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黨控朱立倫財產申報不實 要求“監察院”調查
台聯“立院”黨團28日下午前往台“監察院”大門口舉行記者會,指控國民黨參選人朱立倫連續四年財產申報不實,台聯黨團批評朱立倫市長作不好、也作不滿,沒想到朱立倫的財產申報,報不好、也報不滿,呼籲朱立倫請把財產“報好、報滿”!
針對台聯黨團昨提出的質疑,高氏企業聲明表示,朱立倫於2007至2010年間並未持有高氏企業股票,台通光電及寶一科技的年報資料應為“誤植”。對此,總召賴振昌表示,依照寶一科技2010年的年報裏,有9席的董監事,裏面有3席法人為歐華創投、永儲公司、富華創投,這三家公司的董事長都是“高育仁”,年報要刊登,這些董事都沒有看過年報嗎?這三家公司的董事代表,都沒有發現高氏企業登揭的主要股東有問題嗎?高氏企業指責寶一科技年報“誤植”,根本就是用自己的手在打自己的臉。
賴振昌指出,依照“公司法”第8條的規定,寶一科技的董事就等同為負責人,如果年報連續四年錯誤,高育仁沒有責任嗎?高氏企業應立即向寶一科技、台通光電提出訴訟?為什麼不提告?因為提告將變成“自己人告自己人”!
另針對“監察院”聲明,指該案已逾裁處權時效2015年6月24日(“監察院”收件日期加5年),依先程序後實體之法律原則,查核已無實益,故不再立案查核。賴振昌表示,寶一科技2010年的年報,是2011年6月17日印製,董監事數據已更新至2011年4月,而朱立倫2011年任職新北市長時的財產申報,也沒有高氏企業的股票,所以依照“監察院”的規定,財產申報不實追溯5年,此案檢舉日應是2016年,並非2015年的6月24日,希望“監察院”應該硬起來,設法找出不法的情事,而不是為違法的情事在設法解套。
幹事長周倪安表示,二家上市公司犯錯,朱立倫都沒有錯?其中一家還連續犯錯4年,朱立倫都沒有錯?為什麼那麼多的巧合都發生在朱立倫身上?朱立倫不但市長作不好、也作不滿,希望朱立倫可以將公職人員最基本的財產申報“報好、報滿”,個人的財產申報,應該是個人最清楚,面對質疑時,朱立倫卻避不回答,還要岳父公司出來代打,朱立倫還真是個“爸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