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季建業被判15年,反腐利劍開始觸及“權力期權”
因本人當庭表示不上訴,針對原南京市長季建業的一審判決已可視為“終審判決”。
法院最終確認季建業受賄總量折價人民幣1132萬餘元,季建業一審被處有期徒刑15年。這一量刑相對較輕,法院作此裁決的法理依據是季建業在到案後,有主動坦白悔罪、認罪情節。
季建業從1990年10月擔任江蘇吳縣縣委副書記兼太湖度假區工委書記,到其在南京市長任上鋃鐺入獄,時間跨度長達20餘年。季建業首次受賄到最後一次受賄的時間跨度與入仕的時間跨度恰好重合。

審判現場
季建業入仕之初,拉動蘇南首輪大發展的“蘇南模式”(以地方縣鄉兩級政府“公司化”為主要時代特徵)正如日中天。“蘇南模式”的一大動能是大膽啓(重)用各類“能人”,包括出身草根的“經濟能人”和脱穎於官場的“經濟能官”。兩類“能人”托起了當年氣勢如宏的蘇南“能人經濟”。同時亦伴生出企業家拿票子換取代表(人大)、委員(政協)政治地位、官員憑GDP換取官位晉升的特定政治文化和社會文化。
筆者注意到,季建業一審時,檢方對其多項犯罪指控並未涉及其向上級買官(行賄罪指控)。儘管社會輿論在事中、事後對季建業的工作能力貶褒不一,季被查後輿論對其評價更呈一邊倒的否定。但1975年即進入江蘇沙洲縣委宣傳部做辦事員的季建業,在1992年能從《蘇州日報》副總編之“虛職崗位”轉任吳縣縣委副書記之實權崗位,並在1997年至2002年期間出任迄今仍系全國縣域經濟標杆市——崑山市的市長和市委書記,若説季受此重用全憑官場關係及投機鑽營而無工作實績,顯然難以説通。就是在楊州市長和書記任上,尤其是轉任南京市長之後,季建業的“大拆大建”儘管廣受詬病,但隨着楊衞澤落網及“大拆大建”客觀上帶給南京交通與市容的大改觀開始顯現,部分南京市民回頭又追憶起季建業幹事的氣魄來。
季建業任職蘇南期間,國家正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渡期,合情與合法、合理與合法的邊界與尺度都呈模糊混沌狀,伴生出兩類“能人腐敗”實乃必然。前一類“經濟能人”之腐敗,以行賄無孔不入為特徵;後一類“經濟能官”之腐敗,則以放肆受賄為特徵,名曰“只要能把經濟搞上去,官員多佔多得點不算啥”。而就在那個階段,季建業貪腐之手腕,已比明火執仗者文雅得多,季建業堪稱“權力期權”的最初玩家之一。
而置於一個更開闊的觀察視野,“能人腐敗”現象“異軍突起”並迅速蔓延,在當年並非蘇南地區所獨有。在整個東部沿海的浙東南區塊,在東南部沿海的廈(門)漳(州) 泉(州)汕(頭) 區塊和珠三角區塊,情況亦大同小異。
中共十五大之後,“蘇南模式”、“温州模式”、“廈漳泉汕模式”和“東莞模式”相繼式微,赤裸裸的“能人腐敗”亦出現了新的嬗變。由於發展資源永遠是稀缺的,這一階段“經濟能人”的行賄目的,不再為了追求“我獨幹”,而是尋求“我先幹”,以及“謀取比別人更便宜的資源確保我先幹”;“經濟能官”受賄時的心安理得,則基於“大家都可幹,但我能確保你先幹”。至於受賄的方式,越來越多的官員開始仿效保險係數相對較高的“權力期權”來日方長式的細水長流。
一言以蔽之,這類受賄的主要特徵是,替你辦事時我不收好處,當我分享你好處時則不替你辦事甚至我已經退位。至於“權力期權”具體兑現方式則同樣一路發展嬗變至今。從股權贈予、親朋關聯性經商、曲線投資、家屬旅遊購物、子女出國深造、代購商業保險、文物古玩收藏、攝影、音樂、書法、出版專著、學術研究贊助等等不一而足。總之,“權力期權”兑現方式沒有行賄者想不到,只有民眾想不過來。
昨日,《新聞1+1》援引反腐學者之觀點,把季建業類比為“非典型性腐敗”(相較於當場兑現的權錢交易)的一個典型。這一類比未必貼切形象。季建業應該是一個玩弄“權力期權”的高手。在一審法院鎖定的向季建業行賄的對象中,沒有一個不是與季建業相識、相交、“相知”多年的商界朋友,這是季建業細水長流兑現“權力期權”的心理安全基礎,亦是季建業一路貪腐一路升遷的成因所在。
季建業雖系玩弄“權力期權”之高手,但在同級別高官中絕非惟一。僅近期,河南人大黨組書記、副主任、“著名攝影家”秦玉海,安徽省副省長、“玉石鑑賞家”倪發科等一干貪腐高官,都堪稱季建業的同類。若要區分出差別,只在於兑現“權力期權”的方式各顯所長、各有千秋。
擅長玩弄“權力期權”亦非高官們獨有之專利。在官場的各個層級,大大小小的“季建業”不但早已成羣結隊,而且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儘管習大大主導的整肅官場貪腐之風越刮越甚,但針對官場“期權玩家”們的反腐肅貪適才觸及皮毛。循此觀察,對季建業繩之以法,與其説是反腐肅貪的又一重大戰果,不如先看成對官場上大小“期權玩家”們的一個警告更為客觀。季建業在“權力期權”的陰溝裏翻船,説明當下反腐肅貪的範圍在持續擴展,習大大的決心和意志,再次令斷言“習式反腐”不過是“選擇性反腐”論者們大跌眼鏡成為笑柄。
以事實和戰果為憑,越來越多的民眾開始相信“習式反腐”具有全方位和“永遠在路上”的雙重特徵,繼而贏取億萬民眾發自內心的支持與欣慰。不過,除了最高領導層的堅定反腐意志和民意的強烈支持,“天助”習大大亦是確保“習式反腐”步步為營的外部條件。
所謂“天助”僅從技術保障之角度體察,過去十數年互聯網技術的大發展,“互聯網+”開始在反腐鬥爭中綜合應用,大數據分析由虛趨實,存款與資本賬户實名制,官員家產內部申報及抽查核實制,不動產登記試點聯網監控等一系列建立於技術進步之上的制度安排,開始呈現反腐之聯動式威懾效果,無疑為“習式反腐”的不斷深化提供了全新的技術支撐和“時代條件”。
由於“權力期權”形成發展時代久遠,“期權玩家”十分普遍,大量的犯罪證據早已被時間沉澱而洗白。於今,要對過去20餘年所發生的“期權腐敗”逐一作出清算,在定罪必需要有證據為憑的當下,就算把各級紀委的辦案人手再增加百倍也已無從實現。查辦季建業案的最大官場警示價值是:第一,世上最不靠譜的朋友關係數官商關係,季建業最終遭一幫商界朋友“出賣”,就是最新的諷刺加詮釋;第二,對那些迄今仍抱有僥倖心理頂風播種“權力期權”的官員,現在收手還不算晚;第三,對於仍然有心仿效和羨慕“權力期權”前輩玩家,處心積慮欲步其後塵的新一代官員,則當趕緊斷了此非分之想;第四,從央視昨日多頻道、大時段、多角度播出季建業一審的現場視頻和專家解讀可作判斷,對證據有望做實折“期權玩家”開刀,將是未來一個階段深化反腐的新指向。
辦結季建業案,“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一政治忠告再次得已應驗,它既取決於國家最高決策層的政治意志,還取決於技術進步促進反腐手段更新帶來的“時代變遷”。有媒體總結提煉出季建業案的“五大看點”——竊以為,讓那些“不安分”的官員們認清形勢,才是季建業案的最大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