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回應“殭屍肉假新聞”事件:核心事實由相關部門兩次確認
新華社近期曝光國內殭屍肉問題,但“資深記者”洪廣玉卻發文稱是假新聞,引發輿論爭議。7月12日凌晨兩點,新華社記者@XHS記者李丹 在新浪微博發文反擊,稱採訪近一週,聯繫多個部門和當事人,核心事實由相關部門兩次確認,殭屍肉不是假的!

新華社記者李丹微博回應“殭屍肉假新聞”事件
據觀察者網查詢發現,@XHS記者李丹 的新浪微博賬號已經通過新浪微博實名認證。其賬號也僅有回應全文這一條微博,顯然是新華社湖南分社記者李丹為了反擊而特意註冊的新賬號。
在回應一文,新華社記者李丹言辭激烈,她稱,洪廣玉****作為“資深記者”,僅憑4個電話就臆斷“殭屍肉”的系列報道是“嫁接演繹”,“作為同行我感到十分驚訝,同時不能不對你的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表示懷疑。”

遊戲《逆轉裁判5》截圖

以下為新華社湖南分社記者李丹12日凌晨發佈的回應全文。
公眾利益面前,新聞記者的職業操守何在?——與“資深記者”洪廣玉商榷
洪廣玉:
你好。我是新華社記者李丹。
你於7月9日發佈了《劇情逆轉的時候到了:“殭屍肉”報道是假新聞!》一文。文中多次提及我的報道《走私“殭屍肉”竄上餐桌,誰之過?》,並作出該報道“是假新聞”的結論。
面對這樣輕率的結論,我覺得有必要與你鄭重商榷幾個問題。
【我的報道是假新聞嗎?】
一、你在文章中提出了一連串問題,卻無一解答。請問,一堆沒有解答的問題,如何演繹出我的報道是“假新聞”的結論呢?
你提出的問題“記者是從哪瞭解到的?是怎樣瞭解到的?”這些問題其實我都可以回答你,但你輕率地做出“是假新聞”這一結論之前,沒有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也沒有通過任何其他途徑就這些問題詢問過我。
二、你説自己是“不嫌事多”的媒體人,“不嫌事多”的你有沒有進行過深入調查,你“不嫌事多”的調查就是4個電話嗎?
我的報道採訪花了近一週時間,聯繫到多個部門,面對面採訪多位當事人,而我的廣西、廣東、雲南分社的同事也給我提供了幫助。我們採訪了海關緝私局、公安等權威部門,為確保稿件真實客觀專業,初稿完成後,我們還請相關部門對稿件中核心事實進行過兩次確認。
需要指出的是,出於採訪對象的要求和對消息來源的保護,我們沒有點出採訪對象具體人名。而你作為“資深記者”,僅憑4個電話就臆斷我們的系列報道是“嫁接演繹”,作為同行我感到十分驚訝,同時不能不對你的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表示懷疑。
【“殭屍肉”真的不存在嗎?】
三、你眼中什麼才算是“殭屍肉”?
你在文章中將“殭屍肉”定義為“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那麼,除了“封存幾十年”外,過期幾年的冷凍肉品難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嗎?在你眼中,多少年算“殭屍肉”呢?
“殭屍肉”並非媒體的“發明”,雖説不乏標籤化意味,但它,卻是老百姓對過期變質凍肉的形象説法。食用過期變質凍肉的確對身體健康有害,在這一點上是毫無疑義的。
就在7月8日,新華社報道中越邊境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縣集中銷燬查獲的670餘噸牛肉、雞腳等走私凍品,查獲後經檢驗,冰凍時間最長的已達數年,有的已變質發臭。根據海關總署提供的權威數據,截至今年6月23日全國海關共立案偵辦凍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證走私凍品42萬噸。
走私凍肉(包括過期凍肉)的問題,雖然有關部門一直在全力查處,但形勢依然嚴峻,亟需引起公眾關注和警惕。你為何無視這些公開的事實?
四、你自稱“食品安全資深記者”,為何選擇性忽略一些重要信息?
鑑於你的報道是針對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多家媒體,那麼你看過2015年2月《南方週末》專訪廣西食藥監局局長韋波的報道嗎?你關注過央視《朝聞天下》近日對你提到的長沙海關緝私局副局長楊波的採訪嗎?
我來告訴你,韋波在採訪中説,“這些牛肉,不少冷凍多年,甚至數十年,可能存在變質問題。一些商販還會把好肉和變質肉攙在一起賣。”
楊波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也説過,“主要是一些國家的戰略儲備肉,戰略儲備隔幾年是要換掉的,換掉的話就要進行處理,而且處理的價格要相對便宜一些。”
為了再次核實,我10日電話回訪了你文中所涉及的相關部門。你捫心自問,在你呈現電話採訪內容的時候,有沒有斷章取義、選擇性忽略掉一些重要信息?
【食品安全記者的天職是什麼?】
五、是誰在對公共食品安全負責?
你説,我們的報道會對冷凍食品行業造成“嚴重影響”。而我和我同事的系列報道,出發點是為維護消費者利益,並告知消費者提高警惕。
我想告訴你,我們完全沒有否定冷凍食品行業,但是冷凍行業要健康發展,庫裏恰恰不能什麼都裝,更不能讓過期肉瞞天過海流向市場。一些過期凍品通過走私進來是不爭的事實,而你卻試圖告訴公眾老百姓俗稱為“殭屍肉”的過期冷凍肉根本不存在,這難道是對公眾負責的態度嗎?
作為記者,你我都不該忘記我們應有的職業操守。如果你出於其他目的,對我及我的同行肆意進行不實誹謗,我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