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首案 “草根”投資人出庭
作者:林靖
原被告雙方互指違法 引發眾籌融資合法性爭議
備受關注的“全國首例股權眾籌民事案件”前天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86位“草根”投資人中的代表到庭作證,他們質疑北京諾米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欺詐”。而號稱國內股權眾籌行業市場交易量排名第一的“人人投”的開辦方北京飛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也指責諾米多違約,後者則反訴稱飛度違法。
原告飛度公司稱其開辦的“人人投”是國內首家“草根”投資人投資實體店鋪的股權眾籌平台,併為中小微實體企業拓展了新型融資渠道。
法庭上,飛度公司稱,諾米多公司於今年1月21日委託他們融資88萬元,以經營一家餐館,雙方簽訂《委託融資服務協議》。但融資成功後,他們核實該項目所涉房屋性質、物業費均與實際情況不符,信息披露不實,經多次協商,諾米多公司均拒絕提供房屋真實產權信息。為避免投資人風險增大,飛度公司於4月14日依約解除協議,現請求法院判令諾米多公司支付委託融資費44000元、違約金44000元及其經濟損失197120元,三項合計107712.5元。
“是飛度公司惡意違約,”諾米多公司反訴稱自己已依約完成項目選址及公示等,積極裝修,計劃按約定在4月15日開店營業,而飛度公司直至最後一天仍拒絕撥付融資款。諾米多公司現要求飛度公司返還17.6萬元,並付相應利息,賠償其損失5萬元等。
諾米多公司還指責對方違法。“我們後來才知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此案已有80餘位合夥人,且飛度公司未取得人民銀行批准,其公開融資行為違法。”
飛度公司解釋,他們目前有工商營業執照、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發放的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及證券業協會頒發的會員資格證。“股權眾籌屬於新興行業,很多模式和流程都是摸着石頭過河,即使投資人數超過50人,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內,也可設計不同方案解決。”
因雙方均不願調解,最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法官點評
此案涉及投資人資金託管、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雖然央行等10部門剛出台《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股權眾籌的基本定位,但如何裁判還需慎重。從目前行業發展現狀來看,國內新興的眾籌平台在運作中均遇到一些問題,一直以來對“非法集資”的擔憂,也讓眾籌融資模式的合法與否變得影影綽綽。由於股權眾籌是目前互聯網金融領域最具創新和爭議的一種交易模式,而國內還未對股權眾籌出台專門的法律法規規定,處於監管空白狀態。(記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