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貪官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作者:林小昭
去年12月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發《中國紀檢監察報》文章指出,現階段的工作重點是:懲治腐敗要堅決查處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反映集中、羣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糾正“四風”要重點查處十八大後、八項規定出台後、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後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越往後執紀越嚴。
今年以來,在中紀委的“紀律審查”一欄中,在對官員立案審查後,凡是經查明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均有明確指出。《第一財經日報》查閲該欄發現,今年以來,共有60多名貪官被查明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有16名省部級“老虎”,46名廳級幹部。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不收斂的貪官,大部分是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但也有部分貪官的相關表述更為詳細,如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副書記斯鑫良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得知組織對其有關問題線索進行調查後,與其妻及部分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款贓物,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山西省忻州市委原書記董洪運,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且在組織審查期間,採取欺騙、隱匿、訂立攻守同盟等手段,對抗組織調查,性質惡劣。
山西省運城市委原書記王茂設等人,“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