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團體籲平等對待大陸配偶
11月17日,台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兩岸和平發展論壇”等多個民間團體在台“立法院”前集會,呼籲將大陸配偶來台取得身份證明時間由6年改為4年。圖為陸配表達自己的苦衷。
盼縮短獲身份證時間 “教育部”擬放寬前婚生子女限制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台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兩岸和平發展論壇”等多個民間團體昨日(17日)在台北集會,呼籲將大陸配偶(陸配)來台取得身份證明時間由6年改為4年,並取消陸配前婚生子女年滿20週歲、未獲長期居留權即需離台的限制。而“教育部”也正考慮增訂辦法放寬限制,讓他們可以讀到大學畢業。
綜合媒體報道,當天有約兩百名大陸配偶舉着“要平等、反歧視,身份證六改四”、“平等對待陸配”等標語來到“立法院”前集會,遞交陳情書。
陸配申身份證現地域歧視
據介紹,依台灣現行法律規定,大陸配偶在台居住滿6年才可申請當地身份證,而越南等外籍新娘只需4年。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告訴記者,大陸配偶沒有台灣的身份證,在找工作、進修等方面會遇到諸多不便;希望當局修改相關法令,給予陸配平等待遇。同日,上述民間團體還到“教育部”前集會,呼籲當局取消對陸配前婚生子女的不合理限制。
據介紹,依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有規定,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來台探親或就學,可申請長期居留,但每年限額180名。年滿20週歲仍未獲準者,即便仍在就學的,也需中斷學業離台。
2012年從山東嫁到台灣的朱青,與大陸前夫所生女兒今年已15歲。朱青告訴記者,她女兒需2024年才能取得長期居留權。而2020年女兒就將滿20歲,屆時學業未完成就需離開台灣。台灣“新移民勞動促進會”理事蕭小翠表示,陸配子女年滿20歲時,因未獲長期居留權就得離開台灣,骨肉分離對兩岸婚姻家庭的幸福造成很大影響。
無法延長至碩士博士時期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專門委員劉智敏表示,現行規定,如果陸配前婚生子女在20歲時沒有拿到居留權,必須強制出境,大部分的人都是在“排隊”,大學一般是讓他們先休學,等拿到居留權時再回校完成學業。之前跨部會協調,“移民署”認為無法再放寬20歲規定,目前傾向由“教育部”研擬“在台大陸地區人民就學辦法”草案,解決上述問題。
劉智敏又表示,研擬放寬是基於人道考量,目前傾向放寬年齡限制到大學畢業,20歲之後比照陸生規定。但無法如部分團體訴求延長到碩士班、博士班,因為成年前婚子女留台,各界還有疑慮。相關法規還在研擬中,尚未定案。
據統計,目前在大陸登記的兩岸婚姻已超過36萬對,並以每年一萬對左右的速度在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