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菲漁業協定”已達共識 於APEC後正式簽署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報道 實習記者徐亦超】台灣地區涉外部門次長令狐榮達今(19日)透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已有共識,雙方會選擇適當的時間點來發布。雙方有三大共識,包括避免使用武力、給予1小時的離開時間以及在繳納罰金後3天內獲得釋放。
據台灣“自由時報”11月19日報道,“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即將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會議結束後於菲律賓首都馬尼拉簽署。報道稱,台灣地區與菲律賓方面已經完成最後談判,目前僅剩雙方代表正式“簽字”。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天在台灣“立法院”詢問“台菲漁業協定”的進度。對此,台灣地區涉外部門次長令狐榮達表示,台、菲雙方討論很長,現已有很大的共識與進展,會在適當的時間點來發布。
他透露,目前雙方已經達成三大共識,包括避免使用不正當的武力;若是認定違法,給予1小時的緊急通報時間,通報對方的相關機關,給予時間離開;以及若最後確實因違法而逮捕,應於繳納罰金後,於三天之內獲得釋放。
至於協定中雙方爭議最大的12至24海里鄰接區海域,台灣地區的漁船可否進入從事漁業撈捕,據瞭解,菲律賓方面在談判最後應該會有所“讓步”。而這部分爭議是否正式納入協定文字中,抑或協定只是大架構,爭議事項由後續雙方工作小組繼續協商,則須等正式簽署的協定文字公佈後才能確認。
2013年5月,菲律賓海巡冷血射殺台灣“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洪石成,案件令全台譁然。雙方歷經數次交手,2014年年初步完成“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的談判,不過卻遲遲未能正式簽署,甚至在今年7月曾經傳出過談判“破局”的説法。