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深:安徽大學生扶老人,誰撞倒了人心?
雖然説這幾年來,扶倒地老人是一個可能給自己帶來危險的舉動,但更危險的是由此引發的輿論風暴。
9月8日,安徽淮南女大學生袁大宸發了一條微博,聲稱自己扶了一位倒地的老人,卻被老人及其家屬指認為撞倒老人在先,應負全責。情急之下,她才發了這條微博,希望能找到路過的目擊者為自己作證。

從袁大宸個人角度而言,這條微博並沒有什麼問題。但這裏有幾個要素需要注意:1.扶老人反被要求負全責;2.扶老人的是個大三女學生;3.事發地剛好是監控死角,也就是説,除了目擊證人證言,任何人都無法還原當時的真相,即使警方介入調查,最後也只能靠證人證言來推測。最後,小袁説“請給大學生一個公道吧”,這句話從修辭上説,在這些年來媒體上頻頻出現扶老人反被訛的輿論環境下,就意味着她率先以一個弱者的姿態向社會和輿論求助。
但需要注意的是,小袁的這條微博並沒有出現“被訛”的字樣。因為這條微博沒有得到太多回應,半小時後,小袁自己轉發了這條微博,並@了所在學校的幾個相關單位。

這次,小袁自己對事情的定性升級,出現了“被別人訛”。女大學生做好事扶老人,反而被“老了的壞人”訛上了。這件事情就符合媒體對同類事件的判斷模式了。因為對社會常態來説,如果沒有發生糾紛,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沒有新聞價值;如果只是一個普通人扶起了一個倒地的老人,也沒有新聞價值;但現在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大學生扶起一個倒地老人,反而被訛了,就與此前媒體上曾經多次熱炒的同類事件的模式相符合了。
媒體來了,真相也來了?
9月10日,安徽當地媒體《新安晚報》率先報道了這一事件。《新安晚報》的報道題為“淮南大學生稱扶老太被訛 家屬:沒撞為何墊付醫藥費”。

這個報道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對小袁在9月8日當天活動情況的描述,以小袁的敍述為新聞報道的主幹,講了事情的過程。雖然這篇文章並沒有認定事實,但因為只有小袁的敍述,所以整體立場上明顯傾向於相信小袁的敍述,並對她抱有同情。
第二部分是對小袁和倒地老人的兒媳的分別訪談。但兩人對事實的陳述完全不同。小袁認為,她只是在做好事,怎麼反而被賴上了?而老人家屬的訪談中則有一個重要的卻被第一輪報道忽略的細節,家屬稱:“這個學生在醫院的時候,還道歉,説是她不小心碰到的,為什麼回到學校之後,馬上就變了呢?”對雙方的採訪大體上仍然保持了平衡,雙方各自表達自己的觀點,新聞報道本身沒有明顯的立場。
俗話説,魔鬼都在細節裏。而在這幾年的新聞報道中,魔鬼多數都在標題裏。這篇新聞報道對當事雙方的採訪分別用了兩個小標題,小袁的是“學生小袁:我是在做好事怎麼還賴上我了呢?”老人家屬的是“老人家屬:如果不是她撞的為什麼陪我母親去醫院?”這個小標題就體現了採編人員的判斷介入。小袁的小標題意思是清楚的,表明她只是一個做好事反被訛的無辜者;而老人家屬的小標題在大眾輿論語境中,就顯得十分荒唐,不符合邏輯:不是她撞的為什麼陪着去醫院,這就等於假設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做好事,既然你扶了,那就肯定是你撞的。
果然,新安晚報的這個報道當天就引爆了輿論,各大新聞網站紛紛轉載,網友紛紛表達了“好心沒好報”的義憤。但因為沒有監控視頻,所以只能各自找證人。
就在小袁發出求助微博的第二天晚上,微博上有人站出來了,網友“任梵僮”聲稱她是目擊者,就在現場,小袁並沒有撞倒老人。

在這條微博下面,多數網友對博主在危難之中挺身而出的義舉表示支持,同時聲討了倒地老人和家屬“沒有良心”。但也有少數網友認為,從她在微博上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中,並看不出她目擊了整個事件的全過程,只是推斷“不是小袁撞的”而已。
9月11日,《新安晚報》採訪了這個目擊者,報道題為《安徽女大學生稱扶老人被訛 目擊者:老人並非被撞倒》。這位自稱為目擊者的網友對記者的陳述是:
“這名目擊者説,當時她和室友去淮南師範學院吃飯,與小袁對向而行。事情發生之前,她看到老人走路不穩,一崴一崴的。後來,小袁騎車從老太身邊經過,但不知道什麼原因,老太就倒地了。當時小袁騎車已經過去了,老太又喊住小袁,小袁把車子停下,將老太扶着坐了起來。她當時猶豫是不是過去,後來還是過去了,和小袁一起幫老人揉腿。
目擊者明確説,小袁騎車從老太身邊經過時,兩者之間是有距離的,且不足以撞倒老人,她並沒有看到老人身上有擦傷之類的,老人被抬上120急救車前,一直是坐在地上的。”
這個目擊證人的陳述強化了之前報道的傾向,更加讓人認為小袁並沒有撞倒老人,而是路過的時候做好事。當然,網友的憤怒更加強烈了,對“世風日下、道德淪喪”的譴責也更加強烈了。
既然一方能找到目擊證人,另一方當然也能。小袁通過網絡找到證人兩天後,9月13日,“磊磊0324”在微博發佈了3段視頻,指證女生撞人,輿論譁然,女大學生成為輿論譴責的對象。事件出現了第一次反轉。
不過,這三段視頻並沒有直接顯示是小袁撞倒了老人,而是顯示了之前毫無異議的幾個事實:老人先進入畫面,小袁在之後;老人倒在地上,小袁將老人扶起。至於老人是不是小袁撞的,是如何倒地的,視頻並未直接顯示這個過程。但在視頻中,證人稱,小袁在現場承認是自己撞倒了老人。老人的家屬也在接受採訪時説,剛到醫院的時候,小袁就承認是她撞的,並表示道歉。
但社會輿論還是迅速逆轉了。網友之前一邊倒地譴責老人沒有良心,現在又反過來譴責小袁撒謊,撞了人還企圖逃避責任。
可是很快就出現了第二次反轉。有網友質疑,視頻提供者與老人同姓,而且視頻中出現的幾個人與老人都是同村的人,是不是親戚?更有網友提出,從視頻畫面看,出鏡的兩個人證人在説話的時候,偶爾會低頭看,是不是照着稿子唸的?事後證實,出鏡的兩個證人確實到過現場,也確實低頭看了手裏拿着的一張紙,但那張紙並不是寫好的稿子,而是採訪者的問題,因為她們都是普通農民,沒有面對攝像講話的經驗,有些緊張,所以需要提示。

隨着雙方各自找到證人,並提供了部分目擊證言,輿論開始分化。一部分網友仍然堅持相信小袁,認為她沒撞人,是老人要訛人;另一部分網友則傾向於相信小袁確實撞倒了老人。但雙方提供的直接證據都不多,無法直接證明他們所主張的事實,只能靠目擊者證言推測。
這種爭論當然很難有什麼直接結論。小袁的支持者認為,過去幾年裏,媒體上多次報道過類似事件,老人就是想訛錢。但這個“訛人”的説法家屬之前就已經反駁過了。老人的兒媳稱,她在醫院並未向小袁提出任何賠償要求,而且是小袁主動提出,她還是個學生,沒錢,所以希望能用老人的醫保卡辦理住院手續,以便報銷,他們也同意了。她還説,“如果真的不是那個學生撞的,那她就是做好事,我們會帶着禮品當面向她表示感謝。”
就在公共輿論空間的戰爭處於膠着狀態的時候,作為第一個被媒體熱炒的此類事件,彭宇案也自然而然地重新浮出水面,進入公眾視野。9月17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佈了一個央視一套2月份的節目,其中提到,彭宇案的最終結果是彭宇承認撞倒老人在先,扶老人在後,是為了逃避責任才謊稱不是自己撞的。然而,當初熱衷於報道和討論此事的媒體對這個調查結果卻並未進行太多宣傳,也未反思媒體在類似事件報道中所起的作用,而是以“沒有贏家”做了結論。
警察調查結論也不信,信什麼?
9月21日,警方公佈調查了結果。經交警田家庵二大隊縝密調查,認定屬於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桂某某承擔次要責任。
這是第三次反轉。一般而言,事情到此就可以蓋棺定論了,然而卻沒有。原因很簡單,隨着調查結果公佈,輿論的天平開始向老人一邊傾斜,對小袁的譴責越來越多。
9月23日,中國青年網刊發的一個評論代表了這種聲音。文章題為《“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只有真相沒有“壞老人”》,文中認為,“面對扶摔倒老人,最好的辦法是還原真相,用事實説話,我們既要防止被老人訛詐,但更要避免片面誤認為‘老人訛詐’。如果一味地認為摔倒的老人都是會訛詐,這是對老人的侮辱,但如果認為扶老人是沒有風險的事,這顯然也是天真的想法。”

有人的地方就有壞人,這是不爭的事實,倒地的老人中有壞人,這也完全可能。但並不能因為倒地的老人中有壞人,就做出“倒地的老人都是壞人”的絕對判斷。而這些年來,從彭宇案開始,媒體上多次報道類似事件,給人們一個“倒地的老人就是壞人”的片面印象,似乎扶老人就一定會被訛,以至於一些人在扶之前,只好讓人幫忙拍照再扶。
在社會輿論的譴責聲中沉默了兩天後,9月23日,小袁在自己的微博上發表了一篇長微博,發出了“六連問”:我做錯了嗎?在文章的最後,小袁表示,她不能接受警方的調查結論,已經提起行政複議。
不同意警方的調查結論,提起行政複議,這是任何當事人的正當權利,無可非議。但由於之前事件戲劇性的一波三折,使小袁的這個決定具有了特別的意義。而且,小袁在長微博中稱:“警方的解釋讓我很詫異——多方取證,我離老人最近,雖然老人身體有病,走路搖晃,但不至於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説肯定是我的後車輪接觸到了老人導致其摔倒”。
由於小袁轉述的這個“警方的解釋”等於説,警方只給了小袁結論,而沒有給出證據。再次引爆媒體輿論。央視《東方時空》對此發出了質疑:被認定主責 安徽女大學生提交複核申請:淮南警方該不該公佈調查依據?

但警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稱,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釋”,並沒有寫在《事故認定書》上,“那是小女孩説的”。他説:“我們已經下達了《事故認定書》給她,那個才是具有法律權威的,上面説了她為什麼負主要責任,老人為什麼負次要責任。她説的那個解釋,也許是別人私下跟她説的,也許是她自己説的,那都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她説警察這樣説了,那她可以拿出證據來。”也就是説,小袁在長微博中説的“警察的解釋”並不是警方給小袁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的説法。
小袁還在長微博中表示,在最早的關於事件的報道中,媒體採用的“女大學生扶老人反被訛”的“刺眼標題”表示了不滿:“多麼刺眼的標題!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換誰誰都會很氣憤。再看看微博,下面都是對老人及其家屬的謾罵,請問這是我能控制的嗎?”但正如前文已經提到的,小袁自己在第一條尋找證人的微博發出後,自己轉發時就已經採用了“被訛”這個説法,這也是能夠引爆媒體關注點的主要原因。
對小袁提起行政複議,老人的家屬表示,她相信警方的結論,並表示“人要憑良心”。她還稱,老人被撞倒的地點,距離自己家有幾百米,所以聞訊後,她最先趕到現場。“趕到現場後,女大學生親口對我承認是她撞了老人,並道了歉。”徐女士説,“當時,還有一些送孩子上學和買菜路過的人,也都聽到了這句話。”
人心倒了?誰撞倒的?
回顧這個過程,媒體在其中起的作用至為關鍵。如果沒有媒體的介入,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糾紛,在司法實踐過程中並不難操作。但媒體介入後,由於社會輿論被引爆,無疑會給當地警方處理造成無形或有形的壓力。而且,正如有網友指出的,媒體在對整個事件的報道中,並沒有保持中立和客觀,而是選擇性的採用當事人的陳述,以增加事件本身的矛盾衝突,使事件更具戲劇性。媒體這樣選擇當然有自身的利益考量,但在客觀上卻給人造成了“到處都是壞人”、“倒地老人不能扶,一扶就要被訛”的印象,對公共道德而言,這無疑會造成巨大的傷害。
天涯社區一位網友認為,眾所周知,媒體在介入爭議性事件報道時,需要遵循新聞報道的基本原則,這也是媒體理應堅守的起碼底線。然而,在事件的起初階段,部分媒體報道將重心集中在女大學生的説辭上面,極力渲染女大學生“無辜”、“被訛”的悲情故事,卻缺乏目擊者的有力證詞以及事件受害者對於該事件的詳細陳述,顯得厚此薄彼,讓人難以信服。媒體為了追求所謂的轟動效應,背離了新聞報道的原則,也從一個側面誘導輿論放大“好人沒好報”的不良情緒,撕裂社會向善的基本面。

作為受眾一方,在此次事件中,網友的輿論風向也完全跟着媒體的報道走,媒體説是老人訛女大學生,網友就對老人羣起攻之;媒體説證人證明是小袁撞人在先,網友就轉過來頭來罵小袁是騙子;媒體説老人的證人可能不能信,網友又跟着轉過頭罵老人;媒體説警方調查結論是小袁承擔主要責任,網友又轉過頭罵小袁。
如果媒體在採訪報道的時候,能夠對採訪對象的陳述多一點質疑,不完全偏聽偏信,在標題上也不會為了引爆輿論就故意誇大衝突,事情就不至於如此。反過來,網友對媒體的報道如果能多一點質疑,也不會導致事態持續發展,多次反轉,變成一部狗血劇。可以説,這個過程中,無論媒體還是網友,對自己看到的二手信息都缺乏基本的懷疑精神,唯獨到了警方公佈結論,當事人、媒體和網友都有了懷疑精神,紛紛認為警方的處理有問題。甚至有人乾脆認為,事態擴大到這個地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司法介入。彭宇案司法倒是介入了,最後也做出了判斷,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呢?
事實上,2012年初,南京市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就在接受採訪時公開表示,彭宇最後自己承認了撞人在先。而且,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發佈許雲鶴與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等四起典型案例,首次提及彭宇案,表示彭宇案事實認定清楚,雙方的確發生了碰撞。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還特別指出,法院審判要排除社會輿論干擾。
但這次彭宇案再次被提出後,仍然有媒體堅持説,彭宇案沒有真相,而且很多案子最終的結果就是沒有真相,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對做好事的人做“有罪推定”。這話當然沒錯,但無罪推定不能只對被告適用,對原告應同樣適用。真相肯定只有一個,兩者之間必有一方撒謊,法院無法認定是技術因素造成的,但不能據此就説沒有真相。因為沒有視頻證明彭宇撞人,難道就有證據證明被撞倒的老人是碰瓷,是訛人?如果彭宇不承擔任何責任,那麼是否意味着撞了人之後,只要沒有視頻,都可以説不是自己撞的?至於説所謂秘密調解,在當時的社會輿論條件下,這顯然是不得已而為之。而且,在交通事故引發的司法糾紛中,調解是大量存在的,並不能説明彭宇就沒有責任,更不能證明彭宇沒有撞倒老人。即使按照媒體公佈的事實,彭宇也確實承認了,自己在扶老人之前撞了人,只不過不是被扶的老人。但在當時並無其他人主張權利,也可以反推出倒地老人就是彭宇撞倒的人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怎麼能説沒有真相?至於説司法機關沒有及時澄清,以今天媒體對安徽事件的反映看,恐怕也是澄而不清——因為沒有視頻,沒有其它物證,媒體只要抓住這一點,就可以永遠質疑下去。
近些年來,不可否認,媒體報道過的許多案子確實幫助一些人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媒體過分熱衷於介入司法案件,在事實尚未調查清楚的情況下,就根據自己採訪得到的信息進行有傾向性的報道,製造社會輿論,向司法機關施加壓力,比比皆是。今天媒體對此不僅沒有絲毫反思,反而因為彭宇案最終也沒有拿出視頻證據,就説“老人倒地不敢扶”與媒體輿論無關,未免也太急於撇清責任了。
其實,社會道德隨着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而逐步提高,這是一個基本常識,所謂從“扶不扶”引申出來的“人心倒了”的問題,其實在真實的社會生活中是個偽命題。就是那些在網上滿懷義憤的一會兒聲討老人一會兒聲討小袁的網友,在網絡之外,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碰到類似的情況,也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社會生活經驗做出正確的選擇,並不會像近來媒體上頻頻報道的那樣,碰到倒地的老人,一定要先拍照才敢去扶。畢竟,雖然這個社會上確實有壞人,但還是好人多,起碼是正常人多。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