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解讀上海加快建設科技創新中心22條意見
上海市委常委會通過討論稿的第二天,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藍圖隨即掀開面紗。5月26日深夜,《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下稱《意見》)全文公開發布。

上海作為我國建設中的國際經濟、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必須服從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牢牢把握世界科技進步大方向、全球產業變革大趨勢、集聚人才大舉措,努力在推進科技創新、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面走在全國前頭、走到世界前列,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今天(5月27日)出版的《解放日報》同時刊登“《關於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討論稿)》的説明”(下稱《説明》)。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説明》中開宗明義:“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上海工作的新要求”,是國家重要決策。
《意見》敲定了“1+4”的結構,共5個部分、22條。
“1”為第一部分,就是明確上海未來要建設一個什麼樣的科技創新中心及如何推進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路徑。
“4”包括第二到第五部分,就是聚焦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4個重要方面和關鍵領域,提出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集聚和用好各類人才、營造良好創新環境、佈局重大創新工程和項目的任務舉措。其中亮點頗多:
——放寬“互聯網+”等新興行業市場準入管制,擴大對中小型科技企業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採購比例;
——建設創新企業才人高地。推進“雙自”聯動建設人才改革試驗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開展在滬外國留學生畢業後直接留滬就業試點;符合條件的創業人才、科技人才、企業家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核心團隊,予以直接入户引進。
——拓展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鼓勵科研人員在職離崗創業。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前提下,到科技創新型企業兼職兼薪。
——加快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戰略新興板”,推動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創新企業上市。爭取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設立科技創新專板,支持中小型科技創新創業企業掛牌。
以下是意見全文及澎湃新聞的逐條解讀:
為全面落實中央關於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軍的新要求,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適應全球科技競爭和經濟發展新趨勢,立足國家戰略推進創新發展,現就本市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出如下意見。
一、奮鬥目標和總體要求
綜觀國內外發展形勢,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孕育興起,國際經濟競爭更加突出地體現為科技創新的競爭。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依靠要素驅動和資源消耗支撐的發展方式難以為繼,只有科技創新,依靠創新驅動,才能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推動國民經濟邁向更高層次、更有質量的發展階段。不抓住機遇,不改革創新,我們就不能前進。上海作為我國建設中的國際經濟、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必須服從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牢牢把握世界科技進步大方向、全球產業變革大趨勢、集聚人才大舉措,努力在推進科技創新、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面走在全國前頭、走到世界前列,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1、奮鬥目標
建設科技創新中心,必須樹立全球視野,對標國際領先水平,不斷提升上海在世界科技創新和產業變革中的影響力和競爭力;聚焦科技創新,圍繞科技改變生活、推進發展、引領未來,率先走出創新驅動發展的新路;體現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服務功能,根據國家戰略部署,當好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為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作出應有的貢獻。
面向未來的奮鬥目標是,努力把上海建設成為世界創新人才、科技要素和高新科技企業集聚度高,創新創造創意成果多,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完善的綜合性開放型科技創新中心,成為全球創新網絡的重要樞紐和國際性重大科學發展、原創技術和高新科技產業的重要策源地之一,躋身全球重要的創新城市行列。
實現這個目標,前提是打好基礎,關鍵要強化功能,只爭朝夕,持續推進。2020年前,形成科技創新中心基本框架體系,為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政府管理和服務創新取得重要進展,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明顯增強,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基本形成,科技基礎設施體系和統一開放的公共服務平台構架基本建成,適應創新創業的環境全面改善,科技創新人才、創新要素、創新企業、創新組織數量和質量位居全國前茅,重要科技領域和重大產業領域湧現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科技成果和產業化項目,科技進步貢獻率全面提升。再用10年時間,着力形成科技創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在服務國家參與全球經濟科技合作與競爭中發揮樞紐作用,為我國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升級作出更大的貢獻。走出一條具有時代特徵、中國特色、上海特點的創新驅動發展的新路,創新驅動發展走在全國前頭、走到世界前列。基本形成較強的集聚輻射全球創新資源的能力、重要創新成果轉移和轉化能力、創新經濟持續發展能力,初步成為全球創新網絡的重要樞紐和最具活力的國際經濟中心城市之一。最終要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成為與我國經濟科技實力和綜合國力相匹配的全球創新城市,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科技創新的強勁動力,打造創新發展的重要引擎。
【解讀】
上海市政府權威人士認為,今年3月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提出,面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重大機遇和挑戰,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趨勢變化和特點,面對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任務和要求,必須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這個戰略落到上海,就是在上海建立科創中心。並且希望上海能夠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競爭,在國際上謀求話語權和主導權。
此外,為了拿出科創中心總體方案,上海從去年5月份開始就進行了密集調研,2014年8月19日,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上海市科委調研。韓正提出,“當前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科技創新從研發、應用到產業化的鏈條是阻斷的。是什麼阻斷了這條科技創新之鏈?背後的原因是不合理的體制機制。”上海市政府權威人士認為,機制體制的改革是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一個重要保障。
相關專家認為,理解“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至少要看三個維度——“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全球影響力”意味着順應和對接全球科技革命的大趨勢,進而在全球範圍內配置和集聚創新資源,贏得創新話語權;“科技創新”,意味着牢牢把握科技進步大方向,瞄準世界科技前沿領域和頂尖水平,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大的突破;“中心”,則意味着發揮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不是自己跟自己玩。
2、總體要求
建設科技創新中心,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體現中央要求,把握好“五個堅持”。
堅持需求導向和產業化方向。面向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推進科技創新,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着力推動科技應用和創新成果產業化,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問題和突出難題。
堅持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着力以開放促改革,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全面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創新動力和創造活力,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
堅持以集聚和用好各類人才為首要。把人才作為創新的第一資源,集聚一批站在行業科技前沿、具有國際視野和產業化能力的領軍人才,大力引進培育企業急需的應用型高科技創新人才,充分發揮企業家在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中的重要作用,打通科技人才便捷流動、優化配置的通道,建立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強化分配激勵,鼓勵人才創新創造。
堅持以合力營造良好的創新生態環境為基礎。尊重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規律,培育開放、統一、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健全科技創新和產業化發展的服務體系和支持創新的功能型平台,建設各具特色的創新園區,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和社會氛圍。
堅持聚焦重點有所為有所不為。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頂尖水平,選準關係全局和長遠發展的戰略必爭之地,立足自身有基礎、有優勢、能突破的領域,前瞻佈局一批科技創新基礎工程和重大戰略項目,支持企業通過各種途徑獲得若干重要產業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科技創新的跨越式發展。
【解讀】
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認為,上海科創中心建設,企業是科技創新的主體,政府是體制機制創新的主體,政府以機制創新服務於企業的科技創新,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加大支持民營經濟和創新創業的力度,也就是政府搭台,企業唱戲。
陳煒還認為,上海建設科創中心,應促進“五個觀念”改變、推動“十大機制”創新。
五個觀念分別為:發展觀:從要素驅動到創新驅動。管理觀:從審批管理到平台服務。人才觀:從政府評價到市場評價。資產觀:從重資產到輕資產。價值觀:從產值為重到價值優先。
“十大機制”創新:1.組織推動機制,從上下流轉到夥伴互動。2.人才發展機制,從善待個人到善待團隊。3.天使投資機制,從保值增值到支持創業。4.城鄉建設機制,從房地產項目到功能更新。5.土地供應機制,從天女散花到聚焦重點。6.開發區管理機制,從利益分割到業界自治。7.高新區發展機制,從工業園區到創新園區。8.政府運作機制,從部門分割到一門協同。9.孵化器支持機制,從國有為主到多元發展。10.政策落實機制,從暗箱操作到法治透明。
權威人士透露,上海將在基礎建設上加大投入,在科技資源上快速佈局,力爭在基礎科技領域作出大的創新,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大的突破。
上海市政府權威人士認為,重大的科技基礎設施和共性平台不夠,是科創中心建設“卡脖子”的問題,這些平台實際作用巨大。例如,上海光源是世界上同能區正在建造或設計中性能指標最先進的第三代同步輻射光源之一,性能被優化在用途最廣泛的X射線能區,科學壽命大於30年,並可開展自由電子激光等下一代光源的研究。它將對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綜合國力的提高產生重大影響。
二、建立市場導向的創新型體制機制
清除各種障礙,讓創新主體、創新要素、創新人才充分活躍起來,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的強大合力,核心是解決體制機制問題,突破創新鏈阻斷瓶頸。
3、着力推進政府管理創新
針對企業創新投資難、羣眾創業難、科技成果轉化難,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創新管理。加大涉及投資、創新創業、生產經營、高技術服務等領域的行政審批清理力度。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依法向社會公開,公佈目錄清單,目錄之外不得實施行政審批。市級部門和各區縣政府沒有行政審批設定權,凡自設的各種行政審批必須全面清理、取消。對企業創新投資項目,取消備案審批。改革創新創業型初創企業股權轉讓變更登記過於繁雜的管理辦法,按照市場原則和企業合約,允許初創企業依法合規自願變更股東,工商管理部門不實施實質性認定審查,依法合規辦理變更登記。全面推進全過程信用管理。
放寬“互聯網+”等新興行業市場準入管制,改進對與互聯網融合的金融、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等企業的監管,促進產業跨界融合發展。放寬企業註冊登記條件,允許企業集中登記、一址多照,便利創業。認真梳理政府部門及其授權的辦證事項,堅決取消不必要的辦證規定,便利創新創業和企業有效經營。主動探索藥品審評、審批管理制度改革,爭取設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審評中心上海分中心,爭取試點開展創新藥物臨牀試驗審批制度改革,爭取試點推行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分離的創新藥物上市許可人持有制度。公務用車和公共交通車輛優先採購使用新能源汽車,多途徑鼓勵家庭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領域。研究放寬版權交易管理限制。整合精簡檢驗檢測服務行政審批事項。
深入推進地理位置類、市場監管類、民生服務類等政務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應用,鼓勵社會主體對政務數據資源進行增值業務開發。建立市與區縣政府部門橫向互通、縱向一體的信息共享共用機制。
【解讀】
上海市政府權威人士認為,科創中心建設,首先要改革機制。機制涉及的方面很多,目前上海在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面的機制不夠順暢。比如,企業應該是科技創新的主體,但是國家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應該屬於誰?這個問題就搞不清楚。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創新的收益分配機制也不夠合理。上海國企目前占上海經濟的半壁江山,如果死水一潭,上海科創中心就很難搞成。現在國企在創新中,搞一些小獎勵是沒問題的,但是大成果的大獎勵就沒有依據,也很難做。
權威人士還認為,現在以企業為主體的投融資體制不夠完善。一些民營企業,很多是輕資產的公司,缺乏償債能力。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市場化的投融資機制沒有完全建立。
此外,上海市政府權威人士認為,現在政府的管理體制有一些不適應科創中心建設的需要。現在的政府管理往往按照目錄管理,但是眼下第二、第三產業往往是跨界的、模糊不清的,有些企業商委可以管、科委都可以管,但是有些企業卻沒人管。
試點推行上市許可和生產許可分離的創新要務上市許可制度是一大亮點。公開資料顯示,根據中國現行的《藥品管理法》,藥品實行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捆綁式”管理,申請藥品生產批准文號的單位必須是藥品生產企業,即藥品批准文號只頒發給具有《藥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
但是,藥品從研發到獲取批准文號需要鉅額投入和較長週期,使得為報批產品而準備的生產線一直閒置。如果在報批過程中出現問題,那麼此前投入的生產線就會變成一種浪費。發達國家和地區普遍採用的是藥品上市許可人制度,即藥品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相分離,也就是上市藥品的所有權和生產權可以分離。藥品上市許可的申請人可自行生產,也可委託具備條件的生產企業“代工”以獲得藥品上市許可。這樣藥品研發單位就可以減少重複建設、提高生產設備利用率、促進專業化分工。
4、改革財政科技資金管理
改變部門各自分錢分物的管理辦法,建立跨部門的財政科技項目統籌決策和聯動管理制度,綜合協調政府各部門科技投入專項資金,建立覆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產業化的項目投入管理和信息公開平台,調整優化現有各類科技計劃(專項)。
對基礎前沿類科技計劃(專項),強化穩定性、持續性的支持;對市場需求明確的技術創新活動,通過風險補償、後補助、創投引導等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資本化、產業化。實施科技計劃(專項)績效評價,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和審計監督。
降低政府採購和國有企業採購門檻,擴大對本市中小型科技企業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採購比例。制定創新產品認定辦法,對首次投放市場的創新產品實施政府採購首購政策,通過訂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創新產品,鼓勵採取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採購等非招標方式實施首購、訂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研究制定高端智能裝備首台(套)突破及示範應用政策。
【解讀】
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相關專家認為,體制機制創新是上海建設全球科技創新中心的關鍵,也是目前的突出障礙和瓶頸所在。關鍵要打破現有產學研分割、資源分散、管理僵化的體制機制,建立產學研用一體化、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體制機制,最大限度激發創新活力。
要充分發揮張江自主創新示範區和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作用,大膽推進改革創新,探索充滿活力、更有效率的創新體制機制。要加快構建企業主導的協同創新體系,從政府主導、高校和科研機構為主、企業參與的模式,轉變為企業主導、院校協作、成果分享的模式,讓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的主體,形成政產學研用緊密合作的創新鏈條,政府要從選拔式、分配式扶持向普惠式、引領式轉變。
能激發和促進科技創新活動的公共服務和扶持政策體系;與國際規則接軌的科技創新管理制度;擁有與國際規則接軌、促進國內外創新資源要素高效集聚和自由流動的市場機制;具有協調與規範國內外創新活動組織、創新成果交易轉化的法律制度;具有國際通行、激勵創新的收入分配機制等。
陳煒認為,分錢分物機制是阻礙上海建設全球科創中心的痛點。有的政府部門官員熱衷於以分錢分物為抓手,把公共財政資金在小圈子之內利益循環,更大的危害是擠出效應,把民營的、草根的、民間的、市場的、專注於事業的都擠出去了。上海應以改革精神徹底改變分錢分物的傳統管理機制。在這方面,浦東作為上海自貿區、科創中心、綜合配套改革的主要載體,有必要有條件率先深化審改,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機制。首先,產業基金和其他政府的基金需要歸攏整合。基金的設立、使用和管理不能部門化,部門也應當從分錢分物中解脱出來,應當把各類基金統一到一個平台上運作,借鑑兄弟省市的經驗,由一個綜合部門和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同時撤併天女散花的相關紅頂中介。
5、深化科研院所分類改革
推進政事、政企分離,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分類管理體制。擴大科研院所管理自主權和個人科研課題選擇權,探索研究體現科研人員勞動價值的收入分配製度。對前沿和共性技術類科研院所,建立政府穩定資助、競爭性項目經費、對外技術服務收益等多元投入發展模式。探索建立科研院所創新聯盟,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府為支撐,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和產業化協同攻關。
【解讀】
權威人士認為,目前,上海科研院所很多,有很多功能重複,分類以後可以突出各自特色,引導一些院所走向市場,發揮更大作用。
6、健全鼓勵企業主體創新投入的制度
積極貫徹國家有關要求,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適用範圍。落實國家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投資的相關税收支持政策。實施國家調整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高新技術企業條件限制的規定、允許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享受投資抵扣税收優惠政策。
完善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加大創新轉型考核權重。分類實施以創新體系建設和重點項目為核心的任期創新轉型專項評價。對科技研發、收購創新資源和重大項目、模式和業態創新轉型等方面的投入,均視同於利潤。實施對重大創新工程和項目的容錯機制,引入任期激勵、股權激勵等創新導向的中長期激勵方式。
【解讀】
2014年3月,上海市國資委下發了《關於在經營業績考核中視同於利潤和單列政策的操作指引(試行)》,為鼓勵企業的研發投入、創新轉型以及跨國經營,在對國企經營者業績考核時,對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投入、創新轉型費用、境外投資項目費用,均視同於利潤。這也是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的首創提法。對主動承接國家和本市重大專項、科技計劃、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產業化項目,收購創新資源和境外研發中心,服務業企業加快模式創新和業態轉型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經認定可視同考核利潤。
7、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
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由財政資金支持形成,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再審批或備案,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實施轉移轉化,成果轉移轉化收益全部留歸單位。爭取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普惠税制等在上海先行先試。
促進技術類無形資產交易,建立市場化的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可協議轉讓制度,試點實施支持個人將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和轉讓的政策。探索知識產權資本化交易,爭取國家將專利質押登記權下放至上海,探索建立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知識產權交易機構,逐步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交易試點。
【解讀】
權威人士認為,高校、科研機構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脱節,考核評價體系以科研經費和成果獲獎數量等為主,重論文、輕應用的現象較為突出。科研人員缺乏寬鬆的科研環境、自主擇題空間、持續支持機制,導致科學家無法專心研究和潛心探索,難以湧現引領當代科學潮流的世界級科學大師。
2014年7月,上海出台《關於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將科技成果使用和處置權下放至高校和科研院所。然而,由於缺少實施細則,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仍不順暢。
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秘書長、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呂國強認為,要加快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處分和收益權,建立健全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知識產權處置和收益機制,把知識產權收益向創新創造者轉移轉化傾斜,最大程度地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積極性和轉移轉化活力。同時要從財政、金融、保險、税收、信息等方面出台有利政策,促進知識產權商品化、產業化。
上海將創新知識產權投融資及保險、風險投資、信託等金融服務,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流程,支持保險機構開展專利保險業務,探索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和質押物處置機制改革試點;探索知識產權資本化新模式,開展知識產權信託交易試點,推動金融產品創新。
三、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
創新驅動實質是人才驅動。要實施更加積極的人才政策,建立更加靈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讓各類人才近者悦而盡才、遠者望風而慕。
8、進一步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縮短外籍高層次人才永久居留證申辦週期。簡化外籍高層次人才居留證件、人才簽證和外國專家證辦理程序。對長期在滬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優先辦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國專家證。建立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專家證一門式受理窗口,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優先辦理外國專家證,放寬年齡限制。開展在滬外國留學生畢業後直接留滬就業試點。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B證)制度,降低科技創新人才申請條件,延長有效期限最高到10年。
【解讀】
對於國際一流人才,我國實施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但現行永久居留證申請門檻高、申辦流程長,被稱為全球最難拿的“綠卡”,而外國留學生畢業留滬就業、外籍人才技術移民等機制也都有待完善;國內人才引進方面,本市户籍和居住證政策,仍將學歷和職稱作為主要評分依據,對人才實際業績貢獻關注不夠,無法適應創新創業人才的特點。
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認為,吸引優秀的科技人才,日益成為各國加速科技創新、佔領制高點的重要手段。
綠卡是一種給外國公民的永久居住許可證,持有綠卡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免去入境簽證,在很多方面可以享受“國民待遇”。不過,去年上海只簽發了366張中國“綠卡”,人才類的僅有56張,遠遠不能滿足上海引進全球高端人才的需要。 相比之下,美國每年發放100多萬張綠卡,其中高層次人才職業移民綠卡達14萬張。新加坡有創業移民的綠卡。
陳煒調研發現,深圳前海率先開展海外高層次人才綠卡(永久居留權)集中辦理試點,申請辦理永久居留手續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外籍人士,由其所在單位向前海管理局申請。由前海管理局幫助報送國家人力資源保障部審核,然後由公安部門受理併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9、充分發揮户籍政策在國內人才引進集聚中的激勵和導向作用
完善居住證積分、居住證轉辦户口、直接落户的人才引進政策體系,突出市場發現、市場認可、市場評價的引才機制,加大對創新創業人才的政策傾斜力度。對通過市場主體評價的創新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直接賦予居住證積分標準分值。對通過市場主體評價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創業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居住證轉辦户口年限由7年縮短為2至5年。對獲得一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在本市管理運營的風險投資資金達到一定規模且取得經過市場檢驗的顯著業績的創業投資管理運營人才及其核心團隊、市場價值達到一定水平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經營業績顯著的企業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經過市場檢驗的優異業績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其核心團隊,予以直接入户引進。建立統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一口受理、信息共享,優化户籍引進人才申請落户“社區公共户”的審批流程。
【解讀】
上海市委組織部權威人士認為,眼下對人才的評價沒有體現市場導向,今後户籍方面應該反映人才的貢獻度。“比如我們可以跟着風投走,比如跟着天使基金走,如果你有一定量的風投進來,可以直接給你辦户口。”
至於多少量的風投,是5000萬元,還是3000萬元?上述人士透露,目前還沒有達成共識,在今年6月底7月初或有定論。
眼下,不少企業反映,上海的落户政策存在重生產型企業、輕新模式或研發創新型企業的情況,落户受理上操作偏緊,使“四新”企業人才落户難上加難。但深圳、珠海、杭州、天津的大學應屆畢業生直接落户,往屆生和有工作經驗的人才流動到當地工作,或居轉户,實行彈性積分制落户,受理部門無權以某個指標不達標而一票否決。
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認為,户口關係到人才的歸屬感和子女入學等市民待遇,是引進外來人才的特殊資源。據1號店、盛大文學、之江生物等創新企業反映,企業中50%以上的高管是外來人才,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在本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基本條件,但能夠落實上海户口的卻寥寥無幾。主要涉及政策操作口徑問題,涉及個税和社保的匹配問題,涉及學歷和崗位的相符問題,涉及在上海的個人房產和居住問題。
10、創新人才培養和評價機制
建設創新型大學,在自主招生、經費使用等方面開展落實辦學自主權的制度創新。根據上海未來發展需求,在高校建設若干國際一流學科,培育一批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力的傑出人才。推進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探索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模式。改革基礎教育培養的模式,強化興趣愛好和創造性思維培養。加強科學普及,辦好一批有影響的科普類場館、網站、期刊和廣播電視科技類節目,實施提升公民科學素養行動計劃。
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改革人才計劃選拔機制。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人才資助信息申報經辦平台,避免重複資助和交叉資助。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領導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對技術和管理人員參與國際創新合作交流活動,實行有別於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國審批制度。
健全人才評價體系,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分類制定評價標準,強化實踐能力評價,調整不恰當的論文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及科技創新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人才,開闢高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引入專業性強、信譽度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人才評價。
【解讀】
根據相關部門的最新統計,上海目前有“兩院”院士165名,佔全國的1/10;中央“千人計劃”專家626人,佔全國的15%;全國僅有的4位“頂尖千人計劃”專家,就有3人在上海;此外,上海“千人計劃”專家557人、市“領軍人才”1070人……如此規模的“人才雁陣”,在國內屈指可數。另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全市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的總量達到458.07萬人。到去年年底,在滬回國留學人才12萬餘人,常駐上海外國專家8.8萬餘人,約佔全國的1/6。
不過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認為,上海科技工作者規模、結構和行業分佈與建設全球科技創新中心的基本條件還有差距。突出表現在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嚴重不足。從處於頂尖科學家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學科帶頭人地位的人力資源數量上看,真正具有國際水準的“大師”級人物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層次創新團隊還嚴重緊缺。除了緊缺具有國際水平的一流科學家外,上海還很缺乏具有創新能力、創業精神的產業科技人才和現代企業家,以及能夠引領未來科技和產業發展的戰略科技領頭人和發明家。
11、拓展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
鼓勵科研人員在職離崗創業。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前提下,到科技創新型企業兼職兼薪。科研人員可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創業孵化期3至5年內返回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鼓勵高校擁有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員,依據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股權激勵等有關政策和以現金出資方式,創辦科技型企業,並持有企業股權。
鼓勵高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對優秀團隊,增加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允許企業家和企業科研人員到高校兼職,試點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校工程類教師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制定實施高校大學生創業辦法,支持在校學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創業時間計入實踐教育學分。扶持大學生以創業實現就業,落實各項鼓勵創業的政策措施。
【解讀】
這是上海人才政策的亮點之一。目前杭州市的人才新政對市屬科研機構、高校和企事業單位、相關科技人員離崗在職創辦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如下支持:(1)5年內保留原事業編制,繼續繳納社會“三金”保險費,離崗期間由原單位繼續為他們協議繳納養老、失業和醫療三項保險費。(2)允許回原單位上崗,允許2年內回原單位競爭上崗,仍享有與連續工作的人員同等的福利待遇。(3)給予創業資助,列入市啓動資金資助項目計劃和市種子資金項目計劃的,可給予10萬元~50萬元資金配套資助。(4)允許其回原單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其在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期間的業績,可作為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的依據。(5)離岸創業基地建設,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都有建設大規模的離岸創業基地,為國際人才提供低成本、優政策、全服務的良好創業空間。
12、加大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力度
構建職務發明法定收益分配製度,允許國有企業與發明人事先約定科技成果分配方式和數額;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歸屬研發團隊所得比例不低於70%,轉化收益用於人員激勵的部分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額基數。
完善科研院所績效工資和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給予基礎科研穩定的財政撥款或財政補助,提高科研項目人員經費比例。探索採用年薪工資、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方式聘任高層次科技人才。
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放寬股權激勵、股權出售對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探索實施國有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試點國有科技創新型企業對重要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實施股權和期權激勵。積極落實國家關於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税收優惠政策,並積極爭取進一步完善股權獎勵遞延繳納個人所得税辦法。
妥善解決各類人才住房、醫療、子女入學等現實問題,鼓勵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業單位和產業園區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設單位租賃房或人才公寓。優化海外人才醫療環境,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醫院加強與國內外保險公司合作,鼓勵醫院與商業醫療保險直接結算。支持國內社會組織興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司法保障力度,明確界定執法標準,依法維護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合法權益。
【解讀】
在科研經費中,“人頭費”一直是廣受關注的問題。在現行科研管理體制下,大量科研經費規定只能用於設備和耗材採購,用於人的支出一般不超過20%。2014年,張江開始嘗試科研項目中勞務費比例的突破,將這一比例提高到了50%。權威人士透露,上海將探索進一步提高“人頭費”的比例。
個税激勵方面,目前國務院對前海和橫琴工作的海外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實行特殊的人才所得税優惠政策,個税税賦不高於15%。優惠政策享受到2020年,享受個税政策人才的認定由前海和橫琴新區分別制定特殊人才目錄進行認定。杭州、天津都對人才給予個税獎勵。 天津市規定優秀創新創業人才按市場銷售價格的60%申購70平方米~9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120平方米。天津市每年落實6萬平方米租賃房,作為人才公寓優惠配租給優秀創新創業人才。優惠標準為優秀創新創業人才享受400元/人/月的租金補貼,特別優秀者可享受600元/人/月的租金補貼。天津市濱海新區還組建藍領公寓22處,可容納近20萬人入住,經補貼後不高於人均300元到600元的租金成本。珠海市高新區人才公寓的租金補貼到市場價的一半,還允許千餘家科技型企業每家自建員工宿舍。
目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學校,享受本市户籍學生同等待遇,義務教育階段免交書雜費、課本費和借讀費;高中階段免交借讀費。高層次專業人才子女就讀高中階段學校可擇校,免交擇校費。天津市開發區規定,海外歸國創業的高級人才,其子女可選擇就讀開發區國際學校國際部或者天津市內同類學校,每名子女每個學年補助人民幣5000元,每個高級人才子女教育補貼全部累計最高額度為5萬元。
13、推進“雙自”聯動建設人才改革試驗區
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政策疊加和聯動優勢,率先開展人才政策突破和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簡化海外高層次人才外匯結匯手續,探索設立民營張江科技銀行,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業基地,推進人才試點政策在全市複製推廣。建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高層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試點建立“學科(人才)特區”,實施長聘教職制度,構建靈活的用人機制。
【解讀】
上海市委組織部權威人士透露,上海將發揮上海自貿區和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雙自聯動”優勢,探索建設國家級人才改革試驗區。
據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對近百位高層次創業人才的訪談,在人才政策訴求上更關注對創新創業的激勵。借鑑兄弟省市經驗、建議:一是資金支持,區級財政特別是張江基金對高層次人才創業團隊的資金支持加大力度,包括創業贊助、天使投資、貼息貸款、信用額度等,解決融資難、融資貴。二是股權激勵,從行權時緩税5年拓展到IPO時股權轉讓的緩税5年。三是人才雙向流動,3年內保留回原單位上崗的編制、評職稱的機會和協議繳納“三金”保險。四是鼓勵成果轉化,其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入股佔註冊資本可達100%,轉化成功給予獎勵贊助,對其成果轉化和示範應用給予政府採購等。
四、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
沒有好的創新生態環境,不可能孕育成長科技創新中心。要秉持開放理念,弘揚創新文化,培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沃土,集聚國內外創新企業、創新要素和人才,共同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14、促進科技中介服務集羣化發展
重點支持和大力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諮詢、科技金融等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幹企業,形成若干個科技服務產業集羣。按照市場化、專業化原則,加快推進技術評估、知識產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改革。培育市場化新型研發組織、研發中介和研發服務外包新業態。發揮科技類行業協會作用。
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有關辦法,按照國家將科技服務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規定,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充分發揮國家級技術轉移交易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與國際知名中介機構深度合作交流的渠道,打造輻射全球的技術轉移交易網絡,建立健全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的營商服務體系。
【解讀】
技術轉移交易被提到較高高度。4月23日,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在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灣谷科技園揭牌。該中心總裁謝吉華認為,中國經濟經過30多年的高速發展,已進入新常態的歷史轉折期。完成這一歷史轉折的兩輪支撐,一是自主創新,二是技術轉移。上海要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不和國際對接是不可能的,要參與國際競爭,就要加強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
“我們第一步做的就是國際化,在全球最具創新活力的幾個點上佈局:今年3月我們在美國波士頓建立了中美企業創新中心,致力於中美企業軟着陸和併購交易;在荷蘭設立了歐洲國際併購平台,致力於歐洲的技術轉移和企業併購;在新加坡建立了灣谷創新空間站,致力於中新技術和科技資源互動,以及中國企業國際化。” 謝吉華稱。
15、推動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
擴大政府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強化對創新成果在種子期、初創期的投入,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對引導基金參股天使投資形成的股權,5年內可原值向天使投資其他股東轉讓。創新國資創投管理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投企業建立跟投機制,並按照市場化方式確定考核目標及相應的薪酬水平。允許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投企業在國有資產評估中使用估值報告,實行事後備案。對已投資項目發生非同比例增減資,而國有創投企業未參與增減資的經濟行為,允許國有創投企業出具內部報告。
支持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產品創新,探索研究科技企業創業保險,為初創期科技企業提供創業風險保障。支持保險機構與創投企業開展合作。
支持商業銀行設立全資控股的投資管理公司,與銀行形成投貸利益共同體,探索實施多種形式的股權與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方式,實行投貸聯動。發揮民營銀行機制靈活優勢,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科技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信貸投放力度。組建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或基金。建立政策性擔保和商業銀行的風險分擔機制,引導銀行擴大貸款規模、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加快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戰略新興板”,推動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創新企業上市。爭取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設立科技創新專板,支持中小型科技創新創業企業掛牌。探索建立資本市場各個板塊之間的轉板機制,形成為不同發展階段科技創新企業服務的良好體系。探索建立現代科技投資銀行。建設股權眾籌平台,簡化工商登記流程,探索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服務試點。
【解讀】
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建議,上海應突破公司化運作的國資管理模式,發揮政策性天使投資引導資金對種子期、初創期的天使導向功能。廣東特別是深圳、珠海等地都把天使投資的管理職能放在發改委、財政廳(局)、科委等部門,不納入國資管理體系,成立事業單位的專門創業服務中心和科技金融中心作為投資主體,規定天使投資60%至100%投於種子期和初創期項目。
陳煒認為,天使引導資金主要是支持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的創業啓動。我國由於退出機制不配套,社會資本不敢投資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針對市場失靈和缺位,往往由創業者的親友和政府天使投資給予支持。在國家政策的鼓勵下,各地在天使投資支持創新創業上加大機制創新力度。
對於“新興板”,張江高科總經理葛培健認為,硅谷最大的成功,就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包括全球資本的雲集。“所以,如果推出四新板或戰略新興產業板,對我們戰略規劃的落地,未來業務規劃的實現和投融資持續滾動的機制,會提供很好的市場大環境。”
目前上證所正在籌建“新興板”,推動尚未盈利但具一定規模的科技創新企業上市。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也將要啓動“四新板”(四新指: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這是專門針對上海經濟轉型創新中湧現的“四新”企業的全新股權託管交易品種。在服務功能上,“四新板”將探索試點優先股、夾層融資、資產證券化等創新產品,有效緩解“四新”企業融資難題。
16、支持各類研發創新機構發展
繼續完善鼓勵外資研發中心發展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吸引支持跨國公司在滬設立研發中心,鼓勵其升級成為參與母公司核心技術研發的大區域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台。支持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本市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接本市政府科研項目,與本市單位共建實驗室和人才培養基地,聯合開展產業鏈核心技術攻關。大力支持本土跨國企業在滬設立全球研發中心、實驗室、企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研發機構在基礎研究和重大全球性科技領域,積極參與國際科技合作、國際大科學計劃和有關援外計劃,營造有利於各類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便利化環境。
優化境外創新投資管理制度。積極支持本土企業以境外投資併購等方式獲取關鍵技術,鼓勵國內企業去海外設立研發中心。探索以共建合作園、互設分基地、成立聯合創投基金等多種方式,深化國際創新交流合作。用好國家會展中心和上交會、工博會、浦江創新論壇等載體,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成果展示、發佈、交易、研討一體化的合作平台。
【解讀】
與美國硅谷聚集的更多是全球性企業中心和總部相比,上海基本上屬於區域性跨國公司、外國公司設立的研發中心,且大多定位為技術和產品研發,從事基礎研發和產品本地化的比較少。2014年,就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情況來看,上海的企業沒有一家進入前十。北京有中石化、京東方、中石油等,深圳更是佔據半壁江山,有華為、中興、鴻富錦、海洋王、華星光電等五家。
17、建造更多開放便捷的眾創空間
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大數據發展,持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提升網絡通信能級,降低網絡通信費用,加快推動信息感知和智能應用。扶持“四新”企業發展,建設國家“四新”經濟實踐區。整合各類科技資源,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科學數據等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加快財政投入的科研基礎設施向創新創業中小企業開放,建立健全開放共享的運行服務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制定相應的公眾用户評價體系和監督獎懲辦法。
大力扶持眾創空間發展。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孵化機構,支持有優勢的民營科技企業搭建孵化器等創新平台,探索設立國有非企業研發機構,引導協同創新。扶持發展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創業服務機構,支持創建創業大學、創客學院,鼓勵存量商業商務樓宇、舊廠房等資源改造,促進市區聯動、社會力量參與,提供開放的創新創業載體。鼓勵支持創造創意活動,培養具有創造發明興趣、創新思維和動手能力的年輕創客,扶持更多創新創業社區。
【解讀】
張江平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煒認為,新型孵化器是草根創業和大眾創新創業的主要載體,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個性化、機制活”的特點。目前全國範圍內已經湧現出創新工場、車庫咖啡、創客空間、天使匯、亞傑商會、聯想之星、創業家等近百家新型孵化器。往往得益於創業大賽、創業輔導、天使投資、財政補貼、媒體推廣等助推,主要有投資促進型、培訓輔導型、媒體延伸型、專業服務型、創客孵化型等五種模式,是一個互動交流、共享資源的平台,也是線上和線下結合的樂園、項目和資本對接的熱點、創新和創業融合的載體。
陳煒建議,一是借鑑深圳經驗,以土地改革促進城市更新和舊廠房改造,提供創新創業物業空間,更大力度地鼓勵建設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二是借鑑浙江經驗,結合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鼓勵社會資本到集鎮建設基金小鎮、雲平台小鎮等新型孵化器。三是借鑑珠海橫琴建設“澳門青年橫琴創業谷”的經驗,中外合作建設新型孵化器。四是借鑑深圳前海利用萬科建設“青年夢工廠”的經驗,支持民營資本和產業地產商建立新型孵化器。五是總結張江園區滬江網、尚華實業、盛大網絡等民營科技龍頭企業進行創業投資和孵化輔導的經驗,支持行業領軍企業舉辦新型孵化器。六是借鑑兄弟地區經驗,政府出台專門政策,對新型孵化器建設以及居家創業、大學生和高校教師創業等給予免費註冊、市場準入、創業輔導、創業資助、平台共享、創業大賽、宣傳推廣、人才落户、房租補貼、培訓補貼、天使投資、融資支持等激勵措施。
18、強化法治保障
統籌推進地方立法,及時開展涉及創新的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制定科技成果轉移、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訂科學技術進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利保護等條例。對改革創新實踐迫切需要的探索,依法作出授權,予以先行先試。
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機制,發揮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作用。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為企業“走出去”提供知識產權侵權預警、海外維權援助等服務。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管理制度,將符合條件的侵權假冒案件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強化對侵犯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懲戒。
【解讀】
法治和知識產權在科創中心建設中意義重要,是保障。
公開資料顯示,天津濱海新區、天津高新區相繼由市人大立法。深圳高新區、杭州高新區、珠海橫琴新區都由當地人大進行了立法。據對杭州市人大立法的《杭州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分析,該條例不僅明確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高新區實行統一規劃,規定高新區管委會應當每年從其財政支出中安排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比例,設立產業扶持資金,主要用於支持科技創業企業的研發創新和成果產業化;同時還保障瞭如下創新政策,使之提升為法律規定:(1)設立企業“法無禁止皆可為”,對經營範圍不做具體規定,放寬准入門檻;(2)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出資佔企業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受限制,由出資各方約定;(3)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有關政策;(4)風險投資機構可以運用全額資本金進行投資;(5)有關部門應當為人才出入境、購房以及子女入學提供便利。
五、優化重大科技創新佈局
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頂尖水平,在基礎建設上加大投入力度,在科技資源上快速佈局,力爭在基礎科技領域作出大的創新,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大的突破。
19、加快建設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若干重大創新功能型平台
在張江上海光源、蛋白質科學設施等重大科學設施基礎上,依託優秀科研機構和知名大學集聚優勢,建設世界級大科學設施集羣。積極爭取承擔超強超短激光、活細胞成像平台、海底觀測網等新一批國家大科學設施建設任務,形成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綜合性科學研究試驗基地。創建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研究大學,匯聚全球頂尖科研機構和科學大師,引進海外頂尖科研領軍人物和一流團隊,建設全球領先的科學實驗室,開展世界前沿性重大科學研究,探索建立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運行管理新機制,營造自由開放的科學研究制度環境。
建設若干重大創新功能型平台,在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等領域,重點建設若干共性技術研發支撐平台,建設一批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
【解讀】
作為上海創新龍頭,張江現已具有上海光源、蛋白質科學設施等重大科學設施。上海正式開始打造科創中心後,這裏還將努力建設世界級大科學設施集羣,以形成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綜合性科學研究試驗基地;還將創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研究大學,並努力引進全球頂尖科研機構和領軍人物、科研團隊,開展前沿性重大科學研究。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上海市長楊雄建議,在上海張江高新區的核心區建設綜合性的國家科學中心,堅持先行先試和制度創新,着力整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各方面資源,着力解決科技原創能力不強、創新活動和成果轉化不足、科技創新活動協同不夠、高端人才缺乏等突出問題,大力提高科技研發水平和效益,進一步提升中國在全球創新網絡中的地位和作用。
20、實施一批重大戰略項目,佈局一批重大基礎工程
服務國家戰略,積極爭取國家支持,重點推進民用航空發動機與燃氣輪機、大飛機、北斗導航、高端處理器芯片、集成電路製造及配套裝備材料、先進傳感器及物聯網、智能電網、智能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新型顯示、智能製造與機器人、深遠海洋工程裝備、原創新藥與高端醫療裝備、精準醫療、大數據及雲計算等一批重大產業創新戰略項目建設。把握世界科技進步大方向,積極推進腦科學與人工智能、幹細胞與組織功能修復、國際人類表型組、材料基因組、新一代核能、量子通信、擬態安全、深海科學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礎前沿佈局。
【解讀】
上海科創中心建設要有重大工程與項目支撐。上海市委書記韓正認為:選好項目、布好局,就要堅持三條原則:一是放眼世界,要有國際影響力、競爭力,符合科技進步大方向和產業變革大趨勢;二是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一定是國家迫切需要、核心利益所在、打破國際壟斷的;三是上海有基礎、有能力,可以形成合力、能突破的。
21、建設各具特色的科技創新集聚區
加快建設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瞄準世界一流科技園區目標,率先開展體制機制改革試驗,推動園區開發管理模式轉型,深化功能佈局、產業佈局、空間佈局融合,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示範帶動作用。聚焦張江核心區和紫竹、楊浦、漕河涇、嘉定、臨港等重點區域,突出各自特色,發揮比較優勢,結合城市更新,打造創新要素集聚、綜合服務功能強、適宜創新創業的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
各區縣要因地制宜、主動作為,利用中心城區和郊區不同區位條件和資源稟賦優勢,創新政府管理,搭建開放創新平台,完善創業服務體系,提升環境品質,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闖出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創新發展新路。
【解讀】
上海科創中心1+5重點區域明確為:張江核心區和紫竹、楊浦、漕河涇、嘉定、臨港。目前張江核心園未來發展重點和目標也基本明確——“開放式創新程度最高,運用型創新要素最集聚,改革試驗舉措最豐富,主導產業成果轉化率最高,‘四新經濟’代表性企業最集中,科技金融活力最顯著,創新創業者最嚮往”。
22、制定若干配套政策文件
圍繞強化創新活力、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發揮人才作用,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完善金融支持體系、鼓勵各類主體創新、加大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力度、激勵創新創業人才等一批配套政策文件,形成可操作的具體實施計劃和工作方案,加快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解讀】
澎湃新聞記者獲悉,這些配套文件包括《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操作細則》、《關於金融支持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操作細則》、《關於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的操作細則》、《關於推動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的操作細則》、《關於加強財政科技投入統籌的操作細則》、《關於進一步加大科技創新扶持力度的操作細則》、《關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人才服務管理政策》等。
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長期艱苦努力,必須統籌謀劃、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及時協調解決推進中的問題。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強與國家相關部門對接,爭取成為首批國家系統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城市,進一步完善試點方案和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方案。要充分依靠區縣和重要科技創新集聚區大膽探索,加快推進創新發展。要積極融入“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促進長三角地區科技創新聯動發展。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明確責任,分解任務,真抓實幹。改革完善創新驅動導向評價機制和考核辦法,把創新業績納入對領導幹部考核範圍。加強宣傳輿論引導,實施營造創新文化氛圍的行動方案,加強對創新主體、創新過程、創新成就的宣傳,樹立一批破難關、勇創新的先進典型,廣泛發動社會參與,為加快推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