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試行60歲以上客户投保錄音錄像 五一起試行
4月28日從廣東保監局獲悉,廣東地區(深圳除外)自5月1號起,將試行一年60歲以上客户投保錄音錄像制度,探索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新方式。
廣東保監局指導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印發《人身險個人客户投保錄音錄像工作指引(試行)》,決定自今年5月1日起在廣東地區(不含深圳)試行年長消費者(即投保人年齡超過60週歲的客户)投保錄音錄像制度,試行期一年,探索從根本上解決銷售誤導問題。

該制度明確除電話銷售、網絡銷售外,年長客户在廣東地區(不含深圳)投保一年期以上個人保險產品時,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代理機構銷售人員應現場進行錄音錄像。為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銷售行為,協會制定了工作指引,對錄音錄像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是要求錄音錄像應能客觀記錄保險產品銷售重點內容,涵蓋產品簡介、資料出示、風險提示、客户填寫和抄錄、簽字和反饋等方面。二是要求保險公司應按產品特性,合理設計錄音錄像中客户陳述標準話術,並按要求向省保險行業協會報備。標準話術至少包括客户已知悉保險產品類型和名稱、產品特性、產品風險、客户權益等內容,以及法律和規章制度要求在銷售時對客户説明和提示的內容。三是要求錄音錄像必須在客户填寫投保單後、公司人工核保前完成,並作為核保的必要條件。同時,工作指引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推進此項工作提出明確技術和保存要求,並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保密職責。
“錄音錄像主要用於60歲以上老人在銀行渠道或者個人代理人渠道進行投保。” 廣東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處副處長李文俊指出,制度明確除了電話銷售、網絡銷售以外,年長客户在廣東地區(不含深圳)投保一年期以上個人保險產品時,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代理機構銷售人員應現場進行錄音錄像。
李文俊介紹,“錄音錄像都是在投保人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拍攝錄製的,而且會要求投保人將自己所瞭解到的產品投保時間、收益率等關鍵信息進行復述,從根本上杜絕銷售誤導的產品。”事實上銀保渠道一直是銷售誤導的重災區,廣東保監局從今年2月開始統計的數據現實,銀行銷售人員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存在涉嫌誤導行為的投訴量,一直佔據廣東保監局銷售誤導行為投訴量的50%以上。
另外,據瞭解,2015年一季度,廣東保監局共接聽各類投訴電話471個,來信投訴114件,網絡投訴94件,接待來訪羣眾48批次,總計727件。其中,投訴財產險公司300件,涉及23家財產險公司;投訴人身險公司356件,涉及29家人身險公司。一季度,廣東保監局共開展8次現場檢查,投入人力202人*天。共處罰機構7家次,責任人10人次。其中,警告5家機構、10人次,罰款共計65.5萬元(其中機構53.5萬元,個人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