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減半徵税優惠政策擴至所有小型微利企業
作者:佚名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税收優惠。財政部税政司司長王建凡今日指出,這次國務院調整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實施範圍,實際上是把減半徵税優惠政策擴大到了所有的小型微利企業,是近幾年來的第五次調整,也是今年的第二次調整。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整合建立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税收優惠政策範圍有關政策。
王建凡表示,小微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也是創新的重要源泉。為了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形成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充分發揮小微企業在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税收優惠政策範圍。
王建凡介紹,具體包括兩項政策:一是將現行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小微企業的範圍由年應納税所得額20萬元以內提高到30萬元,執行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起至到2017年12月31日。企業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應符合的一個條件是應納税所得額在30萬元以內。這次國務院調整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實施範圍,實際上是把減半徵税優惠政策擴大到了所有的小型微利企業,是近幾年來的第五次調整,也是今年的第二次調整。政策出台後,小型微利企業從10月1日開始在法定的20%優惠税率基礎上減半,意味着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的税率降到10%,比一般企業25%的所得税率低15個百分點。
二是延長增值税和營業税免税優惠的執行期限。自2014年10月1日起,國家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其他個人的增值税和營業税的起徵點由月銷售額2萬元提高到3萬元,政策執行期限到2015年12月底。為了繼續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引導政策預期,國務院決定繼續延長這項政策的執行期限。
王建凡表示,兩項優惠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減税面,助推小微企業的成長,讓今天的小企業贏得發展的大未來。
王建凡介紹,下一步將按照税法的要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政策的備案程序。在此之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述優惠政策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