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警察無罪,那造謠者呢?
鑑於央視播出全程監控視頻,外加黑龍江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被各類出格謠言裹挾了整整十餘天的慶安火車站警察“殺人”事件真相大白:車站派出所當班民警李樂斌開槍擊斃一名暴力襲警犯罪嫌疑人系正當履行職務行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規定。
十餘天來,熱衷於炒作警察“殺人”事件的那些個“新舊媒體”,全然不反思自身在此次所謂“殺人”事件中的種種“立場先行、預設結論”的立場和道義的雙重“虧欠”,旋即調轉槍頭,高調“教誨”社會各界“輿論U形反轉,各方需認真反思”云云。
在這次所謂的警察“殺人”事件中,直接受到身心傷害的,不只是遭遇犯罪嫌疑人暴力襲擊的當班警察李樂斌,還有全國500餘萬警察羣體和人數更多的警察家人。警察在遭遇暴力襲警時縮手縮腳,甚至弄成“前怕虎後怕狼”,受傷害的是整個社會治安,那些跟着別有用心的造謠者起鬨的人是否想過,長此以往,下一個遭遇犯罪嫌疑人暴力襲擊的,很可能就是你亦或是你的家人。
5月2日下午警察“殺人”事件被輿論踢爆後,從一開始就有人想把“水”故意攪渾,把只有通過全面調查(需要時間)才有可能還原的事件真相往“政治”上引——那個“被殺”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襲警,事起“長期上訪壓抑無從排泄”,是“精神疾病所困”,是“弱者權利得不到保障”所致等等政治性謠言——從表面上看,都定格在“技術性”的猜測和就事論事的推理,可造謠者真實的“司馬昭之心”,卻是刻意將一宗看似偶然實乃尋常的治安事件,上升為警察“濫殺草民”的政治事件,從而達到抹黑整個警察隊伍,抹黑司法制度和司法體制,抹黑黨和政府的目的。

警察在處置治安突發事件時必須慎用槍械,這是各國都須遵循的通則。相較於警察濫用槍械最甚的美國,中國的警察羣體是慎用槍械做得最好的警察羣體。在以往的許多年間,中國對警察使用槍械的管控,早已到了“杯弓蛇影”和“自縛手腳”之程度。
不可否認,各國皆有警察濫用槍械“殺人”的極端案例發生,中國也概莫能外。但放眼整個世界,就這類極端案例的發生幾率,中國警察無疑處於全球最低行列。實事求是講,中國警察目前面臨的最大困惑,一是一線警察佩槍上崗最為不足,許多在國外皆普遍佩槍上崗的警種和警察,中國均未能正常佩槍;二是中國警察對槍械的使用謹慎有餘、果敢不足,導致一線警察遭遇犯罪嫌疑人暴力襲警時的傷(殘)亡幾率明顯高於絕大多數國家。
恕筆者直言,這樣的不可理喻之所以長期存在,與中國輿論場長期被少數惟恐天下不亂的“惹事生非”者“盤(割)踞”大有關聯,與主流媒體不敢和不屑於理直氣壯引導輿論的不正常現象直接相關,是“有關部門”長期軟弱渙散、息事寧人、姑息牽就、不敢亮劍的“綏靖心態”必然遭致的惡果。
如此這般,迫使更多是非觀和價值觀並未淪喪的民眾,只好無奈地選擇做一個“沉默的大多數”,客觀上縱容各類謠言肆無忌憚,尤其是那些或隱晦或直接嘲諷、醜化、抹黑黨和政府,解構社會主流價值觀的“政治性謠言”的炮製者們,更加為所欲為。
大約從前年年中,政府開始對個別熱衷於造謠中傷、惹是生非的所謂網絡“大V”實施依法打擊,客觀地講,中國輿論場尤其是網絡輿論場上的極不正常現象,已有所“收斂”和改觀,但這種改觀遠未觸及輿論生態的明顯好轉。而且隨着時間的推移,正當的依法“亮劍”,無論是打擊決心和打擊力度到打擊個案,都已呈逐步衰減趨勢。
這種極不正常的局面之形成,雖説成因“極為複雜”,但打擊謠言尤其是政治謠言,目前主要依賴公安機關“單打獨鬥”,整個社會未能形成強大合力一致行動,無疑令人最為唏噓、痛心和不解。
此次所謂警察“殺人”事件絕不該就此“軟着落”,果斷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無疑是有關部門理當承擔的“後續責任”。只有如是,正直的廣大民眾才能看到希望、增強信心,正不壓邪的輿論生態才能逐步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