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拒絕反對派司法複核人大8·31決議申請
(觀察者網訊)據南早中文網報道,香港高等法院5日拒絕許可學聯前常委梁麗幗提出的申請,對全國人大常委去年8月31日有關香港2017年普選特首政改框架的決議,進行司法複核。

學聯前常委梁麗幗(資料圖)
梁麗幗之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對全國人大常委8·31決議進行司法複核,並宣佈8·31決議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而基於該決定,港府展開的政改第二諮詢應該推倒重來。
高等法院5日拒絕批出司法複核許可。
法官區慶祥判詞指,梁麗幗的理據沒有合理可辯之處,沒有勝訴機會,而且有關法例並未在立法會通過,現在上庭爭拗,屬於過早,因此拒絕批出司法複核許可。
協助梁麗幗的律師文浩正指,他們將研究判詞以決定是否就裁決上訴。
梁麗幗本人5日沒有到庭。
今年3月3日,梁麗幗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對全國人大常委8.31決議進行司法複核。
她的入稟狀稱,根據“政改五部曲”中的頭兩步,由特首向全國人大提交報告,再由全國人大決定,有關選舉辦法是否需要修改,這説明,全國人大只可以就選舉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作出決定,但人大常委8·31決議,限制特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已經超出了《基本法》和2004年人大釋法的框架,8·31決議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港府“誤導”8·31決議的性質和法律效力,政改諮詢文件“法律基礎錯誤”,所以要求法庭頒推翻政改第二輪諮詢。
梁麗幗重申,她並非直接挑戰人大常委決定,而是要求法庭撤銷今年1月7日啓動的諮詢文件,發還由“政改三人組”重新考慮。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會密切注視事件發展,任何人都有自由提出司法複核,不存在她接受與否,但擔心時間表被擾亂,影響落實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