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擬規定懷孕超14周禁墮胎:違者最高罰5000
近日,安徽省衞計委公佈《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擬禁止妊娠14周以上墮胎,違反規定終止妊娠的,最高將處以5000元罰款。
《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懷疑胎兒有伴性遺傳性疾病的,需要鑑定胎兒性別的,應由醫療保健機構組織3名以上的專家集體審核,並出具是否需要鑑定胎兒性別的醫學意見。同時,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不得終止妊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的;(二)胎兒有嚴重缺陷的;(三)因患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孕婦健康的;(四)經批准的醫療保健機構鑑定認為需要終止妊娠的;(五)省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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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為他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行為人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孕婦來説,如果出於非醫學需要去鑑定胎兒性別,將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行為人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給予警告以上行政處分。違反規定終止妊娠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事實上,妊娠14周後禁止自行墮胎,是中國各省的普遍規定。這個政策設計的依據是,妊娠14周後B超可以查出男女,而此項政策並非為了尊重胎兒也不是為了尊重懷孕女性,它的目的只有一個,調控男女比例。
根據“第6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中國的男女比例失衡現象繼續,現在中國的男女比例是117.6比100,到2020年,20-45歲之間的男性數目將比女性數多3千萬名。現在中國的30歲以上未婚男性每年都增長120萬人。而非法的胎兒性別檢查以及因此墮胎是導致性別不均衡的主要原因。
因此,早在2003年出台的《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中曾明確指出,“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未經衞生行政部門或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胎兒性別鑑定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
這項規定是2002年原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頒佈的第八號部長令,由國家計劃生育、衞生和藥品監督管理等行政部門部署,全國各省區市統一執行的國家級法規,現在全國各省區市基本都在執行此規定。
原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出台該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貫徹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使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在正常的範圍內,這在規定的第一條中有明確表述。
當下,中國確實面臨男女比例失調的問題,但是出台法規強化禁止墮胎的政策有用嗎?
《經濟觀察報》曾在廣西提交“妊娠14周後禁止自行墮胎”法律草案給區人大審議時表示這個規定可謂漏洞百出。《經濟觀察報》記者從計生部門人士處瞭解到,很多省份生一胎時,可以不領生育許可證,那實際上就是隨時都可以墮胎。另外,如果B超測出男女後,是女孩就墮胎,是男孩再去辦生育許可證,同樣也能繞過這個規定。
針對安徽省這一草案,公眾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6月3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合肥市長江西路329號安徽省衞生計生委家庭發展處。信封註明“兩非徵求意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