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給大陸抗戰老兵發紀念章 未明確規定是否包括18集團軍老兵
為紀念抗戰勝利70週年,馬英九宣佈發放紀念章給參與抗戰的老兵,其中也包括那些大陸老兵。但至於這些將被授予紀念章的戰士是否包括國民革命軍第18集團軍以及國民革命軍新編第4軍編制下的老兵,台灣當局並未明確規定。
據台灣《聯合報》12日報道,“國防部長”高廣圻召集政戰局等各部門研商,決定曾參與抗戰的官兵不管現居台澎金馬或海外、大陸地區,均可申請紀念章;申請人需提供參戰時部隊的名稱及番號、曾參與抗戰戰役的佐證資料,經“退輔會”等單位彙整數據後,由“國防部”辦理髮放。另據“中央社”報道,馬英九12日稱,將頒褒揚令給約翰·拉貝以及“中國的辛德勒”何鳳山;至於參加過抗戰的老兵,“政府會頒發每人一個獎章,感謝老兵抵抗外侮的貢獻”。
據悉,抗戰結束後,國民政府曾在1946年發放紀念章給軍人和公務員,此次再度製作,樣式將重新設計,但每枚都是個人專屬,都有序號與證書,位階接近一般勳章、獎章,“等於由政府正式發給憑證,彰顯當事人的英雄榮譽”。至於申請者身份如何核實,大陸老兵申請的渠道以及已故者家屬能否申領等,台“國防部”稱,目前還在討論中。

台灣防務部門發言人羅紹和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建議,台灣既然願意發給老兵紀念章,在心態上就應該大氣。他説,早年役政與兵籍資料不完全,許多檔案已經流失,更何況留在大陸的老兵,恐怕都已將紀念物毀掉,“‘國防部’篩選名單時應該從寬,千萬不要斤斤計較,願意接受‘中華民國’政府發給榮譽的人,就儘量給他”。
給抗戰老兵頒發紀念章,是馬英九親自拍板決定的。台灣媒體日前刊登了關於抗戰老兵的系列報道,馬英九的好友、律師陳長文寫信給他,希望能給這些抗戰老兵肯定及榮耀,發放一個紀念章,再不濟發一紙紀念狀都好,“上面就署着‘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以表達對這些老兵在抗戰時付出的敬意”。陳長文説,這些老兵的年紀一般在90歲以上,“一年一年的凋零,他們承受了一甲子的委屈”,很多人等不到平反的一天就入土長眠,餘下的人年事已高,但問起他們的心願,卑微得讓人心酸,他們只要政府的肯定。他呼籲馬英九在任期最後一年,做出這項有意義的舉動。不久,馬英九就指示“國防部”儘快研議處理。
台灣《聯合報》評論稱,勳章不僅能撫慰、肯定二戰老兵,還將教育下一代的愛國情操與愛國意識,“當國家有難時,年輕一代才會勇敢挺身而出,才會效法前輩當年不畏犧牲地保衞國家”。文章認為,各種紀念活動都比不上彰顯抗戰老兵功績、彰顯所有為抗戰付出心力者,來得更有意義與重要,“這些抗戰老兵及曾經抗日的民眾,幾乎都已90歲以上,且快速凋零中,他們來日不多,選在今年抗戰勝利70週年頒發紀念章,是個時機點,過了今年,意義也就不同了”。
另外眾所周知,台灣當局長期以來沒有明文針對原國民革命軍18集團軍和新編第4軍的老兵優待政策,甚至台軍內部對於“8”這個數字都有一定的忌諱。但不可否認的是,第18集團軍和新編第4軍在抗戰時期也屬“國軍”戰鬥序列,兩支部隊在抗戰期間發揮了極為關鍵的作用,在世的兩支部隊老兵也數以萬計。儘管如此,台灣當局似乎並未明確這兩支部隊序列下的戰士是否將被授予紀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