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旅遊成消費糾紛新熱點 文字陷阱比比皆是

(記者阮元元 通訊員胡蓉)昨日,深圳市消委會發布了2015年第三季度消費投訴情況分析報告。報告稱,旅遊投訴量增加,從投訴情況看,低價遊現象仍然猖獗,在線旅遊由於網絡存在跨地域性、隱蔽性等特點,成為消費糾紛新熱點。
分析稱,2015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區消委會共登記消費者投訴工單11396宗,比2014年同期的13199宗減少13.66%。從投訴類別看,互聯網服務類、家用電子電器類和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位居前三,投訴量分別為3125宗、2588宗和1100宗,分別佔投訴總量的27.42%、22.71%和9.65%。
在互聯網服務類投訴裏,其中涉及騰訊公司網絡服務的投訴有2177宗,反映的問題主要有:網絡遊戲用户賬號被封、遊戲道具丟失;微信賬號無法登錄、微信紅包發送不成功等。
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質量、虛假宣傳、售後服務等方面,其中售後服務問題的投訴以4259宗位居首位,佔總投訴量的37.37%;質量問題的投訴2055宗,居第二位,佔總投訴量的18.03%;虛假宣傳問題的投訴有252宗,居第三位,佔總投訴量的2.21%。
留心在線旅遊文字陷阱
每年7~9月正值暑假旅遊旺季,也是旅遊糾紛案的暴增期。今年第三季度,深圳消委會共受理旅遊服務類投訴101宗,同比增長5.2%。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遭受強制消費、退款遭拒及在線旅遊產品陷阱多等。
今年7~9月,深圳消委會共收到有關港澳遊的投訴19宗,其中6宗涉及強制消費。市民叢先生以440元購買了兩張港澳4天遊旅遊券,7月19日出發。他指出,在旅遊過程中遭遇強迫購物:“沒有購物就被旅行社工作人員謾罵,無奈之下我才購買了4200元的商品。”
如今選擇網絡購票、網絡報團的消費者越來越多,由於網絡存在跨地域性、隱蔽性的特點,帶來的問題不容忽視。分析稱,在14宗在線旅遊投訴中,被投訴的事由主要涉及機票的退改簽、酒店房間的預訂、行程變更糾紛等。
“退改簽説明”易被忽略
市民趙先生於4月28日在某網站分別以5625元及9000元訂購了前往新加坡的機票以及當地酒店,出發時間為8月1日。可就在7月29日,趙先生小孩生病入院,醫生表示不適合出行,趙先生隨即聯繫該網站,要求取消訂單及退費。對方以“小孩生病,大人仍可外出”為由拒絕了趙先生的訴求,並指出網站生成的“出票訂單”已對退改簽有明確規定,一切依此處理。
在訂單下面的“退改簽説明”確有“不得退票、不得更改、不得籤轉”的規定。在消費者提供診斷證明、住院病歷、醫藥費發票證明後,經消委會多次協調,經營者最終同意全額退酒店的款項,機票方面則要扣取700元/人的費用,並稱這已是航空公司所作的最大讓步。
建議仔細閲讀消費條款
旅遊行業“觸網”後,涉及旅遊合同的糾紛均呈上升趨勢,格式合同霸王條款侵權事件頻發,這與在線旅遊業目前缺乏制度保障關係密切。《旅遊法》對在線旅遊平台的監管、旅客權益的保障尚無細則條款,針對在線旅遊制定具體化、可操作的規範迫在眉睫。旅遊在線企業也需加強行業自律,強化契約精神。
而對消費者來説,選擇網上旅遊產品時要小心謹慎,首先須查驗其官方主頁上是否標明業務經營許可信息;其次,在選擇自由行產品前,可到各大旅行社的官網看看相關線路,預估各項費用後再作對比;同時,要留意部分產品隱含的不合理收費,在簽訂合同時,不僅要警惕低價誘惑陷阱,拒絕接受霸王條款,還要明確旅程詳細安排,看清押金退還條件等,以最大限度保護自身權益。
金融消費者維權難
分析稱,金融消費維權難成第三季度投訴熱點。今年第三季度,消委會接收有關金融服務類的投訴50宗,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合同存在霸王條款,收費不透明;服務態度差、不及時跟進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合同條款晦澀難懂,工作人員未盡告知和提醒義務等方面。業內人士指出,金融產品的複雜性、技術性的增強,加劇了信息的不對稱性,金融消費者維權變得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