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吳淑珍2億台幣貪污款匯回台灣
視頻:台灣:陳水扁第三次延長保外就醫 至11月4日來源:東南衞視
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及“元大並復華”貪污2億元(新台幣,下同)案,被判刑定案。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瑞士檢方日前已將凍結中的“元大並復華案”不法所得674萬2416美元,匯回台灣“最高檢察署”指定專户,台檢方特偵組將錢撥交台北地檢署執行。台北地檢署除已執行扁珍“元大案”的犯罪所得2億元外,另餘額2135萬3496元則用來執行扁併科罰金1億元部分。
據悉,台灣“最高法院”2012年間,就“元大並復華案”作出確定判決,扁珍被判有罪,扁被判刑10年,併科罰金1億元。妻子吳淑珍被判刑8年,併科罰金8000萬元,並宣告沒收2億元不法所得。
台檢方特偵組將確定判決翻譯後,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瑞士聯邦檢察署檢察官去年4月1日決定將2賬户內的600多萬美金返還台灣。
據報道,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不服,向瑞士聯邦刑事法院提出異議。瑞士聯邦法院今年1月駁回異議。陳再上訴瑞士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瑞士檢方上個月還將凍結中的扁子陳致中夫婦設於瑞士威格林銀行賬户的674萬2416.28元美金匯還台灣。
台北地檢署在上個月底將這筆兑換成新台幣2億2135萬3496元,除了將2億元執行扁珍的2億不法所得外,餘額2135萬3496元則用來執行扁併科罰金1億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