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慶安副縣長該撤,但基層政權不應輸
董國生(資料圖)
黑龍江慶安縣副縣長董國生12日被宣佈停職,處罰原因是他存在户籍年齡、學歷造假及妻子“吃空餉”等問題。本月初在慶安火車站,一中年男子因涉嫌對抗執法被民警開槍擊斃,董國生在事發第二天代表官方看望受傷民警,肯定了他“在負傷情況下堅持與歹徒搏鬥的行為”。董因此成為部分網民的攻擊目標,遭到“人肉”,他的個人問題逐漸曝光。
網上對董被停職一片歡呼聲。12日的相關消息説,被擊斃者的家屬已經拒絕之前的調解方案,多名外地趕來的律師站到他們的身後,幫助重新整理向官方提出的要求。
同在12日,慶安縣一名檢察官實名舉報該縣檢察長“違規使用公車”,以及該縣公安局一名副局長被舉報涉嫌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翫忽職守”的事情在網絡上走熱,慶安縣有面臨“全面揭蓋子”的跡象。這再次證明了,當全國的網絡力量集中對付一個小地方涉官的爭議事件時,基層政府很容易被“攻破”,或出現連鎖反應。
中國社會的權利意識在迅速覺醒,這一表現在互聯網上尤其突出。經過這些年的錘鍊,中國高層管理機構的表現應當説越來越敏鋭,逐漸適應了網絡輿論的“挑剔”,應對能力漸趨匹配。但在基層,能力的缺陷相當普遍,而且基層面對事情時,往往不像高層有迴旋空間,因此常以“大事化小”為第一目標。但很多小地方的“實際”一旦被網上輿論盯上,很難過得了關。
慶安縣從一開始就肯定警察開槍的正當性,但據媒體披露又給被擊斃者20萬元“補償金”,類似明顯矛盾的做法過去在基層常有平息事態的“實際功效”。但網上輿論扣它一頂“不依法治國”的帽子,是有道理的。
法治建設需要一個過程,基層人才的培養就是不可繞過的浩大工程之一。而且法治的能力包括官民兩個層面,各地基層都是一個有機整體,官民的相關能力往往是“統一的”和“互為條件的”,這種情況下也許很難要求一方單獨向前走得很遠。
出了事情後,那名副縣長去看望受傷警察,顯然是職務行為,他説的話基本屬於這種場景下的一般性説法。但是他和該縣都沒意識到這件事的高度敏感性和巨大輿論風險,他們沒有面對全國性網上力量拷問的任何思想準備。
因此他們一開始“想説什麼説什麼”,之後又嚇得幾乎“一句話都不敢説”。這個小縣的警察機關和政府不僅自己一敗塗地,還牽連了全國基層警方和政府的形象。
實際上,調查警察開槍是否正當是件很複雜的事,需要比普通人所認為的多得多的時間。看看美國出現這種爭議時,調查往往一“拖”幾個月甚至幾年,就明白了。輿論一直質問為什麼不公開車站的視頻,而據瞭解,由於衝突雙方不斷移動位置,場景由多個不同位置的攝像頭記錄,如何整理並公佈這些視頻,存在巨大編輯空間,很容易引起額外爭論。
也許我們還是應當相信官方正在進行中調查的嚴肅性,有推進依法治國的大環境,有輿論的強大壓力,全面調查導致不準確結果的可能性,一定會大大小於各方具體利益相關者描述事件與事實存在差距的可能性。
那名副縣長個人品行不過硬而落馬,這是他的個人悲劇。但如果把他的代價當成對基層官員職務行為的報復,形成對他們的“恐嚇”,這不符合全社會的利益。就像無論整個事件的最終結果是什麼,都不應讓全國基層警察今後該開槍時也不敢開槍一樣,輿論應當從這件事中剝離出此歸此、彼歸彼的層次。
所有有錯者都應承擔相應責任,但基層政權不應成為輸家。這就是我們對慶安警察開槍事件得到最終公正處理並引起各方反思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