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查審分離”制度
今年以來,證監會在打擊內幕交易等違法案件方面明顯發力。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指出,2015年以來,證監會依法對內幕交易中源協和、報喜鳥等20起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1名法人、31名自然人進行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1,636.85萬元。此外,還有7件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業內人士認為,證監會稽查執法系統今年以來一直在“高強度運轉”。隨着一系列常規案件和新型案件進展的公佈,證券執法體制開始浮出水面。記者從證監會獲悉,“查審分離”體制已經成為證監會執法過程中所採取的重要機制,這項機制在行政處罰工作實踐中的制度優越性日益顯現,今後或在其他部委行政執法工作中推廣。
從2002年開始,證監會開始探索實行行政處罰的“查審分離”體制,將過去行政執法的“查審一體”體制改革為將案件的調查、審理工作分別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辦理。“查審分離”從無到有,從萌芽發端到不斷改革,成為我國行政處罰執法體制及金融監管模式的重大創新。證監會有關人士日前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查審分離”制度,同時在創新行政執法機制方面將加快腳步。
□本報記者 王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