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成輿論焦點 人民日報:新聞發佈順應公眾心理 按“最壞可能”發佈
除了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本身,天津市新聞發佈會也成為輿論焦點。新聞發佈會上出現的種種狀況沒能滿足公眾對於政府部門提供權威信息的需求。對此,微信公共號人民日報評論(rmrbpl)昨日深夜發佈署名陸俠的評論文章《新聞發佈不妨學點“國際經驗”》,今日《人民日報》評論版再次刊發該文,標題更為《新聞發佈須懂公眾心理》。
文章指出,目前我國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新聞發佈水平有待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媒介素養”及管理公共關係的能力有待提高,這是一個客觀事實。
通過援引美國新聞發佈會處理“9·11”事件以及“卡特里娜”颶風災害的經驗,文章解釋稱,按照“最壞的可能”來發布信息,反而為事件處置贏得了主動。
文章強調,這給我們的啓發是,新聞發佈應該理解、尊重和順應公眾心理。不應糾結是否要把最壞的可能性告訴大家,就算公眾的承受能力有限,但有心理準備總比沒有好;即便證實事情沒那麼嚴重,也不應擔心下不了台。
以下為文章原文:
過去幾天,天津港“8·12”火災爆炸事故一直佔據着國內外媒體的重要位置。截至8月18日,天津方面已經就此次事故召開了8次新聞發佈會。前幾次出面發佈新聞的發言人層級較低,發佈會開得不盡如人意,引來不少吐槽。最近幾次發佈會改進明顯,記者滿意度大幅提升。
在新聞發佈方面,中國的進步很大,但差距也不小。從2003年全面建立算起,新聞發言人制度也才走過12個年頭,新聞發言人訓練水平參差不齊。應對日常新聞發佈還行,一遇突發事件,新聞發佈都是讓人捏一把汗的環節。總之,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新聞發佈水平有待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媒介素養”及管理公共關係的能力有待提高,這是一個客觀事實。對此,公眾特別是媒體,也只能多些理解和包容,相信這方面水平和素養會在實踐中、在一次次考驗和挑戰的壓力下逐步提升。
在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方面,國外的一些做法倒是值得借鑑。
我們仔細觀察就會發現,西方國家遇到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這類突發事件時,最先發布的信息往往是寧可把事件的危險性或危害性,把可能造成的傷亡損失情況説得嚴重一些,而不是相反。然後,隨着調查的深入,依據調查結果逐步作出修正。由於最先發布的情況更嚴重,修正後的情況比預先估計的要好,往往更易於為公眾接受,有利於公眾情緒的平復、緊張氣氛的緩解,效果比較好。

天津爆炸事故第八場新聞發佈會
以美國2001年“9·11”事件為例。恐怖襲擊發生後的第十五天,美國官方公佈的“經核實後”的失蹤人數為6398人;當年的11月11日,也就是襲擊事件發生兩個月的時候,官方公佈的修正後的失蹤人數為3748人;2002年9月11日,即“9·11”事件一週年的時候,美國國防部公佈了遇難者和失蹤者的統計數字,總數為3025人。而最終核定的死亡人數,是2996人。
再看2005年發生在美國新奧爾良的“卡特里娜”颶風災害。颶風過後,路易斯安那州州長披露,該州遇難人數將“數以千計”;美國聯邦官員稱,死亡人數可能“成千上萬”;新奧爾良市市長接受媒體採訪時説,“一萬人可能遇難的數字並非不切實際的預測”。而數年之後,“卡特里娜”颶風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被核實為1300到1600人。
事情就是這樣,按照“最壞的可能”來發布信息,反而為事件處置贏得了主動。總想減輕危害、淡化災情,初衷可能是害怕引起恐慌,但實際上隨着傷亡數字上升,反而可能導致人們的恐慌和焦慮升級。這裏面其實有“信息心理學”的道理,需要我們細心體察。
這給我們的啓發是,新聞發佈應該理解、尊重和順應公眾心理。不應糾結是否要把最壞的可能性告訴大家,就算公眾的承受能力有限,但有心理準備總比沒有好;即便證實事情沒那麼嚴重,也不應擔心下不了台。事情有好轉,大家總會願意接受,情況由壞變好、損害由重變輕,其實跟公眾內心的期望是合拍的。
面對突發事件時的公眾心理,並不難理解。有大事發生了,人們本能地想知道是怎麼回事;正常渠道聽不到,就會聽“小道消息”;不光打聽,還會猜測,而且還會把自己的猜測告訴別人、傳播出去。如果這件事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這種知情的需求就會更加強烈,當需求得不到回應和滿足時,恐慌、焦慮等心理活動就會滋生,並引發追問、質疑等行為。一般情況下,這種心理和行為並沒有惡意,如果得到對應信息,比如儘量詳細的災情、闢謠之後的實情、及時得當的善後和救助安排等等,就會迅速緩解和好轉。
平心而論,新聞發佈的活兒不好乾,要做到訓練有素,非得在閃光燈下、麥克風前經幾番“磨難”才行。特別是專職的新聞發言人,如果沒有負責事件處置的實際工作部門提供權威詳盡的信息,只會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從這個角度看,該學學新聞發佈的,就不僅僅是站在台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