電站進行結構性加固。這一教訓需要我們高度重視。
三、湘鄂贛核電站一旦出事將對長江流域造成致命打擊
1.長江流域地位特殊——關係着中華民族的生存與發展。“湖廣熟、天下足”,長江流域是中國最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目前飲用長江水的人口約4億,南水北調工程建成後將達到8億。長江流域經濟佔全國的“半壁江山”。
中美自然條件和社會環境迥異,美國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核電發展樣本是不能複製到我國長江流域的!正如國際原子能機構原副總幹事錢積惠所言,“長江流域是中國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在這裏建設核電站,一旦發生地震或者其他原因而導致核泄漏,整個長江流域將受到致命打擊”。切爾諾貝利和福島核事故是不能忽視的前車之鑑。
長江流域是否應該發展核電,絕不能僅僅從能源短缺角度考慮,更不能建立在核電站“不會出事”的樂觀預想之上,必須考慮到核泄漏一旦發生的最壞情況下,我們能否應對水源危機、社會穩定危機以及如何應對?因為無論是第二代還是第三代核電技術,都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證不出核事故,而一旦出事,必然危及數億人賴以生存的水源,而水資源是沒有任何資源可以替代的!
2.福島教訓亟須重視——控制核污水至今在全世界無解。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內陸核電廠環境影響的評估》報告指出“日本福島直到2011年6月才逐漸實現了閉式循環冷卻”,並認為“類似日本福島核事故那樣的災難性事件在我國內陸核電廠是極不可能發生的”,因為“目前可供內陸核電選擇的AP1000、ACP1000和ACPR1000+,均已採取了各種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可以確保嚴重事故工況下安全殼的完整性,確保安全殼內實現堆芯閉式循環冷卻”,進而計算出“在最嚴重事故工況下,我國內陸核電站產生的放射性污水量也僅為4800~7000立方米”!
然而,來自國外的《福島核事故1000天》以詳實的資料顯示:日本福島至今也未能實現堆芯閉式循環冷卻,這三年多來核污水一直在以每天800噸的速度激增(一半源於不斷流入廠區的地下水,一半來自注入機房的冷卻水),廠區積累的核污水總量已高達50萬立方米以上,反應堆機房內的高放射性積水高達10萬立方米,廠區早已污水罐堆滿為患,只好排向大海。“污水不斷增多”已成為解決這場核災難的最大障礙,事故處理難度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象。
對比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的“樂觀評估結論”和日本福島核電站的“極其糟糕處境”,不能不問:湘鄂贛核電站的安全殼何以做到“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完整、保證實現堆芯閉式循環冷卻”呢?在全球科技界對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控制尚且束手無策的情況下,我們何以做到“在嚴重事故情況下核污水可封堵、可貯存和可控制”呢?“類似日本福島核事故那樣的災難性事件在我國內陸核電廠是極不可能發生的”這一結論又何以讓人信服呢?
相比國內核電企業對核電安全性的“自信滿滿”,國際核電界卻在福島事故後對核電發展“慎之又慎”!2012年2月9日美國核管會主席GregoryB.Jaczko強調“我們有很多辦法阻止三哩島式的核事故,但切爾諾貝利和福島核事故告訴我們,我們所做的尚不足以防止更重大的嚴重事故”,同年3月9日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總幹事天野之彌指出“今後仍然無法完全排除發生類似事故的可能”。法國在安全大檢查之後投入100億歐元,強制要求所有核電站按照IAEA的最新標準進行改造;因為核事故的嚴重影響跨越國界,歐盟甚至提出對周邊國家的核電站給予技術和經濟支持幫助提高核電站的安全性,等等。
四、當務之急是儘快修改升級核安全法規
核安全事關“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貫徹落實,事關公眾利益、社會穩定、政權安危和國家未來。我國核電發展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採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要求。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1.湘鄂贛核電站“是否重啓”還須審慎決策。《我國核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尚在制定之中,長江流域是否應該發展核電,必須考慮到湘鄂贛核電站與歐美內陸核電迥然不同的氣象、人口、水源等不能忽視的廠址差異,必須考慮到“小概率事件”一旦發生後,我們是否有確保核污染不會擴散的“兜底”方案和應急措施(包括省內、省際以及長江上下游等),必須高度重視長江流域發生核事故、核泄漏的嚴重後果,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僥倖和輕判。
2.儘快修訂HAF102等早已過時的核安全法規。恪守“安全至上”必須從法規、標準做起,從源頭上提高核電的安全水準,核安全監管機構對此責無旁貸,當務之急是抓緊修改早已過時的HAF102等核安全法規,把“抗大型飛機撞擊”等國際最新要求反映在法規裏,並用新法規嚴格審核所有新建項目。
3.核安全監管機構要確保安全評審的獨立性和真實性。福島事故再次警示世界:核電“安全至上”必須超越於其他一切經濟目標。安全至上必然導致成本上漲,歐美實踐證明第三代核電技術設定的經濟性指標根本無法達到。我國核安全監管機構承擔着核安全的國家責任,要着力提升獨立評審能力,並切實保證安全評審不受任何來自經濟部門、企業商業利益、地方政府的影響和干擾,確保重要安全事項的真實性,負責核電項目安全評審的專家委員會要依法對評審結果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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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全球首台AP1000核電機組:為什麼不在美國在中國
備受關注的全球首台AP1000核電機組——浙江三門核電1號機組,因美國西屋公司的二級分包商在主泵質量管控方面出現問題導致交貨延遲,原定於2013年發電的機組,將推遲到2015年年底併網發電。
自從AP1000引進中國之後,關於該技術在全球範圍內還沒有在運機組這一現實情況,社會輿論的質疑就從未間斷過:就連美國人自己都沒有付諸實踐的技術,為何如此大膽把中國當成了“試驗場”?
全球首台為什麼不在美國,而在中國?
關於AP1000的引進,經歷了漫長的過程。
從2003年下半年中央研究引進核電技術開始,到“核電六君子上書”力薦三代核電技術,到2004年9月“中國第三代核電技術依託項目招標”向全球發標,到2006年11月2日前任國家主席胡錦濤主持召開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成立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走引進消化吸收道路實現我國三代核電自主化,再到2007年5月22日國核技正式成立,AP1000所肩負的中國核電強國之夢正式啓航。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9月向全球發標到2006年11月中央政治局拍板這兩年內,僅僅圍繞當時的美國AP1000、法國的EPR和俄羅斯的三代核電技術的評標工作就持續了近兩年。
“中技公司(記者注: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大廳裏擺滿了三家公司的投標資料……每個投標公司要提供7套材料,都是100多箱的資料,用卡車運來的。”原核工業部常務副部長、現任國核技專家委員會主任的陳肇博這樣回憶。
評標認為,美國西屋公司雖然開發了三代核電技術,但由於美國已有100多座核電站、國內電力需求不足並沒有開始建設三代核電站,但AP1000的技術方案已經通過美國核安全部門的嚴格審核。相對而言,法國的EPR當時還沒有經過當地核安全部門審核。俄羅斯的三代技術相對準備不足,個別方面甚至還沒有達到三代的標準。
最終,美國AP1000技術中標,據陳肇博回憶,中標的西屋公司轉讓的文字資料就有20噸,還包括320個軟件程序和許多電子版文件,這個轉讓規模是我國技術引進有史以來最大的。
另有業內人士對鳳凰財經記者表示,選擇西屋公司的技術而沒有選擇法國阿海琺公司的EPR技術,還有一個原因是,法國人不同意中國在該技術基礎上進行消化創新後出口,也就是説,雙方沒能在知識產權問題上達成共識。而中國此番引進,目的就是希望通過高起點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實現我國三代核電的自主化。
對於坊間關於“中國被當做試驗場”的疑問,多位核電專家對記者表示,不是美國人不建AP1000,而是美國已經有了100多座核電站,對能源的需求不如中國迫切,美國已經有30年未建設核電站了。他們還對記者陳述了一個事實:法國阿海琺公司的EPR技術,全球首台機組也不是建在法國,而是建在芬蘭。2013年,美國4台AP1000機組分別在位於南卡州的VC SUMMER核電站和位於佐治亞州的Vogtle核電站開工建設。
全球首台AP1000核電機組能順利發電嗎?
7月17日,國核技新聞發言人、首席信息官郭宏波回應了圍繞該公司的熱點話題,他認為四大原因導致了全球首台AP1000型核電機組建設工期延期:
一是受日本福島核事故影響,設計施工和設備製造放慢了進度,同時按照國家要求對項目進行了評估並驗證了安全性;二是西屋連隊的施工設計有較大程度的延誤,設備供貨及施工中的問題導致大量設計變更;三是有關設備製造出現延誤,尤其是首次應用於大型商用核電機組的關鍵設備——屏蔽主泵在研製過程中遇到較大挑戰。四是作為世界首堆,有諸多創新而無經驗可循,各相關方需要適應。
據鳳凰財經記者瞭解,其中主泵的問題是影響當前工期的主要因素。據國核技內部人士透露,美國EMD公司分包商在製造主泵葉輪部件時出現的質量管控問題,原因在於他們要求核電的每一個零部件都要求查到來源,“如果查不到來源,葉輪就要報廢。”
據悉,三門核電1號機的主泵在接受包括試水實驗在內的極端試驗條件時,由於軸承部件表面出現了磨損,有細小裂紋,為此就要重新改進設計,重新選材並反覆實驗。
國核技內部人士向鳳凰財經記者表示,為了安全和質量,工期延期不應該成為一個“話題”,“我們還是希望穩妥一點,我們想,不管遇到什麼困難,我們還是埋頭做事,把工作做好就對了。”
國核技內部人士表示,目前,國家核電正在與業主方、西屋聯隊和施工單位一起按2015年首台機組併網發電的目標來努力。
60年免修,萬一出問題怎麼辦?
按照美國西屋公司的承諾,三門核電1號機組的主泵設計壽命是60年,並且60年免修。但業界仍存在“到底可不可修、萬一要修是否很麻煩”的疑問。
中國工程院院士阮可強在接受鳳凰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出現萬一,要修也是可以的。“只是比較麻煩,主泵那個地方空間小。但是從60年的運行期來看,20-30年換一次,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只是換的時候反應堆停運,損失一點經濟效益。”
據阮可強透露,核電站的主泵修理或更換可能需要好幾個月的時間。但他對美國西屋公司的技術還是表示了信心:“他們的主泵是軍用轉民用的,要求非常嚴格,如果你一定要死摳60年,也沒有那麼確切的證據説就保證一定沒問題,因為沒有經驗。老百姓心裏有疑問是很正常的,那我們就設想壞的情況,如果要修可不可以?我認為沒有問題,損失也不是太大。”
投運後,是否會因為不斷調試影響發電效率?
對於AP1000核電建成後的運行,接受鳳凰財經記者採訪的幾位核電專家均表示,安全性不擔心,擔心的是投運後會因為不斷調試影響發電效率。
阮可強也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表示,新技術首次運用,出現調試磨合也是很正常的現象。“比如田灣核電站,是俄羅斯的技術,因為是改進後的新技術,剛投產那陣子,也是反應堆停下來,把主泵拆開來修,大概弄了好幾次,現在田灣核電運行得非常好。”
阮可強表示,儘管西屋公司是國際上很有名的公司,但是水平不管怎麼高,總會有沒預料到的狀況發生,因此要做好“心理準備”。“比如國際上一些大公司的新產品,在銷售一陣子之後發現問題要召回的情況也有,這都很正常。”
截至7月25日上午9點記者發稿時,美國西屋公司還沒有對後兩個問題給予回應。
(綜合科技日報、中國經濟週刊、鳳凰財經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