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道比賽台灣代表隊旗幟約為中國國旗1/4 台民眾:自我矮化
據台灣《自由時報》網站4月18日報道,18日,2015年國際親善劍道錦標賽於台灣省台中市逢甲大學正式開賽。該賽事主辦方為中國台灣省。現場觀眾發現,比賽場地中懸掛的參賽國家與地區的旗幟中,中國國旗竟是中國台灣代表隊旗幟的近4倍。這導致了一些觀眾的不滿,他們質疑主辦單位“自我矮化”。

台灣代表隊的旗幟為中國國旗的約1/4
對此,主辦方表示,因為在台灣買不到五星紅旗,所以請參賽的濟南學生順便從大陸帶來,沒想到一掛才發現尺寸差那麼多,並認為“五星紅旗大一點”應該沒什麼關係。

較遠距離
參賽者家長表示:既然是在中國台灣主辦,至少要將旗幟弄得一樣大、一樣公平吧,“又不是國際比賽,沒必要自我矮化吧!”

主辦方表示: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擴展閲讀:“中華台北隊”定名經幾十年拉鋸
在奧運會比賽中,台灣省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賽,旗幟與上圖的旗幟並不相同。“中華台北”名稱的確定,經過了幾十年的拉鋸。
1971年,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逐漸在很多國際組織中取代了“中華民國”的地位。中國反對台灣地區參加任何由主權國家參與構成的國際組織,並反對其在國際上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而台灣省政府拒絕將“Chinese Taipei”翻譯為“中國台北”,也反對直接使用“中國台灣”等稱呼。
自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開始,在經歷二十幾年長期且激烈的爭執與紛擾後,1981年,代表台灣政府的中華奧委會與國際奧委會雙方主席籤協議書,經由國際奧會執委會正式決議通過,從此中國台灣參加奧運會的名稱確定為“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1989年4月6日,經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李慶華與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何振梁在香港簽署協議: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將按國際奧委會有關規定辦理,大會(即主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手冊、寄發之信函、製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廣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中華台北隊旗幟
此後參加國際奧會相關活動場合,多數國家地區的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會歌、會旗、會標均與該國家地區的國歌或代表歌曲、國旗或官方旗幟、國徽或官方徽號一致,但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會歌使用“中華民國國旗歌”替代“中華民國國歌”,會旗及會標使用內含“中華民國國徽”及五環標誌的梅花圖案。而“中華台北代表隊”與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派出的代表團及中國香港奧林匹克委員會派出的中國香港代表團(Hong Kong China)亦互不隸屬,成績及參賽資格均分別計算。另為避免兩岸代表隊同時接鄰進入會場,被混淆為同一代表隊起見,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提出異議,復經協商,由國際奧會明文規定中華台北隊入場序為“T”羣(Taipei),中國代表隊則列“C”羣(China),以茲識別。

2014年南京青奧會,中華台北隊入場
雖然協議中並沒有定義此種模式標題和稱謂,但大眾與媒體的習慣將這種參賽模式稱作“奧運會模式”。除了體育賽事外,在舉辦電競、學術、技術等許多比賽中,若中國台灣組隊參賽,只能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