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贓款股市熱錢借地下錢莊出境
據新華社電 全國公安機關從8月24日起至11月底,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打擊地下錢莊集中統一行動。今年4月,公安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組織開展了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廣東、上海、遼寧、浙江、新疆等地公安機關連續破獲一批重大案件。截至目前,公安機關搗毀地下錢莊窩點6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60餘名,涉案金額達4300餘億元人民幣。廣東省公安機關正在加緊偵辦的5起案件中,有2起涉及100名“紅通”人員的轉移贓款活動。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處長歐陽雄等表示,目前地下錢莊案件在全國所有省份均有發生,涉及外貿進出口、房地產、建築、體育文化等各行各業,其危害全面加深加重。
打擊地下錢莊
○公安機關將對有關部門移送的線索逐起研判分析,查明情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公安部將定期通報情況,選擇一批重大案件掛牌督辦,並將派出工作組赴重點地區督導檢查。
○各地將對重大案件和重大線索組織專門力量靠前指揮,儘快突破。
○進一步深挖上游犯罪,特別是通過地下錢莊案件發現金融證券、貪污腐敗、恐怖活動等領域重大犯罪活動。
地下錢莊危害
轉移贓款的通道
地下錢莊日益成為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轉移贓款的通道。金融、證券、涉税、商貿、侵權偽劣、涉眾等幾乎所有經濟犯罪案件均涉及地下錢莊,網絡賭博、電信詐騙、黑社會性質組織、偷渡、販毒、走私等重大刑事犯罪活動中,地下錢莊也屢屢出現。
危及國家安全
有的成為暴力恐怖組織轉移資金的“幫兇”;有的被貪污腐敗分子所利用,成為其向境外轉移贓款的工具。通過地下錢莊,大量性質不明的跨境資金遊離於國家金融監管體系外,形成巨大的資金“黑洞”,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
犯罪資金
股市資金
借道地下錢莊
據瞭解,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錢莊,為該外資公司向境外轉移非法所得達數億元。
“借道”地下錢莊的資金魚龍混雜,犯罪資金是其中重要的一類。深圳“3·06”案中,鄭某生等犯罪嫌疑人曾協助另一起合同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陳某祥將8532萬元贓款轉移至香港。中國銀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通過地下錢莊將鉅額贓款轉至國外。周口中儲糧案中,曾任中儲糧河南周口直屬庫主任的喬建軍等人,也是利用地下錢莊將贓款轉移到國外。
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相勾結,協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
不法分子在境內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
不法分子通過設立“三無”公司,通過網銀等方式協助他人套取現金等,進行非法支付結算。
案例1
虛設40家公司 1年多交易200億
今年5月,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反洗錢科移交的線索,稱浚成貿易有限公司、萬暉貿易有限公司等4間公司的賬户,短短1年多內資金交易量達到200多億元,且資金有明顯的過渡性質,有利用進出口貿易公司及境外公司作為媒介設立“地下錢莊”,從事高利放貸及私自兑換外匯非法經營的重大嫌疑。
7月,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專案組通過國税部門對浚成、萬暉公司等進行税務年度評估,發現其存在變造增值税發票結合假合同用於騙取銀行承兑匯票,涉及金額巨大。8月4日,專案組以騙取票據承兑犯罪為突破口,對萬暉公司(也是浚成公司所在地)和位於禪城的正端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搜查,查獲大量承兑匯票複印件、會計憑證、700多枚假公章及合同專用章。5日,8人以涉嫌騙取票據承兑罪被刑拘。
佛山警方調查發現,2012年開始,犯罪嫌疑人羅某糾合陳某娟等涉案人員,先後在佛山市四個區,以及深圳、中山、東莞、江門等地,虛設浚成貿易有限公司、萬暉貿易有限公司等近40家貿易公司,虛構自己控制的公司之間的貿易合同,變造公司間開出的發票,甚至私刻包括“中石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在內的上百家公司公章及合同專用章,用於偽造虛假貿易合同。
辦案人員介紹,涉案人員一方面以此方式做大自己公司的銀行流水,騙取銀行更高的授信額度;另一方面利用上述虛假材料騙取銀行承兑匯票後,背書給其他企業,套取大量資金用作持續向銀行申領承兑匯票的押金及作民間高利借貸使用,從中獲取差額作為利潤。佛山警方從扣押的承兑匯票複印件中統計,該夥人員以羅某操縱的上述公司名義,向銀行申領的承兑匯票票面金額超5億元。
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方面介紹,本案與專門兑換外幣的“外匯型地下錢莊”明顯不同,除了非法兑換外幣,還從事借貸拆遷、高利轉貸等非法金融活動,屬於“綜合型地下錢莊”。涉案人員除了非法經營,還涉嫌私刻公章等多種犯罪。
案例2
為確保能兑錢 地下錢莊互扣人質
83歲的陳達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在內地經商多年。2012年初,陳達出售了在內地的工廠,打算將6000多萬元資金轉回香港養老。一次飯局上,他將此事告訴了認識多年的朋友、某銀行深圳寶安支行行長沈某生。
“沈某生主動告訴我,他可以弄到外匯結算指標。”陳達説,條件是收取200萬元好處費。2012年8月,他分三筆、每筆2000多萬元,將錢匯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户。前兩筆款項都如約匯入陳達的香港賬户,但最後一筆卻少給了800萬元。雙方几經交涉,沈某生又給了175萬元,之後突然辭職逃匿。
感覺被騙的陳達將沈某生訴至法院。法院審查發現,沈某生涉嫌詐騙罪,將案件移交到寶安區公安分局。縝密偵查下,一條涉及地下錢莊的重大案件線索浮出水面。
“沈某生是通過地下錢莊把數千萬元資金轉移出境的。”專案組民警曹啓南介紹。根據資金流向的脈絡,專案組發現涉案的大量銀行賬户呈現出“金字塔”式的結構:沈某生指定的銀行賬户收到陳達的款項後,短時間內即向5個賬户轉移資金,該5個賬户隨後又各自向100多個賬號轉移資金。
犯罪嫌疑人、36歲的廣東汕頭籍男子葉某城,就是5大賬户其中之一的實際控制者。在看守所內,葉某城表示,自己從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續費。他進一步轉移資金的眾多銀行賬户,分別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鄉等人的身份證辦的。葉某城的姐姐、犯罪嫌疑人葉某蓮證實,為操作沈某生轉移陳達的資金,葉氏姐弟聯繫上一家香港地下錢莊後,葉某城作為“人質”被扣押到沈某生所在的銀行,同時葉某蓮也扣下香港方面的一名“馬仔”,以確保陳達在港的銀行賬户能夠及時兑出這筆錢。葉某蓮回憶,利用給上家和下家兩邊報價的價差,葉氏姐弟掙到5萬元。據新華社、南方都市報
深圳查獲的地下錢莊偽裝成小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