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不排除股市資金通過地下錢莊流出我國
據新華社
記者近日從公安部獲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機關已破獲一批重大地下錢莊案件。
令人矚目的是,廣東、遼寧、北京、浙江等地近期接連破獲多起涉案金額達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地下錢莊案,成功打掉一批地下錢莊窩點,有效遏制了地下錢莊違法犯罪高發勢頭。
三類地下錢莊
暗流湧動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反洗錢處副處長束劍平告訴記者,其實地下錢莊是一種俗稱,並非法律概念。近年來,公安機關重點打擊的地下錢莊,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從事跨境匯款、買賣外匯、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等違法犯罪活動。
束劍平介紹説,國內出現的地下錢莊主要有三類:
一是跨境匯兑型地下錢莊,指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相勾結,協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此類地下錢莊出現較早,又被稱為“對敲型”地下錢莊,即資金在境內外實行單向循環,沒有發生物理流動,通常以對賬的形式來實現“兩地平衡”。
二是非法買賣外匯型地下錢莊,即不法分子在國內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如新疆等地公安機關辦理的“8.12”特大地下錢莊案中,犯罪分子在廣州、北京等地外匯黑市收購外幣,然後再乘飛機攜帶至烏魯木齊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
三是支付結算型地下錢莊。不法分子通過設立“三無”公司,採取網銀轉賬等方式協助他人將對公賬户,非法轉到對私賬户、套取現金等進行非法支付結算。據介紹,此類犯罪操作手法隱蔽、快速,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轉移資金的需要,2007年以來發案數量增長比較快。
束劍平指出,地下錢莊並非中國獨有的概念。廣義上講,一切遊離於正規匯款體系和正規統計體系及監測之外,具有匯款替代功能,提供轉移資金服務或提供價值轉移服務的系統或網絡,均為替代性匯款體系,也被稱為非正規匯款體系,亦稱飛錢、hawala(哈瓦拉)等。其中在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飛錢也屬非法行為,要受到刑事、行政或民事制裁。
地下錢莊資金
或對金融資本市場形成不利影響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表示,地下錢莊已成為許多上游犯罪活動洗錢和轉移資金的通道和工具,除了不法分子貪污賄賂的贓款,還包括一些惡性犯罪的資金,包括販毒資金、暴恐活動資金等。此外,大量資金遊走於國家的正常監管之外,還會影響國際收支統計的準確性,擾亂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國家經濟安全。
據瞭解,由於地下錢莊的交易資金量大且隱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錢莊,為該外資公司向境外轉移非法所得達數億元人民幣。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歐陽雄處長透露,這些通過非正規渠道出境、入境的“熱錢”,在國內經濟好的時候大量流入,進入一些重點領域或行業,並推高相關產品價格。反過來,在經濟不好的時候,這些“熱錢”將幫助非法資金外逃。
歐陽雄表示,針對此次專項行動反映出來的一些銀行監管漏洞,包括銀行對交易主體不調查、對交易真實性不審核、對一些企業個人的外匯收支背離真實情況不報告等問題,甚至有銀行員工利用單位資源參與地下錢莊的非法交易,外匯管理部門未來將加大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