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爾瑾:放開二孩前,先看看古人的計劃生育
國家衞計委終於回應了“全面放開二孩”的問題,表示“目前正在抓緊制定相關規定”。此前雖然已允許“單獨二孩”,感興趣的人卻沒有想象中那麼多。另一方面,社科院發佈的《經濟藍皮書:2015年中國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指出,中國目前已經到了“低生育陷阱”,看來,生育政策將會進一步放開。
計劃生育是我們的一項基本國策,但是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計劃生育”就是少生孩子,實際上,其本意是有計劃地調節人類自身的生殖行為。既然是“有計劃”,除了少生,也會有鼓勵生育的可能。而在我國古代,這種廣義的“計劃生育”政策層出不窮,當然大多都鼓勵生育。
中國絕大部分時候都是農業居主導地位。出於農業生產還有戰爭的需要,古代的一些思想家、政治家都提倡高生育,甚至將人口的多少與國家經濟和社稷的穩定性相掛鈎。他們認為一個富有並且強大的帝國,必然也是人口眾多的國家。我們可以在《詩經·大雅·綿》當中找到“綿綿瓜迭,民之初生”這樣的表述,證明很早以前人們就有子孫如瓜果一樣繁多的期許。
越王勾踐報吳國之仇,除了人們熟知的卧薪嚐膽等橋段外,還有一個細節。勾踐曾以國家政令的形式明文規定:“令壯者無娶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者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子,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食。”大意是,要求年輕力壯的男子不可以娶老年的婦女,老年的男子也不能娶正當壯年的妻子,如果女子到了十七歲還不出嫁或者男子到了二十歲不娶妻子,父母都會被判刑。孕婦到了臨產的時候向官府報告,官府派醫生去看護。如果生了男孩就給兩壺酒和一條狗,生了女孩就會給兩壺酒和一頭豬。如果一胎生了三個孩子,就會由官府指派乳母,生兩個孩子就會由官府供給口糧。
而在齊國,對母親的補貼就更加貼心了。比如三個孩子的媽媽可以免交賦税,倘若生到了第五個孩子,官府還會派一個保姆,第五個孩子和保姆的口糧國家都包了。不管在哪個國家,對待孤兒也不是聽之任之的,會給孤兒配備專門的“掌孤”官,負責給孤兒找領養的人家,而領養的人家也都可以享受免賦税的待遇。到了秦漢時期,“掌孤”官的職能已經成為州縣衙門必須承擔的法定責任了。

百子圖,百子的典故最早出於《詩經》,是歌頌周文王子孫眾多的,寓意多子多孫,萬代延續
東漢章帝時,曾正式頒佈“胎養令”,“今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斛”(《後漢書·章帝紀》),也就是給懷孕的婦女獎賞穀物,到了漢獻帝時,這個待遇已經升級到賞賜“米肉”了。值得一提的是,從漢朝開始,除了免除孕婦的賦役以外,還可以免除其丈夫的賦役和人頭税,方便更好地照顧懷孕和生育期間的婦女。
三國時期,御史大夫、安陵亭侯王朗曾上疏魏文帝,提到要給懷孕者資助,讓其“胎養必全”。南北朝時期,甚至有官員拿出自己的俸祿來資助產婦。到了唐朝,依然會對婦人懷孕給予獎勵,《新唐書·太宗本紀》中就記錄太宗曾經下令“婦人正月以來產子者粟一斛”。唐太宗甚至把一個地方的生育水平和鰥寡孤獨的人數作為地方官員的政策指標,定期考核。
到了宋朝,更是將生育列為事關社稷的頭等大事。宋高宗曾經下詔實行胎養助產令:“禁貧民不舉子,有不能育者,給錢養之。”(《宋史·高宗本紀》)對於貧困養不起孩子的家庭,生了孩子可以給予四千的補助,這個補助來源於免役寬剩錢(觀察者網注:免役寬剩錢是宋代行免役法時,於所收免役錢、助役錢外增收的錢)。這些福利後來越來越高,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生子不舉”的情況。

北宋分娩浴兒圖,圖中產婦在房內就褥,丈夫在一旁陪伴。屋外,一婦人抱嬰兒在高底座的盆中洗浴,旁站一侍婦。(敦煌藏經洞出土)
元代時主要是給多胎生育家庭補助,明代也是如此。《明太祖實錄》卷229記載,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河南衞軍王狗兒妻周氏一產三男,事聞,遣行人給賜鈔十錠,米五石”。此時產婦的待遇顯然已經提高了不少。
到清朝,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記錄,康熙二年(1662年)規定:“凡一產三男,或男女併產,八旗由禮部具題,直省由該督撫具題,由部題覆行户部,準給米五石、布十匹。清朝還會根據蒙古人的生活特點,給予不同的補助品。清朝的統治者為了鼓勵生育,甚至還制訂了前朝都沒有過的政策。康熙時提出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時又進一步提出了“攤丁入畝”,將秦漢以來困擾人們的人頭税取消了,更加刺激了人們的生育慾望。
有些人覺得“永不加賦”和“攤丁入畝”是清代人口激增的原因。實際上,這兩個政策對人口發展作用有限。表面上人口出現大增長,是因為在實施這兩項政策前,存在很多躲避人頭税的隱匿人口。取消人頭税後,大量隱藏人口被查出,造成了數字猛增的現象。應該承認,“永不加賦”和“攤丁入畝”完成了我國歷史上的賦役合併,將人頭税歸併到田税中。政府放鬆了對户籍的控制,增加了流動勞動力,對於無地和少地的農民來説,也不會被丁役壓制和束縛,客觀上促進了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同時緩解了土地兼併帶來的矛盾。
可見為了鼓勵生育,特別是在動盪年代結束後的恢復期,各朝各代的政府都是狠下血本的。在古代醫療條件下,孕婦的風險當然比現在大,女性基本上也沒有什麼自主選擇生育的可能,這些優惠政策,多少算是種“慰藉”吧。
在社會穩定後,“人滿為患”的弊端則日益突出。一些學者也意識到人口繁多的嚴重後果,比如唐朝通俗詩人王梵志寫下了“生兒不用多,了事一個足”的詩句,據説這是幾十年前中國流行的“計生”口號“只生一個好”的原始出處。
由於宋朝時期的社會發展和各種福利刺激,中國的人口總數首次過億。然而當時土地兼併非常嚴重,耕地尚且不足,人口卻不斷增多,人口過剩問題就十分尖鋭了。宋末著名的學者馬端臨基於這樣的背景,提出重視人口質量和整體素質的“計生”理論,與現代的人口計生政策相當接近。在他認為,所謂的“民眾國強”並不是單純的人多就行了,還要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均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國家的強盛與否不僅取決於人口數量的多寡,更加取決於人口素質的高低。
到了明朝,著名的文學家馮夢龍曾經算過這麼一筆賬,如果每對夫妻只是生一男一女,永遠都不會有增減,可以長久維持下去;倘若生二男二女,每到一代就加一倍,這樣下去只增不減,該如何去養活?馮夢龍的這個説法,直接挑戰了中國古代傳統意識中“多子多福”概念。
清朝學者對此的研究更為精進。乾嘉時期的地理學家洪亮吉,從人口增長的速度和土地開墾、財富的增長之間,看到了人口控制的必要性。他以户口每30年增加五倍來推算人口的增長規律,又以房屋和田產數量暫時不變為前提,進一步得出,人口將會在百年內,增長5倍到20倍不等,但同一時期的住房和耕地卻頂多增加一倍。根據這一推算,人口過剩的危機就顯而易見了。
晚清時,古老的中國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鉅變,西方文化和思想迅速而強烈地衝擊了中國古代的傳統思想。晚清學者汪士鐸提出了晚婚的概念,他在《汪悔翁乙丙日記》中寫道:女子二十五而嫁,男子三十而娶。不止如此,他甚至還提出對育齡婦女,政府要廣施“不生育之藥”,用以控制人口的增長。這種觀念在當時可以算得上是超前意識了。

1909年美國地質學家張伯林拍攝的晚清鄉民
中國社會風雨飄搖兩千年之後,人們的生育觀念發生了從“人多則福”到“人多則窮”的嬗變。今天,許多國人似乎不再熱衷於“生小孩”,我們又有可能步入另一個極端。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古代還是現代,人口問題都是關乎國家社稷的根本大事,生育政策隨着社會發展必然會不斷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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