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頭號老賴”怒砸律師因被指拖欠法律顧問費
原標題:江西“頭號老賴”怒砸律師 因被指拖欠法律顧問費
因被指拖欠法律顧問費
江西“頭號老賴”怒砸律師被刑拘
“你看我這手,前些日子才拆掉石膏,現在還是腫的。”8月20日上午,記者在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西路見到來自上海的李律師時,他的右手還纏着繃帶。
年近六旬的李律師告訴記者,去年8月,他應南昌新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章主恩之邀,擔任該公司的法律顧問。後來,他發現對方“滿口假話”,於是提出解除合同。但直到今年雙方正式解除合同時,章主恩依然拖欠4萬元法律顧問費未予給付。
採訪中,李律師和記者聊起了這筆“扯皮賬”:去年,章主恩口頭約定每月支付律師顧問費2萬元,全年合計24萬元,但合同上只寫明全年法律顧問費15萬元。“開始兩個月都是按2萬元如期支付,但後來就變卦了,雖然陸續給付了一些,但即使以合同約定的15萬元計算,章主恩還差4萬元未付。”
記者瞭解到,去年10月,江西省文明辦聯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保廳、省工商局、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單位,發佈第1期“誠信紅黑榜”。在典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黑榜的13人中,章主恩和岳母廖石花以7530萬元未履行標的額名列榜首。
據當地媒體報道,“章主恩身負近百起官司,債務總額高達上億元,他侵吞國企資產,導致無數家庭陷入困境,他威脅、誹謗、陷害,竭盡所能阻撓執法,被指為江西‘頭號老賴’。”
去年11月6日,《法制日報》也曾以《一次噩夢般的執行經歷》為題,由執行法官講述了身為16起案件被執行人的章主恩暴力抗拒執行的經過。
“早知道他這麼耍賴,無論如何我也不會擔任他的法律顧問。”李律師説。
簽約後,他幫章主恩為多起案子來回奔波,從江西省武寧縣人民法院、南昌市灣裏區人民法院到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直到雙方發生衝突前,還去廣東東莞幫他代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
今年6月29日,李律師隻身前往章主恩所在的國恩大廈29樓辦公室討要法律顧問費。“當時對方非但不履行合同,情緒還異常激動,我感覺有點不對勁,拿起電話準備報警。就在我撥打電話之際,章主恩操起自己的手機和鑰匙等物,砸在我的右手上,當時我的手就出血了。”李律師説,當時如果沒有保安攔住,後果不堪設想。
事發後,李律師被立即送往南昌市第六醫院住院治療。據入院記錄顯示,其右手背稍腫脹,觸壓疼痛劇烈,右手及左膝部多處皮膚軟組織挫傷,皮下淤青,觸之疼痛明顯。醫院初步診斷:右手第5掌骨骨裂,右手及左膝部皮膚挫傷。
李律師在醫院住了半個月,6個星期後才拆除石膏。其間,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出具人身傷害司法影像醫學鑑定意見:右手第5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
7月27日,江西天劍司法鑑定中心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根據檢驗所見及結合鑑定材料分析,李律師因外傷致右手第5掌骨骨折客觀存在,並行石膏託外固定;右手第5掌骨基底部骨折,該損傷已構成十級傷殘。
同一天,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根據案情及檢驗所見,結合病歷及醫院相關鑑定意見,認定李律師右手及左膝部損傷系鈍外力作用可以形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8月12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下發《鑑定意見通知書》,對李律師傷情鑑定為輕傷二級。
事件發生後,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已依法對這起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章主恩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後被取保候審。記者獲悉,因李律師拒絕刑事和解,此案近期將移送檢察機關並提起公訴。(本報記者 黃 輝 《法治週末》見習記者 周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