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報談軍民融合:有些軍工行業將失去壟斷利益
作者:姜鲁鸣
深入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
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是我們黨在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重要論斷。這個重要論斷,確立了統籌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新境界,明確了實現富國強軍統一的新要求。
深刻認識兩大建設融合發展的目標任務
在中國這樣一個國情複雜的東方大國,如何處理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形成兩大建設的強大合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順利發展,始終是我們長期探索的重大歷史課題。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先後提出過“正確認識和處理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關係”“國防建設服從經濟建設大局”“經濟建設與國防現代化建設兩頭兼顧、協調發展”等重要思想,發揮了重大指導作用。這些重要思想,核心理念是“協調發展”,側重點是尋求兩大關係在資源配置上的平衡。
今天,世界主要國家普遍進入戰爭形態信息化、技術形態軍民通用化、經濟形態高度市場化時代,統籌兩大建設的內涵和外延已大為拓展,國際競爭也日趨激烈。美國依託高度成熟的市場經濟平台,不斷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是軍民一體化的領跑者。日本和歐盟一些國家緊隨其後,在寓軍於民框架內不斷推進兩大建設。連一向被認為軍民分離比較嚴重的俄羅斯近年來也動作頻頻,在國防和軍隊體制改革中相繼出台了依託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軍隊保障社會化和軍事採購改革等多項舉措。顯然,這是一場各國安全與發展統籌理念、制度、能力的較量,比拼的是看誰更能通過兩大建設融合發展來凝聚國家意志和全社會力量,築牢本國安全和發展的基石。在這場特殊的國際較量和競爭中,只有實現兩大建設融合發展,才能爭取主動、贏得未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了極為關鍵的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安全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對統籌國家安全與發展全局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着眼我國總體安全發展需求,在十八屆五中全會上適時提出了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重要論斷,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探索當代國家發展和安全統籌規律的重大飛躍。
在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基礎上產生的“融合發展”,目標指向更為複合多元,是四種現代統籌理念的統一。一是資源配置上的“均衡”,即總體資源配置能夠比較客觀準確地反映國家發展與安全之間輕重緩急的關係,能夠在發展與安全之間形成合理的資源分配比例。二是要素關係上的“互動”,即在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之間建立一個開放系統,跨越資源配置上“此多彼少”的困境,最大限度地促使兩大系統間的人才、資金、物資、技術、信息、管理等全要素的交流和相互促進。三是建設進程上的“同步”,即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在國家戰略發展進程中保持步調一致。四是制度政策上的“兼容”,即從國家戰略全局出發設計的體制、機制、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充分兼顧經濟和國防建設,能夠對當下經濟社會發展的“棋局”與未來戰場的“戰局”作出通盤謀劃。推動兩大建設的融合發展,核心在於實現國家大系統集成效益和國家戰略收益的最大化。這一統籌理念,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了科學的發展安全戰略基石。
清醒認識制約兩大建設融合發展的深層問題
近些年來,我國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取得了顯著進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習主席強調在軍民融合發展上要堅持問題牽引,明確指出當前我國軍民融合發展剛進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過渡階段,還存在思想觀念跟不上、頂層統籌統管體制缺乏、政策法規和運行機制滯後、工作執行力度不夠等問題。深刻理解習主席這些重要思想,需要深刻思考推動兩大建設融合發展的深層問題。
在新中國成立後很長一段時期,我國一直實行黨政軍一體、平戰一體的國防建設模式,較好滿足了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國防建設需要。改革開放後,黨和國家工作重心轉向經濟發展,在經歷了多次政府機構改革之後,政府職能逐漸聚焦於經濟建設,對國防建設的領導和管理職能出現了一定的分化,逐步形成了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相對隔離、各自運行的“二元結構”。
當前,主要發達國家已經進入兩大建設深度融合期,而我國正處在從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過渡階段,各主要領域的軍民融合度只有30%左右。處在這個階段,影響兩大建設融合發展的突出矛盾問題,制約融合發展的思想觀念、體制機制、政策法規、標準範式等諸多問題,深層根源在於軍地兩大系統以及各自系統內部的利益藩籬。
目前我們面臨的最突出矛盾是:圍繞實現兩大建設融合而展開的資源整合和利益整合,與既定的思維觀念、工作格局、利益結構發生碰撞和衝突。計劃經濟和機械化戰爭條件下形成的相互分離的軍地兩大建設系統,在軍民融合時代仍然表現出強大的運行慣性,這種慣性既表現在思想情感、體制機制、工作思路上,更反映在相應的利益關係上。
推動兩大建設融合,對國防部門將意味着,有些軍隊崗位將由地方人員來擔任,有些保障將交給地方承擔,有些軍工行業將失去壟斷利益;而對於有些經濟部門來説,推動兩大建設融合,往往要涉及複雜的部門工作協調,有時還要追加投入,可能還會增加工作量和風險,甚至還要觸動某些既得利益,產生某些利益摩擦。由於軍地有的部門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來權衡軍民融合、決定相應行動,導致融合中“大利大幹、小利小幹、無利不幹”“願意‘融’別人、不願意被別人‘融’”“共享別人的資源可以、分享自己的資源不行”等一系列問題。
因此,利益固化問題是當前必須重點破除的主要障礙。否則,就很難推進兩大建設的融合,就會出現各種抵抗國家意志的潛規則,就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長此以往必將導致兩大建設融合進程的滯緩。這樣,國家就還要用兩大資源系統分別進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結果肯定是成本高、效果差、基於信息系統的體系作戰能力建立不起來,國家核心競爭力也會受到嚴重影響,民族復興進程自然要艱難和漫長得多。
準確把握兩大建設融合發展的實踐要求
要突破影響兩大建設融合發展的主要瓶頸,必須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這就要求我們,牢牢抓住那些制約深度融合的重大關節點,綜合發力、綜合施策。
其一,以深化改革突破體制瓶頸和利益樊籬。兩大建設融合本質上是利益整合,體制改革則是相關利益整合的深刻反映。針對當前軍地“兩張皮”和“多龍治水”等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深度融合實現軍民之間的“車同軌、書同文”,以從根本上解決“有資源無聚合、有實力無能力”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最主要的是在融合上形成黨和國家堅強的意志執行力。在這個問題上中外有着很大的不同。西方發達國家利益集團主要分佈於一種橫向制衡式的政治體系中,相互之間牽制使利益結構格外堅固而複雜;而我國改革開放後形成的利益主體主要分佈於縱向或垂直型政治體系中,只要強化國家意志到一定強度,就會化解相當一部分因利益固化形成的改革阻力。在這方面,核心任務是實現“兩個貫通”:首先在軍地兩大系統內部基本消除融合障礙,解決各部門競相爭奪融合主導權、爭不上就消極應對融合等問題,實現“系統內貫通”;以此為基礎,堅決消除軍地之間相互隔離的格局,實現“軍地貫通”,形成全國統一融合需求、統一發展規劃、統一資源配置的格局。還要建立推進軍民融合的相關機制和約束機制,建立嚴格的融合績效評估考核制度,將其納入相關的政績考核體系,實行獎懲分明的制度。用強大的激勵和約束力推進融合,發揮制度優勢,是實現軍民深度融合的關鍵。
其二,以協同創新突破技術屏障。對一個大國來説,軍民融合的最高境界不是節約資源,而是通過軍民協同創新,使本民族登上世界先進技術自主創新的殿堂。在這方面,我們面臨着嚴峻的形勢。目前,我們在航空動力、關鍵元器件、關鍵材料和基礎軟件等方面還存在諸多瓶頸。只有徹底打破軍民分割和軍工經濟封閉發展的狀態,既充分發揮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傳統優勢,又把更多的目光投向民間和社會,我們才能充分收穫軍民協同創新的戰略紅利。
其三,以市場運作突破動力難題。充分運用市場經濟利益驅動的原則推進軍民融合是增強融合動力的關鍵。目前,世界主要國家的普遍做法是:國防人人有責,但貫徹國防要求又不會吃虧,甚至還能贏利。美軍在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中為保障軍隊,徵募了很多地方專業人員,薪金是國內同類人員薪酬的2.5倍,體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軍民融合的基本要求。多年來,我國推進軍民融合,行政手段用得多,經濟手段用得較少。針對這一問題,我們黨特別強調要搞好市場運作,目的就是要把有利於國家整體和長遠利益的軍民融合,有效轉化為各部門、各地區、各單位的利益驅動,實現參與各方利益的共贏,進而形成各局部利益主體都自覺自願推進軍民融合的格局。
其四,以法治融合突破傳統模式。法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石,也是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基本依託。當前,有關軍民融合的法規建設比較薄弱。我國還沒有一部規範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的綜合性法律法規,現有法律法規的有些條款也已經不適應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要求,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力有時也不夠剛性化。在現實中,軍民融合工作有時還要靠感情來維繫,靠關係來協調,靠政治覺悟來推動,還不能充分運用程序化、法制化的工作機制,對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造成了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對此,習總書記提出了依法推進軍民融合的時代課題。這就要求我們,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軍民融合發展,加快軍民融合綜合立法進程,逐步構建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依法規範軍民融合的組織領導、運行機制、責任義務、配套保障等問題,切實提高軍民融合發展法治化水平。
總之,堅持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我們就能源源不斷地獲取成就民族復興大業的強大物質力量、精神力量、制度力量,就能在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架起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融合的橋樑,就能抵達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彼岸。
(作者姜魯鳴 單位:國防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