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又一名省部級官員違反八項規定被查處 兩年多來共4人
今天上午,中紀委網站公佈了今年3月份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案件情況。據介紹,今年3月份共計查處問題193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86人。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份被處分的領導幹部中有一名為省部級官員。至此,中央八項規定實施後至少已有4位省部級幹部因違反規定精神遭處分。
2015年以來,截至3月31日,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087件,處理6879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118人。

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付曉光(左一)、王建鳴(右二)等4名省部級官員相繼被給予黨政紀處分。

截至3月底的八項規定處理情況彙總
從八項規定實施至去年年底,一共查處了省部級官員3人,其中2014年查處2人。儘管在每月發佈的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彙總表中並未明確點出被查省部級幹部的身份,但是中紀委還會不定期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2013年12月, 中紀委通報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曝露了首位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查分並通報的省部級官員。
通報稱,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經中央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央批准,給予付曉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龍江省政府亞布力度假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職務,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
2014年4月和10月,分別有一位省部級官員因違反八項規定被查。
2014年12月26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紀委對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予以通報。其中,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建鳴違規參加公款宴請,經中央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央批准,給予王建鳴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據中央紀委機關刊物披露,王建鳴是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第十二紀檢監察室負責審查的。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今年2月披露,“中央紀委明確各紀檢監察室不僅要負責查辦違紀違法案件,還要履行對聯繫地方和單位的黨風政風監督以及問責等職責。近期令人關注的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建鳴違規參加公款宴請問題,就是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第十二紀檢監察室負責審查。”
另外,除已被給予黨政紀處分的付曉光、王建鳴等人之外,一些嚴重違紀違法的省部級官員也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譬如原任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的萬慶良。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2014年10月9日通報中紀委對萬慶良的立案審查結果時稱:“經查,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鉅額賄賂;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
綜合中紀委網站、澎湃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