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校長嫖萬名女子 日本:開放與保守的怪胎
近日,一則日本校長嫖萬名女子新聞再次引發網友對日本的討論。因為某行業的高達發達,不少網友概念中的日本是一個非常開放的國度,甚至某些行為似乎是理所當然。日本校長嫖萬名女子新聞似乎印證了這點。但現實中的日本並非網友想象那樣,日本有嚴格的法律制裁任何不軌行為。而日本女性也並非忍氣吞聲的被騷擾,她們會勇敢的舉報指認。日本就如同一個開放與保守的混合怪胎。會發生日本校長嫖萬名女子的事情也可能會僅因騷擾就被罰款拘留。

日本校長嫖萬名女子 日本:開放與保守的怪胎
據報道,高島雄平在20多年間,曾對超過1.2萬名女性實施嫖娼,其中有1成是未成年女孩。這些女性的年齡從十幾歲到七十多歲都有。
高島雄平對幾乎全部的女子都拍過照片,在警方沒收的14萬張照片上,他按照不同對象寫有編號。針對拍照動機,他交代稱:“為了留下回憶。”
另據新華網報道,或許是媒體在宣傳上有偏頗,或許是個人在閲讀上有側重,在時下一些中國人的意識中,日本是一個性開放程度很高、性觀念頗具“特色”的國家。更有些人,知道日本是一個性騷擾女性頻發的國家,也知道日本把這類男人的行為叫做“痴漢行為”。如果中國人僅僅知道了這些,就自認為了解了日本,以為這是“小打小鬧”,甚至自己到日本觀光旅遊時也打算膽大妄為地“玩一把”,那就錯了!這種錯,將付出法律的代價,輕則罰款拘留,重則入監服刑。
根據日本《迷惑防止條例》第8條的規定,“痴漢行為”要處以半年監禁或50萬日元罰款,偷拍要處以1年監禁或100萬日元罰款,屢犯者加倍處罰。根據日本刑法第176條關於“強制猥褻罪”的規定,實施強制猥褻行為者,處以6個月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警方確認報案情況屬實後,首先會對違法者進行拘留。違法者可以自己聘請律師或由日本政府指派律師,在無法與被害者取得和解的情況下,將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懲。
通常,受到精神傷害的日本女性在這種情況下,往往不會為金錢等因素與加害者和解,所以違法者一般會遭受最高刑罰。許多日本男性為此身敗名裂、家破人亡,一生難以抬起頭來。此類新聞在日本媒體上屢見不鮮。
為了避嫌,有些日本男性在早晚上下班高峯時甚至會提前準備好報紙,上車後如果無法抓住吊環又靠近女性,便一手提公文包一手拿報紙,以表示自己的雙手無法幹“其它事”。可見,一般日本男性對於陷入“痴漢”糾紛是何等的恐懼。而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也在採取各種措施,提醒本國女性不要着裝過於暴露、儘量避開男性居多的擁擠場合,以減少“痴漢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其實,深入瞭解日本社會文化的人都知道,現在絕大多數日本女性早已不是歷史意義上柔弱的“大和撫子”,她們具有現代社會女性的自我保護意識,不是過往那種男尊女卑社會里的“沉默羔羊”。她們在遭遇“痴漢行為”時不會忍氣吞聲,往往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當場揪住不法者,有時候甚至“寧可抓錯,也不漏抓”。與此同時,日本社會的公眾場合大多四處安置監控攝像頭,心存僥倖施害者也很難逃脱。進入司法程序後,日本女性原諒加害者的概率接近於零。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外國公民在日本的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日本司法機構絕對不會因為考慮到民族、國家風俗、制度、習慣不同等而網開一面,在某些案例的處罰中還有從嚴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