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號三:男神如何躲開仙人跳
在這個處處設局的世界上,要做一個不惹塵埃的男人,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
有個叫五嶽散人的朋友,説了個真事兒。前兩年他去杭州,有位半熟的朋友介紹個老闆一起吃飯,吃飯後唱歌,從外面叫了小妹陪酒,然後親送上車讓他帶回酒店。到了酒店,他馬上給小妹兩百塊,請她打車回家,他回房間睡覺。他説他不知道人家是不是好意,但這種事堅決不能做。不是道德多高尚,而是處處要小心。
百度了一下五嶽散人的照片,死胖子一個,兩百塊陪個廚子坐車遊西湖,其實是那小妹虧了。
但像三叔這樣有幾分姿色的中老年,事情要複雜得多。

區伯
比方説吧,萬一哪一天,三叔被哪個半熟的朋友介紹的老闆拉去伯爵夜總會(是伯爵,不是伯嚼);萬一陪酒的妹子看三叔順眼,當男神膜拜;萬一三叔又覺得那妹子長得像初戀女友蘇菲·瑪索;萬一三叔酒喝高歌唱嗨,被妹子架着開房聊天洗澡;萬一妹子洗完澡裹着浴巾出來,萬一浴巾又不慎滑落……
世界將會怎樣?《廢都》裏,莊之蝶的小保姆柳月説:稍一鬆勁,就成了婦人身子。
當然,有比柳月更悲催的,箭上弦,拉滿弓,説時遲,那時快,雷政富“紅霞我愛你”剛要出口,快遞小哥,一腳踹開了房門。
此事古稱仙人跳。最近跳坑裏的是區伯少坤。
在區伯被釋放後,某媒體對他進行了1.5小時的專訪,事理清晰、證據確鑿,細節生動。作為色情文學的忠實讀者,三叔把這則好新聞精讀了三遍。讀罷,痛心疾首,不由感嘆:區伯,曾經有一個好機會放在你面前,可以躲過此劫,但是你沒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幫區伯複復盤吧。故事前半段,跟死胖子在杭州的遭遇類似,略。從區伯在卡拉OK裏唱完《路在腳下》,胸悶不適,回房休息説起,敍述手法,我就抄襲《廢都》了,挑乾貨——
大概9點半,我回房間……門突然響了,一看是陪我唱歌的小女孩,她就説陳老闆叫下來陪你聊聊天。……我打開門讓她進來……她説,坤哥,借個洗手間洗洗澡吧,唱歌很熱出了好多汗。五分鐘後,她出來了。……她走到我身邊馬上把浴巾解開,我一看是裸體的女孩子……一個大男人,一路推脱不要,她都脱光了,還脱掉了我的衣服……我不自覺地就摟住了她的腰。她就吻我嘴巴,我也吻她。吻了以後,她就躺下來。……正在親她身體的時候,房門啪地被一腳踹開了……
三叔考考大家,可以讓區伯躲過此劫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在哪?答案是:開門。
試問,區伯可以不開門嗎?應該可以。裏面人不開門,你敢“一腳踹開”,就是打劫。
試問,區伯不開門,後面的一切還會發生嗎?當然不會。裏面人不開門,女孩子進不了房間,在樓道里聊天洗澡,那是行為藝術。
試問,區伯開了門,後面的一切還能避免嗎?肯定不能。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熱烘烘的妹子脱光了往你懷裏一鑽。工作進展到這一步,莫説你手頭把玩的是手機,即便握着手槍,也難免把持不住,繳械投降。從這個角度説,區伯道德感還是比較強的,只是“不自覺地就摟住了她的腰”。換作意志薄弱的,譬如三叔,早就“自覺”了。
説到這,三叔想小小地冒犯一下區伯。老哥哥,你是缺心眼啊?私信上搭識的一個半熟的朋友,他介紹一個來路不明的老闆,還在外地,你就敢跟着他們去聲色場所HAPPY,膽兒肥啊!
更何況,你整天守候伏擊監督公車,想必得罪的人不會少,就不怕仇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説白了,仙人跳是所有騙局裏環節最多難度最大又最容易被人看穿識破的,卻屢試不爽。原因何在?它巧妙地利用了人的僥倖心理。你真以為夜總會里會蹦出一個清純妹子,她還把你當男神,一口一個哥地膩歪你,一夜情蜕變成一見鍾情?此等美事,三叔僅限於憧憬。
重申一點,把話説那麼重,沒有批評區伯的意思。三叔贊同律師們的看法,以嫖娼來定義區伯行為是不妥當的,整個過程中雙方沒有金錢交易;三叔也贊同公知們的説法,即便嫖娼被抓也無礙區伯繼續監督公車;三叔甚至不覺得,區伯因此私德有多大的虧損。
三叔認為,區伯唯一虧欠的,是他那位已經離婚但依然同居着的女子,暫且還是叫她區嬸吧。其實,她才是真正把區伯當男神供着的女人,或許是世上的唯一。捫心自問,那一晚上即便沒被仙人跳,能順順利利地把牀上的程序走完,區伯能臉不紅心不跳地把長沙的經歷告訴區嬸嗎?修煉到這份上,那你就不是區少坤,你是單立文。所以啊,男人出了這種事,別動輒以單純幼稚輕信來自我開脱,真正單純幼稚輕信的是你家裏的女人。想到這一層,你就不會輕易去開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