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海外樓市“限外令”:非常普遍
【環宇雜談】
即便陷入歐債危機的國家,近年來推出了“大尺度”的購房移民計劃,但其中“限外”的痕跡也很重。
近日,六部委發文全面鬆綁“限外令”,樓市再次被攪動。怎麼理解“限外”?筆者嘗試總結髮達國家的做法,幫助大家客觀看待這一問題。事實上,發達國家或地區對本國居民購房,一般沒有類似我國的住房“限購”政策。但是,為給樓市“降温”,特別是為保護本國居民不受境外人購房衝擊,實施所謂的“限外令”卻非常普遍。
比如,澳大利亞規定,擁有可在澳居留12個月以上的簽證,則獲得在澳購置1套住宅的資格,但必須在離開澳大利亞後的3個月內出售;再比如,不久前加拿大總理哈珀表示,若再次當選總統,將出台限制外國人以投資為目的購買成屋政策;此外,悉尼、墨爾本和倫敦,儘管允許外國人在當地購房,但購買二手房的限制很嚴格。
發達國家或地區的樓市“限外令”也經常調整,大家熟知的案例就是香港。為應對“非典”和亞洲金融危機後的樓市“低潮”,香港於2003年推出了“投資移民計劃”,投資650萬港元在房地產或金融產品上便可申請。但是,該計劃被視為高樓價的“推手”之一。為響應港人強烈的“限外”呼聲,自2010年10月14日起,樓市投資移民被剔除了。此外,“歐債危機”爆發後,陷入危機的國家,如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均推出“大尺度”的購房移民計劃。以債務問題最嚴重的希臘為例,只要購置25萬歐元以上的房產,即可獲得臨時居留權,居住滿5年即可獲永久居留權。
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一邊限制外國人購房,另一邊又希望外國人投資樓市,幫助本國經濟復甦。比如,倫敦本地居民較為保守,不動產投資僅限於“看得見、摸得着”的二手住房,年代越久遠就越受歡迎,“限外令”也僅限於二手住房。與此相對應,由於本地開發商很少開發新房,倫敦則非常歡迎外國機構和個人投資新房。
剛晉級我國內地房企市值第一的綠地集團,就曾三次接到倫敦市政府邀請,倫敦市政府希望綠地集團開發倫敦郊區,滿足包括中國在內的狂熱的亞洲買家。從2013年到現在,已經有綠地、萬達等多家房企進軍倫敦市場。當然,除拉動當地投資和消費外,從2015年4月開始,倫敦開始對富裕的海外購房人徵收資產利得税。
如此“限外”,既保護本地居民購房,又穩定經濟,還擴大了税收,百利無一害。如此“限外令”還存在於澳大利亞、新西蘭。近年來,靠大宗商品出口的這兩個國家,經濟實在不咋地。藉助於亞洲(主要是中國)留學潮、移民潮,不得不打起了外國人買房的主意。澳大利亞規定,外國人在澳購買新房沒有限制,但若購買二手住房必須滿足三個條件:購房人須持有可連續停留澳洲12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購房人僅可以購買一套二手房;所購房產必須是自住房,不可以作為投資房。
另外,即便陷入歐債危機的國家,近年來推出了“大尺度”的購房移民計劃,但其中“限外”的痕跡也很重。以意大利為例,該國規定,只要購置房產(不限額度),即可獲得1年的臨時居留權證或5年的長期旅遊簽證。但同時規定,如果持有1年臨時居留權,希望在1年後延期的話,購房者必須在意大利居住6個月以上,並且不能工作。連續5年後,才可申請該國的永久居留權。
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直接限制境外居民購房的並不多,多以房產税、資本利得税或印花税的間接形式來“限外”。比如,在美國購房的門檻很低,房價遠低於我國一線城市,前幾年有“1美元公寓”,但房產税高的嚇人。以3%的税率計算,儘管購房可獲永久產權,但每33年購房者就相當於重新將自己的住房購買了一遍。由於美國房價波動不大,若不居住的話,基本上在給當地政府做貢獻。
因此,我國根據樓市和經濟形勢,適時調整“限外令”沒什麼大驚小怪的。“六普”數據顯示,居住在境內並接受登記的境外人員102萬人,數量並不大。而且,外國人購房並不像中國人那樣火熱,90%的人羣選擇租房。另外,外國人更偏向於購買成房,對消化預售庫存幫助也不大。
(作者系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