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部門將重點監管校園周邊“五毛食品”
作者:张小妹
國家食藥監局昨天(28日)發佈上半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數據顯示,全國範圍內抽檢24類食品樣品33252批次,其中檢驗不合格樣品1236批次。發佈會上,國家食藥監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問題進行重點監管。
針對公眾普遍關心的校園食品安全問題,食藥監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表示,上半年食藥監部門對校園食堂的條件和狀況、學校周邊食品的銷售、餐飲進行了檢查。今年秋季開學在即,食藥監會繼續加強檢查。“對於‘五毛食品’,我們將會同教育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宣傳,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滕佳材説。
食品安全監管一司巡視員畢玉安在發佈會上透露,目前國內在產的嬰幼兒配方乳品企業共85家,今年對這些企業的產品全部進行了抽檢。據介紹,今年上半年嬰幼兒配方乳品抽檢樣品916批次,檢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19批次,佔樣品總數的2.1%。“對於抽檢不合格的產品馬上要求停產召回和處置。對於不合格的企業,進行飛行檢查和全面審計。” 畢玉安説。
“及時公佈抽檢信息是今年食品抽檢工作的新特點。” 滕佳材在發佈會上表示,目前一些在網上傳播的食品信息,一部分是客觀的,但也有很多是謠言。“食品專家經常參加闢謠會,但更重要的是加強食品安全的交流,加強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認知。” 滕佳材説,“讓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理解認識更客觀和理性,也會消除他們對食品安全的恐慌。”
據介紹,目前食藥監部門的抽檢工作實行國家、省、市、縣四級分工抽檢,防止重複抽檢,對於由此可能出現的“地方保護主義”,食藥監部門將對每個批次樣品的抽檢從抽樣、送樣、檢驗、複檢、信息公佈進行全程記錄,以備隨時查證。如發現有地方不公佈抽檢信息的情況,總局將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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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名稱禁止含有治療功能
國家食藥監局日前發出公告,保健品名稱中不得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的相關文字,此項內容將被列入監管重點。
據瞭解,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於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這將對保健食品的名稱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總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保健品的名稱和説明書中不得暗示治療作用。
對於已註冊的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品,國家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請人應當於2015年12月31日前申請變更,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產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見習記者 張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