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上合組織總理會議 簽署區域經濟合作聲明
新華網鄭州12月15日電(記者王慧慧、伍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5日上午在鄭州國際會展中心主持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四次會議,同與會領導人深入探討新形勢下攜手應對外部風險挑戰、推動共同發展振興的新思路新辦法。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哈薩克斯坦總理馬西莫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理薩里耶夫、塔吉克斯坦總理拉蘇爾佐達、烏茲別克斯坦第一副總理阿齊莫夫以及巴基斯坦總理謝里夫、阿富汗首席執行官阿卜杜拉、蒙古國副總理奧雲巴特爾、印度國務部長辛格、伊朗通訊部長瓦埃齊、白俄羅斯總統代表等觀察員國代表出席。

李克強表示,上合組織成立14年來,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始終以平等互信、合作共贏為宗旨,為增進成員國福祉、維護地區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今年7月,習近平主席出席烏法峯會,同各國領導人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規劃了中長期合作路線圖,上合組織擴員進程正式啓動,自身發展進入新階段。

李克強指出,當前世界經濟增長動力不足,不少國家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國際和地區形勢又增加複雜因素,新的地緣政治危機不斷髮酵,國際社會需要應對的全球性挑戰前所未有。上合組織成員國位於亞歐大陸結合部,本地區能否長治久安,不僅關乎地區各國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也將對世界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李克強強調,中方願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同上合組織各國發展戰略及歐亞經濟聯盟等機制對接,促進地區開放、包容、共享發展。在關注安全、經濟、人文三大傳統領域基礎上,重點強化本組織六大合作平台,即築牢安全合作平台、搭建產能合作平台、加快建設互聯互通平台、創新金融合作平台、構建區域貿易合作平台、打造社會民生合作平台,推進各方友好合作取得紮實成果。相信只要各方繼續秉持“上海精神”,同舟共濟,不懈努力,就一定能夠推動上合組織各領域合作邁上新台階,為各國人民創造更多福祉。

與會領導人充分肯定上合組織的重要影響力和合作成果,並表示,面對當前新的全球政治經濟挑戰,進一步深化上合組織務實合作對促進地區穩定與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上合組織有關各方願團結協作,抓緊發展戰略對接,落實好達成的共識和倡議,用好各類合作機制,發揮互補優勢與合作潛力,加強互聯互通和產能合作,拓展基礎設施建設、貿易、金融和人文等各領域合作,促進各自發展和地區繁榮。
李克強出席聯合記者會
新華網鄭州12月15日電(記者白潔 王慧慧)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5日中午在鄭州國際會展中心與來華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四次會議的各國領導人共同出席聯合記者會。

李克強表示,上合組織各成員國互信水平穩步提高,合作成果不斷湧現,深化合作基礎更加牢固。本次會議取得了豐富、務實的成果。各方就重點推動上合組織框架內務實合作達成重要共識,一致認為上合組織應凝聚更多力量,深挖合作潛力,推動各領域合作向更高層次發展,共同優化投資和營商環境,努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致力於促進各方和本地區和平發展與繁榮穩定。

李克強指出,開展產能合作的倡議在去年阿斯塔納總理會議期間提出,到今天正好一週年。一年來,起步較早的中哈產能合作已見成效,發揮了先行先試的示範作用。我們願本着自願、開放的原則,在上合組織框架內,繼續推廣互利共贏的國際產能合作,實現資金、技術、資源的優化配置,有效對接供給與需求,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速本地區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並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合作鏈,共同研究開展第三方市場合作。

李克強強調,各方商定,將以開放透明、平等包容的理念在安全、互聯互通、金融、區域貿易、社會民生等領域深化區域合作。繼續以“上海精神”為指引,攜手同心、精誠合作,共同促進上海合作組織更好更快發展,推動各領域合作邁向更高水平,以各國自身和本地區的繁榮穩定,為世界的和平發展做出貢獻。

共見記者前,李克強同與會上合組織成員國領導人出席簽字儀式,共同簽署會議聯合公報和有關決議,發表了上合組織成員國總理關於區域經濟合作的聲明,並見證了有關合作文件的簽署。
國務委員楊晶出席上述活動。
翻頁為《上合組織成員國總理關於區域經濟合作聲明》全文: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關於區域經濟合作的聲明
(2015年12月15日,鄭州)
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為促進上合組織地區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福祉,實現本組織框架內多邊經貿合作目標,注意到上合組織成員國關於推動區域經濟合作的倡議,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倡議,聲明如下:
一、深化區域經濟合作對進一步提高上合組織國家人民福祉,保障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總理們認為,在世界經濟復甦乏力的背景下,加強區域經濟合作和夥伴關係將促進國際合作和全球治理新模式的探索。該進程的持續推進有助於加強各國夥伴關係,增加投資和消費規模,擴大需求和就業,進而保障各國多元、平衡、自主、可持續的發展。
鑑此,總理們重申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倡議,認為該倡議契合上合組織發展目標。
二、總理們認為,利用上合組織現有成果和相關經濟合作機制十分重要。成員國將以基礎設施建設、產能投資為優先方向,擴大雙、多邊經貿合作,共同促進本地區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
根據《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總理們強調有必要制訂《2017-2021年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就共同關心的問題進一步擴大互利合作,以促進上合組織成員國社會經濟持續發展,提高上合組織成員國人民福祉。
三、總理們認為,為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應:
——加強交通領域多邊合作,建立國際運輸走廊,實施各方均感興趣、可提高互聯互通能力和發揮過境運輸潛力的共同基礎設施項目,發展高鐵等鐵路交通,建立多式物流中心,採用先進和創新的交通技術。
——加快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生效,並起草關於在國際道路運輸過程中實施簽證、邊防、海關、交通、動植物檢驗檢疫等領域便利化的單獨協定草案。採取切實措施落實2015年5月15日在烏法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交通部長第七次會議框架下達成的共識。
——通過貿易結構多元化,提升商品和服務貿易規模和質量,加強電子商務合作。
——促進建立區域內良好的投資環境。
——開展產能合作,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在成員國建立產業園區或經濟合作區。加強企業交流,共同利用先進技術,創造新的就業崗位。
——在信息技術、醫療、教育服務、電子商務、能源利用效率等高技術領域加強協作,構建緊密的貿易投資和科研聯繫,有效保障知識產權,加強預防、查明和阻斷盜版產品合作。
——通過建立項目融資保障機制推動本組織框架下金融合作,共同防範和應對區域性金融風險,開展本幣互換,保障金融市場穩定,發揮金融投資機制作用,為上合組織地區經濟項目合作提供融資支持。
四、總理們相信,上合組織成員國與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本着透明、相互尊重、平等、開放的原則,在實施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等框架下通力協作,將促進經濟持續發展,維護地區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