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未註冊的將軍書畫院等社團解散取締 軍人不得參加境外NGO
嚴格落實規定要求加緊推進社團工作清理整治
——全軍教育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就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據中國軍網報道,目前,軍隊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已經全面展開。9月,經中央軍委批准,解放軍總政治部對軍隊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作出部署,要求對軍隊人員和單位參加社團、軍隊人員兼任社團負責人、參加社團活動、軍隊主管的社團、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等5個方面53類情形,必須清理整治。為幫助各級理解把握相關政策規定、增強清理整治工作實效,《解放軍報》記者就清理整治有關問題採訪了全軍教育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

全國“兩會”上的解放軍代表團
問:請談談開展軍隊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的必要性。
**答:**隨着改革開放深入推進,“小政府、大社會”成為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模式,社團作為政府職能的有益補充,數量迅猛發展,活動趨於活躍,功能愈益顯現。在這種背景下,**軍隊人員參加社團的數量不斷增多,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有的同志未按程序報批隨意加入社團,有的盲目參加不合規的社會組織,個別的甚至借社團之名謀取私利等。軍隊是執行黨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這種特殊性要求軍隊人員參加社團必須從嚴管控。**開展專項清理整治,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清理解決存在的問題,是貫徹落實習主席和軍委決策指示、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重大舉措,是有效落實軍隊社團管理《規定》、推動軍隊社團工作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對於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維護部隊高度集中統一和純潔鞏固具有重要意義。
問:符合參加社團或兼任社團負責人條件但未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審批的,如何進行清理整治?
**答:**總政9月6日專門下發《通知》,對搞好軍隊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作出部署,明確了清理整治的內容。關於符合參加社團或兼任社團負責人條件但未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審批的情況,《通知》中已就具體情形和整改辦法作了明確,即需先行退出社團或辭去負責人,如確需參加再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
問:參加人民團體、雜誌期刊編委會、重點科研項目專家組等,是否屬於清理整治範圍?
**答:**人民團體、雜誌期刊編委會、重點科研項目專家組等,不是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團,也不屬於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參加此類組織應當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把關。
問:專項清理整治要求,凡是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一律予以解散或取締。請問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如何界定?
**答:**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主要是指由個人發起成立,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冠以學會、協會、研究會、戰友會、老鄉會、同學會、書畫社等名稱,具有組織機構或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活動的團體和組織。比如,那些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將軍書畫院”“軍人文學社”“軍事攝影家協會”等,都屬於這類團體和組織,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要求予以解散或取締。
問:《規定》明確,軍隊人員非因工作特別需要並由組織安排,一律不得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請問境外非政府組織如何界定?
**答:**境外非政府組織,主要是指在境外依法成立的協會、學會、商會、聯合會、聯盟、基金會、研究會(所、中心)等非政府、非營利性組織。
**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強,軍隊必須保持高度集中統一,參加這類組織尤其需要嚴格審查把關,嚴格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參加的,必須堅決予以清理,不能有絲毫含糊。
問:《規定》關於參加社團和兼任社團負責人條件中的“由組織安排”,具體如何把握?
**答:**由組織安排,是指因工作崗位需要,由組織研究確定參加社團或兼任負責人,屬職務行為,崗位調整後即自動中止參加或兼任資格。
問:《規定》關於離退休和免職人員參加的社團與“本人原工作業務”有直接聯繫,具體如何把握?
**答:**本人原工作業務,是指其服役期間曾經從事過的工作業務,而非僅指其離退休或免職前所在崗位的工作業務。
問:《規定》關於非“藝術類專業的離退休領導幹部”不得兼任藝術類社團負責人,具體如何把握?
**答:**藝術類專業的離退休領導幹部,是指曾經在校所學的是藝術類專業,或從事過藝術類崗位工作的離退休領導幹部。僅僅擔任過藝術類單位領導的,不屬於藝術類專業的離退休領導幹部。
問: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領導和機關幹部參加社團數量如何把握?
**答:**此類人員從事的是科研、教學、醫療、文化等領域工作,有相關業務建設需求,其參加社團數量可按照專業技術幹部掌握。
問:免職人員兼任社團負責人、軍隊人員兼任社團名譽職務如何把握?
**答:**任滿平時任職最高年限或達到平時服現役最高年齡免職的,其兼任社團負責人按離退休人員掌握;其他情形免職的,按在職人員掌握。
兼任社團名譽職務,雖然在社團不承擔具體工作和責任,但其身份和言行在軍內外都有一定影響力,應當參照兼任社團負責人的程序和權限辦理。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兼任的,必須嚴格進行清理整治。
問:參加的團體或組織按規定需要解散的,如何進行清理整治?
**答:**參加此類團體和組織的軍隊人員和單位,應當立即停止參加相關活動,辦理退出手續,如所參加的團體和組織無法開具退出證明,需在退出報告中説明具體情況。
問:對下一步抓好清理整治有什麼打算和要求?
**答:**軍委、總政要求,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務求年底前整改到位,時間緊迫、任務繁重。考慮到現在已經進入第四季度,部隊工作頭緒很多,在全軍面上不準備召開專門清理整治會議,有關要求都已很明確,主要靠各級硬起手腕抓好落實。下一步,全軍教育整改領導小組重點是加強宏觀指導,年底前後組織檢查抽查,清理整治主要依靠各大單位。各級要貫徹整改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深查實改,確保清理整治見效見底、不走過場。
延伸閲讀:
軍隊社團整治全面展開 明確53類情形必清理整治
據新華網9月18日消息,經中央軍委批准,解放軍總政治部日前印發《通知》,對軍隊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作出部署,要求作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整頓的第八個專項清理整治內容,全面清理並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務求年底前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開展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要以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在古田全軍政工會上的重要講話為指導,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整頓為載體,以頒發軍隊社團管理《規定》為契機,以參加社團軍隊人員和單位為重點,着眼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貫徹依法治軍要求、服從服務戰鬥力建設,嚴格個人自查、嚴格組織把關、嚴格落實整改、嚴格領導責任,切實把軍隊社團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決好,推動軍隊社團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強調,對軍隊人員和單位參加社團、軍隊人員兼任社團負責人、參加社團活動、軍隊主管的社團、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等5個方面53類情形,必須清理整治。通知對軍隊人員退出社團或辭去負責人職務,軍隊主管社團的註銷、重新審批和整改,具有社團性質團體和組織的解散或取締,以及參加社團活動違規違紀問題的處理辦法等,作了具體明確。通知特別強調對隱情不報、自糾不力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紀從嚴查處。
通知明確,專項清理整治9月份開始,分動員教育、自查自糾、核查整改、檢查抽查4個步驟組織實施,於今年底整改到位。要求各級黨委要把社團工作專項清理整治,作為做好古田全軍政工會“下篇文章”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整頓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軍級以上單位黨委要分工1名常委、政治部安排1名領導具體負責,以組織部門為主抽調得力人員組成專門工作班子。社團清理工作要與其他七個專項清理整治統籌推進,增強正風肅紀、糾風治弊的整體效益。
總政治部印發《軍隊社會團體管理工作規定》
據新華社8月25日報道,解放軍總政治部制定的《軍隊社會團體管理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印發全軍和武警部隊,將於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定》深入貫徹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着眼適應時代發展、解決現實問題、強化制度約束,按照充分體現軍隊特殊性、貫徹從嚴管控要求、區分對象分類規範的原則,對軍隊人員和單位參加社團,以及軍隊主管社團的管理工作進行科學系統規範。
《規定》共4章32條。主要內容:一是明確了總的原則和要求。提出軍隊社團管理工作應當堅持以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為主、服從服務於實現強軍目標、確保部隊高度集中統一和安全穩定。二是規範了參加社團的管理工作。對軍隊人員和單位可參加的社團類型,參加社團和兼任社團負責人的具體條件、數量限制、辦理程序、審核把關,以及參加社團活動的紀律要求等作了明確。三是規範了軍隊主管社團的管理工作。對軍隊人員發起成立社團的具體條件、辦理程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會員數量、分支機構設立、社團註銷等作了明確。四是規範了管理與監督機制。對軍隊社團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業務承辦部門和參加社團人員所在單位的管理職責,以及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懲處等作了細化規定。
各級要認真抓好《規定》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切實加強軍隊社團管理工作,對軍人蔘加社團從嚴管控,認真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軍隊社團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好社會組織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服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