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物業退出拖欠8000元停車費
本報訊(記者耿珊珊)“5月底物業就退出了,但8000元的停車費提成卻一直沒給。”昨日,武昌南湖街寧靜苑小區業委會求助長江日報公益律師團要 “討債”,在律師介入下,該物業公司已同意儘快支付。
寧靜苑是南湖片區一老舊小區,1995年就入住,目前有1088户業主,物業費長年維持在0.3-0.5元/平方米。今年3月31日,在寧靜苑服務6年的武漢廣達物業合同到期,經雙方同意,合同延期2個月。可就是因為延期2個月的停車費提成,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卻遲遲談不攏。
業委會成員孫女士説,在物業服務的前五年,門面收入、廣告費全部給物業公司,物業每年給業委會4萬元作為辦公費用。因去年物業停車費漲價,他們和物業約定,物業要把停車費20%拿出來給業委會。
社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物業公司提供的車輛數目只有100多輛,業委會則認為有200多輛,為此,業委會成員花了8個晚上,每晚守在小區門口統計業主車輛。對於從停車費漲價時到今年3月的停車費,雙方曾達成協議並履行,物業公司一次性支付給業委會5萬元。
為延期2個月的停車費提成,今年5月29日,社區又組織物業和業委會協商。在雙方簽訂的協議上,記者看到,物業公司支付業委會停車費8000元,用於小區大修,並將部分辦公用品和生活用品贈予業委會,作為物業服務使用。
“小區正在換屆選舉第三屆業委會,拿到這筆欠款,工作才能圓滿收官。”業委會孫女士説,簽訂協議後,物業稱要給公司報批,就把蓋有業委會印章的兩份協議全部拿走,再也沒有給他們,多次催討也毫無進展。
武漢廣達物業公司劉經理表示,確實把協議拿回公司沒有歸還業委會,遲遲不給8000元是有原因的:業委會里還有成員拖欠物業費,還代收了其他業主物業費沒有歸還,只要業委會把這些賬都結了,立馬把8000元給業委會。
劉經理説,小區是2000年前建設,沒有公共維修基金,但近年來,小區建築老化嚴重,需要大量資金用於維修,加上物業費太低,維持收支平衡很難,“6年來,小區業主還拖欠幾十萬物業費沒交。”
業委會成員孫女士則稱,部分成員拖欠物業費都是有原因的,因物業管理不善,摩托車被盜、房屋漏水等問題頻發。“成員裏拖欠的物業費不足千元,2個月來,一直要求繳納物業費,卻遭到物業拒絕。”
公益律師、北京(武漢)盈科事務所律師廖昌文認為,業委會成員拖欠物業費和物業公司支付停車費提成是不同的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
廖律師表示,既然雙方有明確的協議,物業公司不能以業委會成員拖欠物業費為由,拒絕支付。小區業主應及時繳納物業費,否則,物業公司也有權通過訴訟程序進行正當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