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木人生沉思錄33| 事情只求其“是”,閒氣都是浮雲
【作者按:這篇《人生沉思錄》,從1996年開始寫,已有一千多條,都是些思想火花:包括人生感悟、讀書體會,好句摘抄等方面的內容;既可作思想記錄,又可作今後寫作的素材。點點滴滴,受到學友的喜愛。下為最新修訂稿,以25為節,與朋友分享。】
(本文為《人生沉思錄》第33部分,其餘部分請見點擊鏈接,瞭解贈書活動詳情。)

1426.1973年11月12日,毛澤東在回答基辛格“目前中東的問題是防止蘇聯取得統治地位”的問題時,指出了蘇聯的短板。毛澤東説:
蘇聯那個野心跟它的能力是矛盾的,它要對付這麼多方面,從太平洋講起,有美國,有日本,有中國,有南亞,往西有中東,有歐洲。統共只有一百多萬兵守也不夠,何況進攻,除非你們放它進來,把中東、歐洲讓給它,它才放心。這樣才能把兵力往東調。我們也牽制他們一部分兵力,也有利於你們。歐洲、中東、比如在蒙古,它就駐了兵。我的意見是這個蘇聯野心很大,就是歐洲、亞洲兩個洲都想霸佔,甚至非洲北部,但是力量不夠,困難很大。[1]
歷史上看,蘇聯的邊界不能走得太遠,但在烏克蘭東部,一點問題也沒有;到東歐,也還勉強説得過去——正因此,1944年10月9日,丘吉爾到莫斯科與斯大林達成了關於分割東歐勢力範圍的《百分比協定》。當年氣焰萬丈的希特勒都沒拿下來烏克蘭,遑論今日北約。從1815年迄今歐俄邊界進退變動線可以看出,丘吉爾和斯大林劃定的這份百分比協定,與歐俄戰略力量的平衡點大體相符。
1427.1923年8月29日,毛澤東在《嚮導》週報第三十八期發表《紙煙税》。文章説:“洋大人打一個屁都是好的‘香氣’,洋大人要拿棉花去,閣議就把禁棉出口令取消;洋大人要送紙煙來,閣議就‘電令各省停止徵收紙煙税’。再請四萬萬同胞想一想,中國政府是洋大人的賬房這句話到底對不對。”[2]
1428.年輕時做學問重在講出真理,講出真理需要勇氣;老來做學問,方知要將更多的精力用於證明真理,證明真理需要幾乎是終生的耐心。年輕時只知説出某種觀點是學者的權利;老來才知證明這種觀點則是學者行使權利後必盡的義務。只知有言論自由權利而不知有證明這種言論正確與否的義務的學者是片面的和不成熟的。
1429.研究問題應該從歷史的分析開始。[3](毛澤東)
1430.殘局可當以高手結束,敗局可用傻二翻轉。
1431.作者尤其是有學術影響力的作者,對雜誌社最好的支持不僅是提供好稿,更是理解編輯同志的退稿。
1432.支撐一個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是地下的七尺厚土——它滋養了這個民族上千年,而非地上的房產——它只能養活一個國家十幾或幾十年。高科技既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當衣穿,而且隨各國科技能力的迅速發展,其產權壽命越來越短,因此,它與實體經濟相比,並不具持久優勢;只有“自己的飯碗主要要裝自己生產的糧食”[4]的國家在國際競爭中才是最後勝利者。
1433.好朋友,勤算賬;好鄰居,勤打牆。儘管有牆的鄰居也有矛盾,但這種有界限的矛盾總比那些沒有牆的鄰居矛盾好調節。今天中俄關系的改善,除了利益交合點增加外,還有邊界問題基本解決。與此不同,中美矛盾的增升的原因並不是中國對美國讓渡利益不夠,而是可讓的都讓了,剩下的(比如台灣)已是不能再讓了。與北約東擴進入烏克蘭將威脅到俄羅斯的生存底線的道理一樣,美國將中國利益邊界壓在台灣以西,會使經濟總量已相當可觀的當代中國失去了最低限度的生存和發展空間,這當然是我們不能接受並必然要與美國鬥爭的。這是中美矛盾加劇的主要原因。中國爭取在包括台海統一在內的西太平洋利益,解決這個新的利益邊界,是中美新型大國關係的新基礎;沒有這個基礎,其他則無從談起。
1434.國際公法,亦稱國際法,指適用於主要國家之間以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和。公法與私法的關係,實質上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所以國際公法又稱萬國公法,以區別於國際私法或法律衝突。
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始於羅馬法學家烏爾披亞努斯,其標準是:規定國家公務的為公法,規定個人利益的為私法。前者如政府組織、公共財產管理等,後者如涉及雙邊或多邊利益的諸如調整家庭、婚姻、物權、債權、債務和繼承關係等的法規。公法是組織內全體參與者要遵守的,私法是其中部分人羣協定或協議後要遵守的。
如此類推,國際公法適用於國際社會所有或大部分被承認的主權國家,而國際私法,是其中若干國家以雙邊或多邊條約等形式確定的相互間的權利和義務,因而它僅適用於參與其中的國家。部分從屬整體,私法低於並服從公法。公法和私法既有區分又可以相互轉換。如第二次大戰中形成的軸心國之間或同盟國之間締結的各類條約或協定等,相對於凡爾賽和約來説就是各方的私法。軸心國失敗後,同盟國的條約、協定和公告等便上升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公法,並在此基礎上形成雅爾塔法權體系。與此相應,其中只有部分國家參加和承認並因此僅適用於這些國家的舊金山和約,也就成了低於且從屬於雅爾塔國際公法的國際私法。
1435.“二三子以言亂政,實朝廷紀綱所繫,所謂芝蘭當路,不得不鋤者,知我罪我,其在斯乎!”[5]
1436.1927年8月30日,中共湖南省委就暴動範圍問題致信中央説::“我們是向長沙暴動為起點,並不是放棄湖南;沒有把衡陽做第二個發動點,是因為我們的力量只能做到湘中起來;各縣暴動,力量分散了,恐連湘中暴動的計劃也不能實現。”[6]
1437. 1935年10月,紅軍越過岷山,長征即將取得勝利, 毛澤東作《念奴嬌·崑崙》
橫空出世,莽崑崙,閲盡人間春色。
飛起玉龍三百萬,攪得周天寒徹。
夏日消溶,江河橫溢,人或為魚鱉。
千秋功罪,誰人曾與評説?
而今我謂崑崙:不要這高,不要這多雪。
安得倚天抽寶劍,把汝裁為三截?
一截遺歐,一截贈美,一截還東國。
太平世界,環球同此涼熱。
1958年12月21日毛澤東批註:“崑崙,主題思想是反對帝國主義,不是別的。改一句,一截留中國,改為一截還東國。忘記了日本人是不對的。這樣,英、美、日都涉及了。別的解釋,不合實際。”[7]
1438.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束於教也。[8]
1439.秦之能滅晉者,以晉分為三而不足以拒秦也。[9]
1440.世界上沒有比戰爭更大的能夠改變人的力量。(毛澤東)[10]
1441.乖兒敗家。因為繼承的因素都在反面,能推進事業的人多在對手裏,比如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黨之於李鴻章的清王朝,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之於蔣介石的中華民國。這應合“反者道之動”的原理。
1442.1939年12月21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陝甘寧邊區黨委、陝甘寧邊區政府聯合舉行的慶祝斯大林六十誕辰大會上發表講話,指出:“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條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幾千年來總是説,壓迫有理,剝削有理,造反有理。自從馬克思主義出來,就把這個舊案翻過來了。這是一個大功勞。”[11]
1443.自然法,用推動並參加編纂《查士丁尼法典》的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12]的話説就是“自然界教給一切動物的法律” [13],因此它在相當的時候是力學而不是法學表現[14],力學的事在人類歷史中就是階級鬥爭的事,是多數對少數還是少數對多數專政的事[15]。毛澤東説得透徹:
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拿這個觀點解釋歷史的就叫做歷史唯物主義,站在這個觀點反面的是歷史的唯心主義。[16]
階級鬥爭的結果——由此形成自然法——確定後 “實在法”或“成文法”才能隨後產生。資產階級在上升時還是承認暴力即專政高於法律的天然價值[17],當他們上升為統治者後,為了迷惑被壓迫者的反抗和捆綁住無產階級(比如巴黎公社)的手腳,他們便掩蓋了自然法中的暴力原則——儘管他們對待勞動者反抗(比如各式佔領華爾街運動)時毫不手軟,將自然法歸納為所謂“正義”、“程序”、“理性”等抽象的“普世”原則;為了顛覆無產階級已經取得勝利的國家,他們便偷樑換柱,將專政的內容用法律悄悄地取而代之,用法律捆綁憲法,將憲法中的無產階級鬥爭的成果用“硬可十年不將軍,不可一日不拱卒”的勁頭,虛化為一條條具體的律文,使人在對不同的法律解釋及其爭論中淡忘國家政權的階級屬性,最終達到改變國家的無產階級屬性的目的。為此,列寧曾將“法權意識”分為“一般民主派的法權意識”和“勞動階級的法權意識”,[18]而前者實際上就是社會主義條件下“資產階級法權”的另類表述,而前者的最高表現就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概念。
簡言之,自然法即多數人即人民的暴力;法權,是勝利階級的專政。與資產階級專政不同的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目的不是強化法權,而是要利用法權消滅法權,讓法權迴歸自然法。
1444.1941年7月15日、17日,毛澤東分別覆電周恩來、劉少奇,提出“與日寇熬時間的長期的方針,而不採孤注一擲的方針”,指出:“七七宣言上已提積極進攻口號,將來可用帶戰略性的反攻口號。”“但八路、新四軍大規模動作仍不適宜,還是熬時間的長期鬥爭的方針,原因是我軍各種條件均弱,大動必傷元氣,於我於蘇均不利。”[19]儘管今天的歷史條件及中日力量對比已發生了重大變化,從國際上敵強我弱的大勢雖有鬆動但仍無根本轉變,毛澤東熬時間,不傷元氣的方針對於我們爭取西太平洋鬥爭的勝利仍有指導意義。
1445.事情只求其“是”,閒氣都是浮雲。[20](毛澤東)
1446.1941年8月17日,毛澤東致電陳毅、劉少奇:“對待偽軍採德威兼施辦法,不打不能迫使其就範建立我軍的威權,但專打則勢必結成生死冤仇,不打與專打兩個極端政策對我們都是不利的。”“我們應耐煩地採取七擒孟獲的政策。”[21]
1447.從20世紀50至70年代美國對台政策看,有限放縱日本以“加固”美國設在西太平洋“防波堤”[22],避免與中國直接衝突,將是美國選擇。而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得到美國“保護”儘管是口頭的承諾後,會避免夜長夢多,急於向中國攤牌並以此拉美國下水。與此相對,中國宜採“熬時間”的方針,用軟擠壓的方式即不用以國家名義的直接衝突(比如朝戰中的“志願軍”)的方式應對日本的挑釁,這樣既可給美國迴避的理由,又可讓日本在“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的窘境中最終承認中國在亞洲的主導地位。
1448.1943年8月15日,毛澤東致信謝覺哉:
關於“還政於民”這個口號之不妥,我記得對你説過了。早幾天解放報社論末段有“官方幹部”、“純老百姓代表”的話,也有不妥處,不知此文是否你寫的?我們的政府是真正代表老百姓的,是民的,故不可説“還政於民”,也不可分為“官方”、“非官方”。那天社論的意思並不壞,是説要讓新選代表多説話,只是不宜將“官方”、“純老百姓”這樣對稱起來,請加以考慮。[23]
1449.1943年11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説:蔣介石在他的階級敵人面前是警覺、堅定、明確的,每個共產黨員都要學習這一點,他是階級政治家。[24]
1450.1944年4月9日,毛澤東覆信陳毅:“凡事忍耐,多想自己的缺點,增益其所不能,照顧大局,只要不妨大的原則,多多原諒人家。忍耐最難,但作為一個政治家,必須練習忍耐。這點意見,請你考慮。”[25]

註釋:
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6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503~504頁。
2.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994-1949)》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115頁。
3. “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1959年12月~1960年2月),《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頁。
4. 《習近平:飯碗主要要裝自己生產的糧食》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rb/2013-07/22/c_116633018.htm,登錄時間:2013年7月22日。
5. [明]張居正撰:《張太嶽文集》卷二十五《答汪司馬南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97頁。
6.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212頁。
7.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76頁。
8. 《莊子·外篇·秋水》
9. [清]顧祖禹著:《讀史方輿紀要》,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775頁。
10.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9頁。
1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152頁。
12. 查士丁尼一世(拉丁語:Justinianus I;全名為弗拉維·伯多祿·塞巴提烏斯·查士丁尼 Flavius Petrus Sabbatius Justinianus,約483年~565年),東羅馬帝國皇帝(527年~565年),史稱查士丁尼大帝。在位期間多次發動對外戰爭,征服北非汪達爾王國、意大利東哥特王國,領土擴大。下令並參加纂成《查士丁尼法典》等四部法典(總稱《民法大全》),為羅馬法的重要典籍,對後世法律影響很大。查士丁尼一世是古羅馬時代末期最重要的一位統治者。
13. “自然法是自然界教給一切動物的法律。因為這種法律不是人類所特有,而是一切動物都具有的,不問是天空、地上或海里的動物。”[古羅馬]查士丁尼著,張企泰譯:《法學總論——法學階梯》,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6頁。
14. “各民族一體遵守的自然法則是上帝神意制定的,因此始終是固定不變的。至於每一個國家為自身所制定的法律則經常變動,其變動或由於人民的默示同意,或由於以後制定的其他法律。”[古羅馬]查士丁尼著,張企泰譯:《法學總論——法學階梯》,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11頁。
15. 查士丁尼説,奴隸是“一人違反自然權利淪為他人財產之一部”。 [古羅馬]查士丁尼著,張企泰譯:《法學總論——法學階梯》,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12頁。
16. 毛澤東:“丟掉幻想,準備鬥爭”(1949年8月14日),《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8頁。
17. “如果危險已到了這種地步,以致法律的尊嚴竟成為維護法律的一種障礙;這時候,便可以指定一個最高首領,他可以使一切法律都沉默下來,並且暫時中止主權權威。在這種情況下,公意是無可懷疑的;並且很顯然,人民首要的意圖乃是國家不至於滅亡。”[法]盧梭著,何兆武譯:《社會契約論》,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160頁。
18. 列寧:“關於和平問題的報告”,《列寧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版,第354頁。
19.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312、313頁。
20. 毛澤東給謝覺哉的回信,《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317頁。
2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321頁。
22. 1798年後,面對拿破崙法國的崛起,無論是傑斐遜還是他的擁護者,都不願意看到英國的崩潰。這一年,他寫道:“英國的完全屈服不啻於一場大災難。”他接着説:“但令人高興的是,這不可能。”他在1803年指出,美國將會“大大遭殃,如果有什麼災難讓人類失去了用來抵擋有時是所向披靡之洪流的這樣一道防波堤的話”。轉引自孔華潤(Warren I. Cohen)主編,王琛等譯:《劍橋美國對外關係史》(上),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頁。
23.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397頁。
2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81頁。
25.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5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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