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過審批難門檻 去年來已有至少5家公司成立公益信託
作者:李亦欣
本報見習記者 李亦欣
作為監管層鼓勵信託公司探索的方向之一,同時也是公益慈善事業迫切需要的金融品種,公益信託已日漸受到越來越多信託公司,甚至社會各界的關注:去年以來多家信託公司嘗試設立投資於教育、醫療、環境保護等方向的公益信託。
近日,中原信託推出了中原信託-樂善1期-鄭州慈善總會開放式公益信託計劃,根據公開資料,該信託計劃預計規模500萬元,期限暫定5年,中原信託先期捐贈50萬元加入本公益信託計劃,同時接受社會愛心機構和個人資金參與,信託資金全部用於鄭州慈善總會的社會公益慈善項目。
近年來,信託公司雖然對發展公益信託呼聲較高,但是總體發展遲緩,百瑞信託研究指出問題主要有三點:公益信託與其他捐贈方式相比無明顯區別;設立審批難,《信託法》規定:“公益信託的設立和確定其受託人,應當經有關公益事業的管理機構批准。未經公益事業管理機構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託的名義進行活動。”對於公益事業管理機構信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具體所指,通常理解的是民政部門,但實踐中民政部門以各種理由不予審批;現行規定對公益信託資金的投資運用範圍限制過於嚴格,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優勢難以施展。也因此,國內大部分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信託計劃均是類公益信託。
值得注意的是,困擾公益信託成立的重要因素——“承擔監管職責的公益事業管理機構”定位不明導致的公益信託設立審批難等在該信託計劃中也有所突破。
中原信託表示,按照我國《信託法》相關規定,本公益信託的設立已獲得鄭州市民政局批准;北京大成(鄭州)律師事務所擔任信託監察人,監督公益信託計劃資金的募集、管理、運用、信息披露等;中原信託對實施的受助項目進行持續跟蹤,收集相關用款憑證,並定期披露公益信託的相關動態;浦發銀行鄭州分行營業部擔任資金保管行。
根據本報記者統計,從去年以來,按照《信託法》規定,經過批准、設置檢查人等環節的公益信託計劃,僅有萬向信託、國民信託、國元信託等5家公司發行。但也比此前有較快增長。
公益信託的發展不僅僅是信託公司轉型的需求,更順應公益事業轉型的方向。去年1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倡導金融機構根據慈善事業的特點和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探索金融資本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渠道。”有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政府和社會對公益信託這種新慈善模式認知和需求的逐步增加,是促使公益信託計劃能夠獲得地方政府部門支持併成立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