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鍵:中日關係中的台灣問題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但影響中日關係的三大要素始終存在:一是日本仍然堅持不正面反省戰爭責任的錯誤史觀,二是中日領土領海的東海釣魚島爭端並進一步蔓延至南海,三就是在美日干擾下兩岸尚未統一的台灣問題。台灣問題在中日關係中最具敏感性因素,既有歷史糾葛,亦有現實因素。
一、台灣問題的歷史淵源
1874年3月,日本藉口“琉球事件”出兵侵犯台灣,這是近代中日關係上產生台灣問題的濫觴。1894年7月25日,厲兵秣馬的日本聯合艦隊突襲中國兵艦,挑起震驚世界的甲午戰爭。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在日本簽署,清廷被迫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予日本。6月17日,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海軍大將在台北主持“始政大典”,自此,台灣進入50年之久的殖民統治時期。日本殖民統治目的是永久性佔據台灣。為此,必須徹底割斷台灣同祖國大陸的文化血脈聯繫,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強力推行“皇民化”,試圖摧毀植根於台灣社會根底的中華民族意識,將台灣同胞徹底改造為忠實日本天皇的“皇民”。殘酷的史實告訴我們,儘管台灣同胞抗拒日本殖民統治的鬥爭從未停止過,也湧現出如羅福星、餘清芳等民族英烈,但“皇民化”亦的確造就出一大批鐵桿“皇民”,最具典型的就是李登輝。而且,“皇民化”遺毒對台灣社會產生的影響延續至今。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後,駐台日軍部分軍佐暗中支持一批台灣士紳發起“台獨運動”,企圖以台灣作為日本復興的基地。雖然這個計劃最終以失敗告終,但從此開啓了“台獨”的源流。戰後很長一段時間,日本是“台獨”分子的主要活動基地,活躍在台灣政壇的“台獨”干將,如前台灣“駐日代表”許世楷、前台灣“國策顧問”黃昭堂、“台獨”理論家史明等也多在日本“發跡”並持續與日本親台勢力保持密切的聯繫。
戰後初期,吉田茂首相亦一度幻想“將台灣返還給日本統治”。吉田曾多次向美英駐日外交官徵詢建立“日台邦聯”(union between Formosa and Japan)或“日台聯合王國”(Japanese United Kingdom)的可能性1。幻想破產後,則暗中資助廖文毅等“台獨”分子在日本活動,以為日後介入台灣問題創造時機。
二、台灣問題與日台關係
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而長期以來嚴重影響台海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外部因素,就是來自美日的干擾。二戰後美國對台介入主要體現在政治與安全領域,而日本更多地體現在經濟與文化領域。但冷戰結束以來,日本圖謀以台製華,積極發展與台灣的實質關係,在中日關係中台灣問題的比重急劇增大。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侵佔的包括台灣和澎湖列島在內的中國領土必須歸還。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又發表促令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8日蘇聯加入)。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國投降。10月25日,台灣光復,迴歸祖國。
由此,二戰後的台灣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實上已歸還中國。之所以又出現台灣問題,最重要的是美國等外部勢力的介入。1951年9月8日,美國冷戰思維指導下籤署的《舊金山對日和約》(1952年4月28日生效)嚴重違背和篡改《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國際正義精神,僅僅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南沙及西沙羣島的一切權利和要求”,隻字不提這些領土的歸屬問題,為日後之“台灣地位未定論”與“兩個中國論”製造所謂的法理依據。
1950年6月美國第七艦隊巡航台灣海峽;1954年12月美台《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即使在1979年中美建交後,美國仍依據《台灣關係法》繼續幹涉中國內政。1972年9月《中日聯合聲明》與1978年8月《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從政治和法律上進一步確認了台灣的歸屬問題。日本政府亦多次表示恪守《聯合聲明》所確定的原則,決不支持“台灣獨立”。
但也有日本政界人士多次發出違背上述原則人言論。1996年4月10日,日本外務省亞洲局局長加藤良三在日本國會宣稱:對中國關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主張,日本只是表示理解和尊重,而並不是承認;“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只是中國的説法,而不是日本的説法。這是日本政府公開支持“台獨”的首次官方表態,不僅嚴重違背《中日聯合聲明》的精神,也嚴重背離外交信義與道德。其後,日本政界這種顛覆性的觀點反覆出現。2009年5月,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齋藤正樹在台灣中正大學舉辦的“國際學會年會”上,公然聲稱“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海峽兩岸的共同批判。
日本、台灣一些政治勢力和人士也企圖謀求所謂的日台關係“制度化”與“法律化”。2005年10月12日,在台灣“駐日代表”許世楷慫恿下,日本平成國際大學教授淺野和夫發佈其擬訂的日本版《台灣關係法》(全稱為《日本與台灣之間相互交流的基本法律》)草案。2014年2月17日,自民黨親台團體—“促進日本台灣經濟文化交流年輕議員之會”(時任日本外務副大臣、安倍首相胞弟岸信夫擔任會長)通過推進日本版《台灣關係法》的決議。安倍首相外交智囊、東京基督教大學西岡力教授稱,要從“價值觀外交”出發,制定日本版《台灣關係法》。2014年7月1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在第四屆“台美日三邊安全對話研討會”上宣稱,日方應拿出政治智慧,仿效美國“台灣關係法”,藉此為台日安全合作創設法律基礎。
三、當前形勢與台灣問題
冷戰後美日合力干擾台海已成定局,1996年台海危機中,日本不僅催促美國派遣航母編隊威懾中國,而且是西方七國中唯一向中國提出抗議的國家。近年來,日本反覆強調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在國際社會上強化日本的“和平”形象,同時亦達到其渲染中國“好戰”形象的目的。2005年2月美日安保“2+2會議”將台海地區列為美日“共同戰略目標”之一。當下,日本積極配合美國以武力介入台海問題的趨勢明顯。2015年美日同盟的“全球化”定勢,以及日本集體自衞權解禁、武器出口三原則廢除以及安保法案的通過等,台海問題日趨複雜化亦是必然。
台灣問題是日本對外戰略全局中的一個環節和一個組成部分。日本對台政策的一舉一動,莫不取決於、從屬於,同時也受制於日本對外戰略的基本目標。日本對台灣的“歷史情結”、追求國家“正常化”政治因素、對外謀求更多國家利益以及日美同盟的戰略需求,是日本“關注”台灣問題的根本性因素。對中國而言,台灣問題是一個集領土完整與國家主權、民族尊嚴與戰略利益於一體的“國家核心利益”問題。維護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和職責。中國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為此,2005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及2015年7月全國人大通過《國家安全法》,以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不畏浮雲遮望眼,只緣身在最高層。面臨2016年台灣大選,“台獨”勢力正在蠢蠢欲動,不平靜的台灣海峽將再次成為東亞乃至世界的焦點。中日在台灣問題上的博弈糾葛,是非法干涉與正義反干涉的重大問題。我們必須全方位地審視中日關係中的台灣問題,面對島內亂局等現實困難,我們亦須保持戰略自信。(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王鍵)
【註釋1】陳肇斌《戰後日本の中國政策—一九五〇年代東アジア國際政治の文脈》,東京大學出版會2000年,第99—1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