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羅冠聰黃之鋒涉參與非法集會罪被捕 下週三開庭
香港“佔中”運動發生將近一年,“雙學”三大頭目羅冠聰、周永康、黃之鋒終於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昨天(27日)上午三人抵達香港警察總部協助調查。
據大公網8月28日報道,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前秘書長周永康和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三人因去年參與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下週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羅冠聰和周永康分別被控**“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罪****,黃之鋒更是“雙罪齊控”。三人聲稱警方在事件發生後一年才提出起訴是“政治檢控”,更即場鼓動支持者要凝聚政治力量,揚言為下一波“雨傘運動”提供堅實力量。**有法律界人士則明確指出,警方對有關人士的控罪合適。
學聯與學民思潮於去年九月發起罷課,並在政總門外集會,不滿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政改作出8.31決定。去年9月26日晚上,黃之鋒突然煽動示威者衝入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警方之後拘捕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等衝擊人士,並於上星期致電上述三人,表示會就事件落案起訴。

黃之鋒(左起)、羅冠聰和周永康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下週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星島日報報道,黃之鋒等人昨日(27日)上午十點半前現身灣仔警察總部接受預約拘捕。大公網報道稱,三人分別逗留約一至兩小時後離開,其中,羅冠聰和周永康各以500元保釋,黃之鋒則由於在被捕當日申請了人身保護令,無需保釋。現場約40名支持者高叫口號,聲稱“公民抗命”無罪、要求警方撤銷起訴云云。多名反對派人士均有現身聲援,包括“佔中”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社民連梁國雄、公民黨陳家洛、人民力量譚得志等。
縱然將面臨起訴,但**三人仍繼續大發謬論,堅稱自己當初的衝擊行為並無做錯,甚至反指警方的決定不當。**黃之鋒表示,警方控告他一項“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會”罪,對警方指他當日的衝擊行為會破壞社會安寧感到難以理解,辯稱“公民廣場”不是馬路,他們入內並無阻礙日常交通或社會運作。被問到是否知法犯法,黃之鋒不但不同意,更得意洋洋地表示,能夠參與重奪“公民廣場”乃“自己參與社運三、四年來,做得最好的決定”。
羅冠聰則把衝擊的責任歸咎於政府,聲稱政府在政總門外加建圍欄是箝制市民言論自由,衝入“公民廣場”只為奪回原本屬於公眾的空間,被控非法集會屬政治檢控云云。他又説,當晚衝擊是實踐個人自由,並無做錯,強調不會為求減刑而對沖擊行動懺悔或道歉。
至於會否承認控罪,曾多次表示會為“公民抗命”承擔罪責的黃之鋒表示,要再徵詢法律意見,開庭時才決定是否認罪;羅冠聰則同樣表示要再與律師商量才決定。周永康則計劃不認罪,聲稱會利用庭上抗辯的機會,使更多市民瞭解事件並參與抗爭,更揚言香港社會未來一定會再出現像“雨傘運動”般大規模的抗爭行動,呼籲支持者要重建並鞏固政治力量。
事實上,學聯和學民思潮多人早已官司纏身,黃之鋒更是當中的佼佼者。連同衝入“公民廣場”事件在內,黃之鋒需同時面對三宗官司,包括於今日就去年六月“燒白皮書阻差辦公”一事到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黃之鋒被控藐視法庭,11月9日需要到高等法院上庭。

周永康不認罪,甚至揚言香港社會未來一定會再出現像“雨傘運動”般大規模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