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香港警員被控涉嫌“佔中”時毆打示威者 提堂全部否認控罪
去年10月中旬,香港媒體公佈警方在驅散“佔中”示威者時,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視頻 。此後, 涉事的7名香港警察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其中一名警員被加控一項普通罪,指他當天在警署內接見室毆打曾健超。案件昨天(12月8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七名警員否認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初作審前覆核。
據香港大公網報道,辯方在庭上透露,控方證人列表中有42名證人,包括38名警務人員、2名市民、1名醫務人員,以及1名監證專家。惟法官認為案件涉及太多證人,故將案件押後至2016年3月11日作預審,以減少案中的爭議點及縮短審訊時間。


涉嫌毆打示威者的七名警務人員,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大公報)
報道稱,本案七名警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8歲)、 觀塘區反黑組主管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他們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指,他們涉嫌於去年10月15日,在香港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使曾建超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陳少丹另涉嫌於同日在中區警署內襲擊曾,被加控一項 “普通襲擊罪”。
另據德國之聲中文網報道,7名警員週二(12月8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應訊,他們在庭上由代理律師表示不會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到明年6月1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20天,期間7名警員繼續獲准保釋。控方同時呈上10多條從網上下載當天不同媒體拍攝的影片作為呈堂證供,包括由無線新聞拍攝的影片。

控方呈上的影片截圖
不過,法官在庭上質疑控方只從網上下載片段,曾質疑片段真實性。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片段屬於開放資訊,比較過不同媒體拍攝的片段,內容類同,可以互相支持真實性。他又指,曾經聯絡無線電視查詢當天負責拍攝片段的攝影師是誰,但無法取得資料。

去年10月,被毆打後的曾健超在醫院接受治療。
法官質疑檢控人員為何不發出傳票,要求有關攝影師出庭作供。又強調,案件受到公眾高度關注,影片是案中非常重要的證據,控方應該想到在審訊時會面對多大的挑戰,認為有必要由專家鑑證真偽,不希望因為處理證據疏忽而達不到公義,影響聆訊公正性。
辯方的律師代表就表明,會堅持質疑影片的真實準確性,直到得到專家的鑑定。案件會在明年3月作審前複核,法官希望到時候控方可以處理好有關爭議。至於事件中另一主角曾健超,被控涉嫌襲警及阻差辦公的案件,會在週三(12月9日)進行審前複核,預計需時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