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奇葩證明不再擾民
據《重慶晨報》報道,身份證丟了,户口簿丟了,甚至人“丟”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難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幫不了忙。日前,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曬出了18項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那些要開具“我是我”“我媽是我媽”類似奇葩證明的市民可要看準了,這些證明到底該哪些部門出具。
前段時間,一些人被單位要求開具像“我是我”“我媽是我媽”等類似證明的消息經常見諸報端,引發了輿論一片吐槽。這樣的事情也引起了政府高層的關注,並強調繼續推進簡政放權,堅決取消各類給老百姓添堵的奇葩證明。在這樣的背景下,公安部公佈了不屬於自身職能範圍內的18項證明清單,其中包括了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並指出了相關證明應該由哪些部門出具,明確了自身責任,體現了為民的善意。藉助這份清單,人們在今後辦理類似事情時就可以直接找對主管部門,避免再跑冤枉路了。
為了消除奇葩證明,公安部的行為無疑起了很好的示範效應。接下來,筆者也希望其他部門都能效仿,及時公示哪些證明的開具屬於自己管轄範圍之內,哪些則不是。如果各個部門都能釐清自身權責,那麼老百姓辦起事來也會簡單、方便得多。當然,除了公示清單,我們還應對目前各類所需開具的證明進行全面考量,對於可要可不要的證明就應堅決取消。在管理上,我們也應繼續推進各部門、各地區間的信息共享,將公民户籍、教育、生育等信息集中管理,建立起完善的公民檔案。
筆者相信,隨着各方的持續努力,奇葩證明的消除並不需要我們等待太久。
趙歐仁
(清華大學品牌戰略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