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10月實施 網購食品出問題第三方平台要擔責
10月1日,我國將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由於其修改力度之大、各項規定的廣泛程度和處罰力度加大,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該法將網購食品納入監管範圍。
(圖片來自於網絡)
網購成為大眾消費的熱點。
記者 劉強攝
10月1日,我國將實施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規定了更加嚴格的入網程序,並且在一定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請求第三方平台擔責,因為第三方平台對商家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新法案填補了以往對網購食品監管的空白,標誌着網購食品將不再遊離於法網之外。
全民網購時代
“同一盒餅乾,在網上買和實體店買的價格竟然相差一倍多。”方小姐網購韓國產的某品牌餅乾在西安超市裏不多見,而且價格不菲。但在網店中,每盒標價只有12元,比經常去的實體店裏低上一半多。淘到寶的她成了這家網店的忠實顧客。目前,網購已經成為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方式之一,數據顯示,我國網絡零售年交易額達到1.85萬億元,其中網絡食品交易324億元,保健食品約40億元。
記者調查發現,網上食品之所以能低於實體店,首先,由於網上開店不需要店面和店員,也就不用租金和人力費用,再加上網上購物一般都是由買家承擔費用,相比實體店,自然會有價格上的優勢。其次,一些賣家在地理位置上靠近食品原產地,運貨費用也比較節省,容易形成價格優勢。經常網購食品的消費者會發現,網購食品比在商場、超市裏的售價低30%至50%。
比如,進口牛奶大部分是一升盒裝,在超市價格在18元至25元不等,但同樣放在網上有的甚至一升都不到十塊錢,而且品牌之多令人眼花繚亂。僅在1號店的網站上,就擁有來自29個國家和地區的近300種進口牛奶,日銷售進口牛奶已經達15個集裝箱。
一號店負責人就曾經表示,作為國內首家獲得進口直採資質的電商,直採可以極大減少中間成本,讓利於消費者;同時,通過與各國加強合作,直接獲取優質供應商和品牌資源,從而大大降低了採購成本,使網購價格一低再低。
低廉的價格造福了消費者,同時,在巨大的銷量背後,產品安全也對網購提出了另一個挑戰。
網購食品背後的安全隱患
淘寶網站上,記者隨手點進一家名叫“mumu小姐的馬卡龍自制店”,發現這家所謂的金牌店家既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也沒有生產許可證,當買家提出能否七天退換時,客服人員就再也沒了蹤影。
據阿里巴巴負責人介紹,個人在淘寶開店,要上傳本人和身份證照片,與公安網進行認證。另外,還要驗證申請者提供的銀行賬户是否本人所有,但無須提供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天貓開店,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等證照。
此外,目前比較流行的微信購物也讓人躍躍欲試。記者特此在微信上尋找了一家品牌名叫“猜火車”涼菜。商家採用直接在微信朋友圈更新產品照片,與客户以好友身份直接進行交易,商家的承諾也鑿鑿有聲:“我們能做到西安最大的涼菜外賣安全肯定是有保證的。”但當記者提出希望看到生產許可證等證件、是否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登記註冊時,商家就草草結束了對話,“既然不信任我,那你還是再考慮吧。”
微信商家不利用公眾號和微店,屬於私人空間,安全問題向誰要求保障?這也是大眾的一大疑惑。
數據顯示,自全國公安機關去年開展“打四黑除四害”等專項行動以來,各地偵破食品攝安全犯罪案件中,互聯網相關的違法犯罪約佔50%。從2009年至今,網售假冒偽劣食藥品違法犯罪呈高增長趨勢,食品類案件增加了11倍之多,讓人越來越對網絡購物充滿疑慮和擔心。
網購食品出問題,第三方平台要擔責
“消費者應該注重質量而不單是品牌,商家應該注重信譽而不單單是利潤。電商平台不是機器,不僅僅是需要電商平台的嚴格監管,更需要賣家們的誠信交易。”網友在電商評價欄中如此説道。
“投機取巧、相互包庇、監管疏忽”,此次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給這些問題當頭一棒——直接將首要責任指向了網絡交易的第三方平台,這比我們普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定的那些網絡交易平台的責任更為嚴格。
“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陳世歡律師解釋説,“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
這意味着,消費者如果買到了假冒偽劣產品,可以直接向平台索取賠償。從此,網購平台要為自己的“間接”錯誤買單,督促平台加強了自檢力度,嚴控入網關口,增加了網購平台的一般性注意義務。新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通過嚴格法律責任,保證被侵害消費者可以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新《食品安全法》還提出要建立“首負責任制”,即消費者向生產經營者提出賠償要求後,生產經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必須先行賠付。這對於消費者而言都大大加強了傾斜保護力度,倒逼生產經營者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對上游供貨、下游經銷環節嚴格把關,形成層層追溯、相互監督的機制。
不做“殭屍法”,宣傳監管現長效
“雖然知道有網絡賠償制度,但幾十塊的事情,自己也懶得再反覆寫申請,就給個差評完事。”李女士是一名忠實的網購食物愛好者,在長時間的網購歷史中,多次都發現買來的食品不能食用,存在假冒偽劣或者和商品描述不符的情況。和李女士一樣有過這種糟糕的網購體驗的人不在少數,其中大多數人都用差評草草了事,沒有申請維權賠償。
陳世歡律師説:“自己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曾經遇到過一些網購食品的受害者,但因為網購食品金額較少,未有向法院訴訟案例。”這主要是因為人們意識薄弱,需要各方面甚至第三方銷售平台上大力宣傳,提升維權意識,才能營造一個好的法治環境,避免我們的法律成為一個“殭屍法”。
另一方面,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的“嚴”還體現在管控處罰力度加大等方面,不管是針對政府行政部門,還是生產企業等不同的主體,均有具體明晰的權責規定。當然,這也意味着監管部門即將面臨更多的新問題,網購食品涉及食品生產、流通、網絡運營等多個部門,如何實現監管統一,需要監管各方進行協調統籌。
有數據顯示,去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食品藥品犯罪深化年”、食品藥品打假“利劍”行動,截至目前共偵破食品藥品案件2.6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近3.6萬名,搗毀“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黑市場”4.2萬個。食品藥品安全呈現出跨區域性、犯罪鏈條長,隱蔽性強、發現難度大,危害面廣、社會影響大等突出特點。
面對互聯網時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的新特點,打贏網上網下兩條戰線食品藥品安全保衞戰,需要網上網下兩條戰線協同聯動、整體打擊,才能夠全方位保護我們的食品安全。
記者 陳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