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花女王”援交案未結 又涉另案交保五萬
劉喬安驚傳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被檢方諭令交保。(台媒資料圖)
劉喬安凌晨離開北檢時,對媒體採訪不發一語。(台媒圖)
據台灣媒體報道,“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台灣《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堅稱只是“賣酒”,案件仍由檢方調查釐清中。不料,她今凌晨驚傳被台北檢方另案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5萬台幣交保並限制“出境”。記者向辦案人員查探劉為何被法辦、案情為何,辦案人員拒説明。
報道稱,劉喬安步出時,頭戴鴨舌帽、臉上掛着口罩、頸部圍起圍巾,辦完交保手續後不發一語,搭友人機車離去。記者昨凌晨欲致電劉取得更多回應,但劉手機關機。
經查,台灣“人口販運防制法”所追究的行為,包括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島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明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據此前報道,劉喬安去年底被《壹週刊》報道,指她涉於台北市某知名飯店與香港男子援交。事後,劉女出面反駁“僅單純賣酒”,質疑遭記者設局,怒控週刊涉妨害名譽。《壹週刊》不甘示弱,在網站公佈約出劉的LINE對話、照片,欲證明劉涉援交。檢方曾傳喚劉以證人身份出庭並説明過程,劉堅稱是去賣酒,但檢方依據所掌握的事證,認為她説法不實,主動將她籤分為偽證罪被告調查,該罪最重可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