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推動商業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
保監會近日印發《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對個人税優健康保險試點的經營要求、產品管理、業務管理等相關事項作出明確。保監會相關負責人20日表示,個人税優健康保險產品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户積累兩項責任,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年輕人投保,並督促保險公司加強賠付管理,做到應賠盡賠。健康保險必須走專業化的發展道路,《辦法》提出設立“健康保險事業部”,意在推動商業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更好服務醫改全局。同時,《辦法》還提出保險公司應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鼓勵、支持保險公司積極參與醫療行為管控。
產品是個人税優健康保險業務的關鍵
《辦法》明確,保險公司不得提供個人税優健康保險的保單貸款服務,並應對個人税優健康保險業務進行單獨核算,加強個人税優健康保險的資金管理,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要求,嚴格資金的劃撥和使用。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產品是個人税優健康保險業務的關鍵。《辦法》明確了個人税優健康保險產品管理原則,主要包括:一是保險公司應按照長期健康保險要求經營個人税優健康保險,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二是個人税優健康保險產品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户積累兩項責任。之所以要設置個人賬户,一是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年輕人投保,以使更多人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二是可以為被保險人積累一筆醫療費用,以減輕被保險人退休後的醫療負擔。
三是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不得低於80%。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低於80%的,差額部分返還到所有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户。這條規定主要是為了督促保險公司加強賠付管理,做到應賠盡賠,使被保險人最大程度上受益。
從多個方面推動試點工作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主要是從促進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的角度,對個人税優健康保險業務的經營條件提出了明確要求。健康保險是人身保險業務的一類,與壽險業務在精算原理、風險管控、經營模式等方面有明顯不同,要取得健康保險的發展,就必須遵循其經營特徵和內在發展規律,必須走專業化的發展道路。近十年來,保險公司對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發展進行了不斷探索,取得很好的成效,健康保險的專業能力不斷提升,但部分公司還存在只重保費規模、輕視專業能力建設,以普通壽險的經營方式來運作健康保險的現象。
在回答關於《辦法》提出的設立“健康保險事業部”相關問題時,該負責人表示,事業部與公司職能部門不一樣,一般是指在公司宏觀領導下,具有經營管理職能,並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的部門。事業部也不同於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不需辦理經營許可。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險事業部應以健康保險(含大病保險、基本醫保經辦等)為主要業務範圍,在公司內部實行專業化管理,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保監會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推動個人税優健康保險試點工作:一是繼續加強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的溝通、協調,以三部門名義印發通知,明確試點開始的時間、試點城市、經審批後的試點產品等,共同推進全國的試點工作;二是繼續指導行業加快推進税優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業務流程等工作,為試點的順利開展做好各項準備;三是試點推開後,將加強市場監管。記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