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違章建築“騎”上違建整治辦公室(圖)
據映象網15日報道,河南省鄭州市的高新區石佛辦事處專項治理管理中心辦公樓外建起了3000多平方米的違章建築,頂層向外延伸,覆蓋“查違辦”一米左右,該違章建築屬於鄭州商貿技師學院。令“查違辦”工作人員無奈的是,“查違辦”本身就是查處違章建築的,但是他們卻查處不了“騎”在自己辦公樓上的違章建築,只能向媒體投訴。

違章建築“騎”着違建整治辦公室(圖片來源:海外網)
“查違辦”投訴違章建築
“你們過來看看吧,俺這兒有個鄭州商貿技師學院的違章建築,騎着我們查違辦的辦公室,執法多次都擋不住。”10月12日,高新區石佛辦事處專項治理管理中心辦公室(俗稱查違辦,專門查處違章建築)一名工作人員向映象網投訴。

高新區石佛辦事處專項治理管理中心(邱延波 攝影)
這名工作人員稱,在“查違辦”西隔壁,是鄭州商貿技師學院,學校緊挨着查違辦建起了一座面積3000多平方米的違章建築。石佛辦事處和高新區都曾經給這個違章建築下過通知,但違章建築還是頂着禁令建了起來。
違章建築“騎”着“查違辦”
12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緊挨着石佛辦事處“查違辦”的一牆之外,是一棟兩層的鋼架結構建築。這棟採用普通鋼架結構,用空氣磚作為牆體。只見該建築二層屋頂上,散放幾十根方形鋼管,施工現場周邊沒有任何防護設施和提醒標示,建築物旁邊就是學校操場。



一棟兩層的鋼架結構建築緊挨着石佛辦事處“查違辦”(圖片來源:海外網)
令“查違辦”最不能忍受的是,這棟違章建築頂層向外伸展,覆蓋“查違辦”頭上一米左右。這意味違章建築還伸過界了,壓在“查違辦”辦公室頭上。用“查違辦”人的話説就是“騎”着“查違辦”。
辦事處稱其“以鄰為壑”
石佛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稱,學校建違章建築本身就是很不應該的事,還把上層建築伸過界,這是很過分的。
“他這個建築頂層伸過來這麼多,一下雨,水不都流到我們辦事處院裏了!這是典型的以鄰為過壑。”工作人員説。
據瞭解,就在國慶假期前的9月30日,違章建築上面的東西掉下來,落到石佛辦事處院內,砸壞了辦事處電線杆上的多根電線。

違章建築上面掉東西,砸壞辦事處電線(邱延波 攝影)
多次執法擋不住違章建築
石佛辦事處查處違建執法隊的負責人魏富德介紹:“7月20日,該校建大樓時,出現施工揚塵方面的問題,辦事處督導執法他們10餘次,學校很不配合,不蓋防塵網,只好給他們下達過整改通知書。後來瞭解施工目的,他們説這是建設運動館。這種臨時結構的房做運動館,讓大量學生在裏面活動,也是非常不安全的,我們才想到要他們提供鋼架房建設相關審批手續。但是他們一直到現在,也未提供。按照違建專項治理的相關規定,我們於8月2日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但學校拒絕簽收,説他們是市人社局下屬單位,拒不整改。到現在快三個月了,我們執法隊執法不下30次,最後我們請來高新區執法局,9月23日又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該校依然拒不整改。”
魏富德還拿出了之前行政執法文書,在8月2日的《責令整改通知書》上,明確寫着:“未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擅自建設鋼架樓房”。

查違辦工作人員手拿執法文書,投訴違章建築(邱延波 攝影)
9月23日,高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分局下達的《責令整改通知書》上,也明確寫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之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魏富德説,先後多次執法,多次下達執法文書,對方不予理睬,依然頑強地建了起來。
學校稱蓋的是運動館
10月12日上午,鄭州商貿技師學院辦公室裴主任表示:鋼架結構的建築是學校的運動館。

鋼架結構的建築是鄭州商貿技師學院的運動館(圖片來源:海外網)
“現在鄭州霧霾嚴重,不適合户外運動。包括下雨天,學生根本沒法活動。建個室內體育館,方便學生運動。”裴主任説,至於這個室內運動館的大小不知道,何時竣工也不知道,是否有手續,不清楚。

鄭州商貿技師學院(邱延波 攝影)
裴主任表示,具體情況需要問負責此事的方校長,但方副校長正在開會,直接把電話掛了。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方副校長和秦國憲校長,但兩人均未接電話。(記者 邱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