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村民圍捕野生大熊貓時被咬傷 獲賠40萬
據人民網8月20日報道,日前,記者從甘肅隴南文縣人民法院獲悉,2014年3月1日隴南市文縣碧口鎮李子壩村一隻野生大熊貓在村民圍捕過程中,因受驚咬傷了68歲的村民關某。(詳見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關某親屬於2015年2月將隴南市文縣林業局及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起訴至文縣人民法院碧口法庭,最終經過調解雙方當事人對補償金達成一致,關某獲賠各項費用40萬元。

大熊貓也是會咬人的!
據悉,2014年3月1日,隴南市文縣碧口鎮李子壩村一隻野生大熊貓在村民圍捕過程中因受驚咬傷了68歲的村民關某。經檢查,關某右小腿和腳踝脛全動脈斷裂、脛腓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就受傷問題和後續治療問題等,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關某親屬於2015年2月將隴南市文縣林業局及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起訴至文縣人民法院碧口法庭。

關某右小腿已經萎縮。
據記者瞭解,該案是文縣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野生保護動物傷人引起的民事案件,碧口法庭開通立案綠色通道,採取口頭起訴登記立案。立案後,案件承辦人仔細查看了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查閲了本案涉及的相關法律規定,發現案件事實雙方均無異議,存在的爭議僅為補償部分,遂決定對本案進行開庭調解。甘肅省林業廳、甘肅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文縣林業局等部門委派專人到庭參加了調解。考慮到本案社會影響較大,受害人繼續治療需要相關費用等情況,承辦法官加大調解力度,先通過“背對背”的講法析理,時機成熟後採取“面對面”的調解協商,經過3個小時的調解,雙方當事人對補償金達成一致,由文縣林業局、甘肅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一次性補償關某各項費用40萬元,成功化解了雙方矛盾。
據介紹,本案從立案、調解、執行,歷時8天,受害方及時得到了補償款用於後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