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昭通“最美警察”被舉報玩弄女性騙錢索賄 已被停職
12月4日,雲南當地論壇有實名舉報帖稱,雲南昭通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後被其帶到單位宿舍發生了性關係,並曬出一張雙方的“豔照”和一張苟某簽名的50萬元“借條”。目前,綏江縣紀委已對舉報事件成立了調查組,昭通市公安局已組成調查組協助當地紀委開展調查,苟禎鴻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網帖舉報截圖
名為《昭通綏江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玩弄女性、騙錢索賄》的舉報內容顯示,苟某(結婚狀態下)於2011年5月2日將醉酒當事人(兩人曾系同學)帶回新灘派出所的宿舍,並在其“朦朦朧朧”的狀態下兩人發生了關係;隨後苟以離婚娶當事人為由交往後,當事人兩次懷孕兩次墮胎,但苟並未離婚。

舉報帖附上的“借條”。
舉報帖還附上了一張簽有“苟禎鴻”的50萬元“借條”,名義系苟付還當事人交往期間來回見面等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苟承諾2015年6月28日還,但至今未還。當事人在舉報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身份證號以及家庭住址。


舉報帖附上的聊天記錄
上述紀委負責人證實苟某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的身份,稱縣紀委已於11月成立調查組,被舉報人苟某仍在正常上班。

舉報帖附上的“豔照”。
曾任綏江縣公安局新灘派出所所長的苟某被多次公開報道,曾當選昭通“最美警察”。
2013年9月,在一篇《昭通綏江基層民警警務工作紀實:綏江民警苟禎鴻在平凡崗位書寫輝煌人生》報道中,苟禎鴻被這樣介紹:1993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先後在綏江縣公安局田壩派出所、中城派出所等部門工作。2009年10月因工作表現突出,任綏江縣公安局新灘派出所所長;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因出色的工作表現和優異的成績,多次受到縣委政府和市、縣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
2014年10月24日,由昭通市委宣傳部、昭通市委政法委、昭通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昭通市公安局聯合舉辦首屆“最美警察”評選活動中,作為“紮根山區、長期奮戰在基層一線的普通民警”,綏江縣公安局新灘派出所所長苟禎鴻入選十名“最美警察”。
隨後在@昭通公安官方微博 的一篇長文章中,苟禎鴻被描述為“最美警察”、羣眾的“貼心所長”。

@昭通公安官方微博 微博截圖
最新進展:
雲南官方回應“綏江警官玩弄女性騙錢索賄”:已被停職
據云南網報道,12月4日,網友在金碧坊發貼《昭通綏江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玩弄女性、騙錢索賄》稱,“雲南昭通市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某玩弄女性,欺騙感情,騙取錢財,索取賄賂”,並曬出一張雙方的聊天記錄及一張苟某簽名的50萬元“借條”。記者5日從昭通市公安局新聞辦獲悉,該局已組成調查組協助當地紀委開展調查,苟禎鴻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貼子稱,苟某(結婚狀態下)於2011年5月2日將醉酒當事人(兩人曾系同學)帶回新灘派出所的宿舍,並在其“朦朦朧朧”的狀態下兩人發生了關係;隨後苟以離婚娶當事人為由交往後,當事人兩次懷孕兩次墮胎,但苟並未離婚。帖子附上了一張簽有“苟禎鴻”的50萬元“借條”,名義系苟付還當事人交往期間來回見面等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苟承諾2015年6月28日還,但至今未還。當事人在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身份證號以及家庭住址。
目前,昭通市公安局已組成調查組協助當地紀委開展調查,苟禎鴻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