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給小費也是件特別不美國的事兒-妮娜·馬特里斯
當年,很多人——像愛默生、馬克·吐温等,都極力反對小費制度,如今餐館放棄小費制度某種意義上來説,也是一種悠久的傳統。
紐約一家餐館的老闆丹尼·邁耶在餐館裏禁止給小費,加州柏克萊的餐館老闆安德魯·霍夫曼、約翰·帕魯思卡也加入無小費餐館的行列,這使得小費又變成近期頭條。
但其實該話題從未淡出人們的視線。

南北戰爭後,小費制度開始在美國流行
在美國餐飲業,要不要給小費仍然是爭論時間最長、最令人不快的話題之一。
南北戰爭後,小費開始在美國流行,它曾被視為“民主的乳腺癌”、“馬屁精主義”及“憐憫的粗暴化身”等。但最常聽到的反對聲認為它是“令人厭惡的反美形式”。
很多人厭惡小費制度,認為它是中世紀的領主-農奴習俗。同時小費也被指責為鼓勵奴性,貶低美國民主、清教徒價值觀以及反貴族道德。歐洲移民湧入美國後,與之相伴的是這一可悲的習俗。但事實上,始作俑者是像亨利·詹姆斯小説人物的美國遊客,他們學來歐洲的餐館條約,將這些條約帶回了美國。

美國著名作家演説家馬克·吐温反對小費制度
在詹姆斯1897年創作的小説《梅西的世界》中,6歲的梅西和英國繼父在法式咖啡廳中吃早餐。她看着服務生“拿過‘小費’,懦懦縮縮,禮貌地説着謝謝,從克勞德爵士手中接過來。”很明顯,小費這個詞加了引號,表明這點對梅西來説以前沒見過,對詹姆斯的美國讀者來説也是一樣。
而對歐洲來説,歐洲人對美國富人多付小費、搞垮小費制度感到很氣憤——不僅僅在鍍金時代,就是現在情況也是一樣。根據克里·塞格瑞夫的《小費:美國社會酬金的歷史》一書,上世紀八十年代,保守派思想家威廉·巴克利小給他租用城堡中的員工留下鉅額的propina(西班牙語,中文譯為小費)。他用西班牙語來代替小費,他的兒子解釋道,“因為畢竟是金錢嘛,最好不要直接的説出來。”
美國反對小費的名人中包括大富豪約翰·洛克菲勒和安德魯·卡內基,他們對小費很吝嗇,還有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他曾經説過一句名言,“有時,我也會屈服,給一美元小費,但是這一美元非常邪惡,未來總有一天,我會鼓起勇氣不給小費。”1901年《芝加哥先驅報》評論對馬克·吐温不願意給出租車司機小費的行為表示祝賀,並誇張地説,如果他有生之年能廢除小費制度,這項成就將超過其所有作品,贏得公眾無比的感激。
服務員和搬運工只有給小費才服務,為此公眾長期忍耐,怨聲不斷,只能受其擺佈。菲茨傑拉德1920創作了一部小説,名叫《人間天堂》,小説中有位年輕的妓女,她對服務生的這種態度進行了總結,在賓館中被捉姦在牀時,她生氣地説:“亞力克沒給服務生小費,我猜,肯定是這個小雜種告的密。”
1915年,廢除小費運動進入火熱時期。當時,愛荷華州、南卡羅來納州和田納西州3個州通過反小費法,加入華盛頓州、密西西比州和阿肯色州的行列。不久,喬治亞州緊隨其後。但1926年,這些反小費法案都被廢除,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給小費已經蔚然成風,再反對也是徒勞。
小費還帶有種族色彩。塞格瑞夫寫道“在早期關於小費的討論中,階級、種族及性別都是重要部分”。他引用了記者約翰·思彼得1902年的文章稱,“黑人當然會收取小費,所有人都這麼認為——那是他們低賤的象徵。但是給白人小費,我覺得很尷尬。”
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本傑明·蒂爾曼是個狠毒的種族隔離主義者,他的銅像至今都立在州議會大樓外。1907年,他在一家奧馬哈酒店給了黑人搬運工小費,成為當時的頭條。這名搬運工此前曾聽過蒂爾曼吹噓説,從不給黑人小費,於是他諷刺地將此事告訴了記者,還説他真想把這25美分製成手鍊。“蒂爾曼給黑人小費”立刻登了《紐約時報》的頭條,下面就是一條社評,關於“旅遊者被迫成為黑人們的財富之泉”。
小費甚至還是選舉議題,塞格瑞夫寫道。威廉·霍華德·塔夫特1908年競選總統時,為自己從未給過理髮師小費而感到自豪。他甚至被譽為“反小費運動的保護神”。現在,一些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正宣傳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該議題過去及現在都是小費爭論的核心。
現如今,問題的癥結在於服務員的工資太少,使他們不得不依賴於小費收入。這一原因被工會成員史密斯納入1919年的《調酒師和服務員》中,該書是關於餐館和酒店員工的行業雜誌。他説,服務員被指責為“貪財”,很不公平,事實是“服務員並不是小費制度的創造者,而是受害者。”
史密斯參照了1916年很流行的一本反小費的書,名叫《對美國給小費習慣的研究》,由威廉·斯科特所著。斯科特的文章公開批評,數以百萬計從小費中掙取收入的美國人罹患了“道德的弊病”。
但是史密斯尖刻地指出,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長期遭受痛苦的公眾”,而很少關注“長期煎熬的服務員”。他説,小費這種不公平的制度逼迫服務員“在最艱難的情況下,學習強顏歡笑的技術”——皺眉苦臉雖然合法,但卻得不到小費,還會失掉工作。這對於黑人服務生來説更加艱難,他們的工資往往比白人工資還要低。

現在,美國餐桌上仍然流行給服務生小費
在紐約布朗克斯區短住的那段日子,俄羅斯革命家列夫·托洛茨基曾因拒絕給服務生小費而遭到報復,後者把湯潑在他身上。他認為小費制度會讓資本家也就是餐館老闆脱身。如果服務生有很體面的薪水的話,他説,小費不久就會夭折。
但隨着時間的流逝,反對小費的呼聲減弱。“最終,小費在美國根深蒂固的程度,超過其他任何國家,” 塞格瑞夫寫道。
1942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服務生對小費有專屬權,僱主不得強迫他們與廚師分享薪資。
1966年,美國國會推出一個新概念,稱為“小費所得”。該制度允許僱主支付僱員最低的薪資標準,工資其餘部分由顧客的小費構成。這也就是為什麼,直至今日,收小費僱員的聯邦最低工資只有每小時2.13美元(約13.74元)。
小費仍然是個分歧較大的話題。很多在高檔餐廳的服務員喜歡小費制度,因為這意味着高薪資——但對於那些長期在餐車、低端餐館勞累打工的人來説,要養家餬口很難。像加州伯克利艾麗斯·沃特手下著名餐廳潘尼斯之家(Chez Panisse)這樣的無小費餐廳,它們有包括廚師在內,針對全體員工固定的服務費。但結果是,服務員得到的不多,而原本往往收不到小費的後台人員卻獲取更多。
諷刺的是,儘管美國收小費的習俗來源於歐洲,但像法國這樣的國家早已結束小費制:15%的服務費會自動添加到賬單中,顧客不用再付小費。這樣一來,剛來美國參觀的法國學生會像詹姆士筆下的梅西那樣,看到賬單下方的小費時,覺得很驚訝。
(觀察者網嚴南譯自美國公共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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