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方債數據獲人大常委會建議批准
作者:陈益刊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下稱“地方債限額議案”)在獲得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的“建議批准”後,據央視新聞聯播報道,8月26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上,與會人員認為上述議案“是可行的,建議批准”。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地方債限額議案尚未公開,不過此次提請審議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兩塊數字相加而成,一塊是最終甄別確認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一塊是2015年3月全國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
這意味着備受關注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數字已經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會議建議批准,只待最終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一直是國際輿論關注的中國經濟一大風險隱患和挑戰,其中地方債數字一直是關注的焦點。
目前最新的最權威的的債務數據來自審計署,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10.89萬億元。
此後,財政部聯合發改委、央行、銀監會等部門對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進行清理甄別核查。地方債限額議案中的最新債務數字正式來源於此。
雖然官方尚未披露截至2014年末的地方債務數據,但是據新華社近日披露的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地方各級政府投入教育、醫療、科學文化、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建設等民生方面的債務餘額達2.9萬億元;投入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等領域的債務餘額0.4萬億元;用於交通運輸、市政等基礎設施和能源建設等領域的債務餘額6.6萬億元;用於土地收儲1.7萬億元。
截至2014年底,上述這些領域的地方政府債務總額為11.6萬億元,已經明顯超過2013年6月底的地方政府債務10.89萬億元。
根據央視新聞聯播報道,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上,關於批准地方債限額議案以及全國人大財經委關於此項議案的審查報告,與會人員普遍認為,核定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限額,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符合預算法的規定,有利於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嚴格規範管理,有利於妥善處理當前穩增長和長遠防風險的關係,有利於加強人大審查監督。國務院提出的議案是可行的,建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